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利州。
窦伯站在龟裂的麦田里,看着奄奄一息的麦子,深深叹息。这三个多月以来,这一大片就没怎么下过成气候的雨,飘落那么一两场,也都是毛毛细雨。
地里的麦子长得歪歪扭扭,勉强存活下来但也只能看到空瘪的麦粒。前两个月的麦子正处于灌浆期,但水不够,便也只能长成这样了。
窦伯用手指捻了捻麦穗,摇了摇头,他思忖着今年的收成恐怕只有往年的十分之一。饭是吃不饱咯,因为干旱,连野菜都长得不好,看来今年只能勒紧裤腰带来过活了。
要不,让几个小一点的儿孙去远一点的州县逃荒去吧!
说不定比留在家里饱一顿饿许多顿的强。
他知道隔壁村里已经有不少的人家正在这么干了。
只是……十个人逃荒,往往能回来那么三四个便已经算是老天开恩了。所以,窦伯并没有下定决心。
这时候,窦伯似乎听到了嗡嗡嗡的声音,似乎是很多昆虫凑在一起,同时振翅才能发出来的响动。他心里悚然一惊,抬眼朝远处看去,却只能看到远处一线乌云,正如潮水一般以极快的速度朝这边涌来。
“是飞蝗!飞蝗来了!”窦伯手中的锄头掉落下来,嘶哑着嗓音惊惧地喊出了声。
贞观三年七月,铺天盖地的飞蝗席卷了关内几州。
如果说之前的干旱还给老百姓们留了点活路,给他们留了一些侥幸存活的麦子,那这些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飞蝗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它们太能吃了!
视野所及之处,只要是绿色的东西,都是它们的食物。别说麦子,就是麦叶、麦秆都能全部吃干抹净,甚至是牛羊身上的皮毛都能全部被吞噬。
遮天蔽日,当飞蝗离开之后,往往留下的就是尸横遍野、饿殍满地。
这是比旱灾、洪灾更可怕的灾难。
遮天蔽日的蝗虫停留在利州的上空,它们让烈日都变得无光,人间似乎立刻从白天变成黑夜,看不清远方的事物。它们停了下来,开始贪婪地吞噬地里面的庄稼。
人们哀嚎着,甚至有人想要跪下来求“蝗神”大发慈悲,给他们留下一些口粮,但可想而知是没有用的。也有胆子大一点的人用家中的木盆敲出声响,试图驱赶这些蝗虫,但也没有用,反倒是招致无数蝗虫停留在他的身上,最终惨叫连连,连滚带爬的回到了家里。
窦伯一家人都躲在了家中。
门上、窗户上破的地方都被塞上了一些破布和茅草,家里的孩子蜷缩着躲在角落,表情惊惧地听着不停传来的“砰”“砰”声响。
那是飞蝗撞到门窗上的响动。
“阿翁……”窦伯的小孙女害怕地缩在他身边,紧张极了。
窦伯安慰她:“没事,没事,蝗神吃饱了,就走了。”
室内想起了低低的抽泣声。
他的儿子耷拉着眉眼,脸上尽是愁容:“阿耶,这地里面仅有的麦子都被吃光了,咱们现在可怎么办才好?”
窦伯叹了口气:“走吧!”
家中所有人都望了过来。
“即使没有飞蝗,我本也想让老四带着几个孩子去逃荒的。”窦伯嘶哑着声音道,“如今,恐怕你们都得要去了。往北走,那边富庶一些,总有善人愿意施舍一二,说不定还能活下来。”
他的小孙女生性聪慧,抬起头来:“阿翁,那你和阿婆呢?你们不去吗?”
窦伯摸了摸她的头,露出一点勉强的笑意:“我和老婆子就不去了,我们年纪大了,故土难离,去外面也吃不惯,还是待在家里的好。”
他的妻子知晓了他的意思,垂下眼来:“就我们两个待在家里,地里面随便刨点吃食也就够了。”
大家听了后,心中一片悲怆。
谁都知道,并不是什么故土难离,而是两老觉得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不行了,不想成为他们逃荒路上的负担罢了。
小儿子站了起来:“要逃荒就大家一起逃!”
“不错,怎么能把阿耶和阿娘扔下?你们若是担心自己走不动,那我们几个轮流背着,也能走下去。”
窦伯流下泪来。
他的妻子狠狠地锤着自己的大腿,低低哭道:“老天爷,你让我这个老婆子活这么久干什么?实在是不想让我们活,就把我的这条命收走,让孩子们活下去吧!”
一家人哭成了一团。
屋外的飞蝗不断撞击着门窗,过了不知道多久,也许是一个昼夜,终于消停了会儿。大家昏昏沉沉醒过来,觉得外面安静了些,这才立刻把那些堵着门窗的破布和茅草给拔掉,然后小心翼翼推开了门。
“阿耶,没那么多了!”
村子里陆陆续续响起了开门的声音,还有哭嚎的声音。
“这杀千刀的!我的粮食啊!”
“老天爷啊,这可让人怎么活啊!”
蝗虫的大部队在啃噬完所有能啃噬的,终于离开了,前往它们的下一个战场。而走出家门的人看到眼前光秃秃的失去了生机的一切,忍不住都痛哭失声。
不过生活还是要继续。
不单单是窦伯一家,村里很多人家尤其是有长辈在的,都知道或许要开始逃荒了。而逃荒最好的选择就是成群结队,减少路上遇到危险的概率,安全回来的可能性也更大。
“里长呢?里长哪儿去了?咱们村到底要不要结伴,得他出来说话呀!”
“还真没看到他,好像有一两天都没看到他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云竖成了书中纨绔的商贾之女,书中她沉迷男色脂粉,后院更是侍子成群。穿越过来的云竖还算来得早,匆匆处理掉这些麻烦事,上京另辟蹊径求官。云竖结交了许多朋友,途中还未有所功名,便已经名声大噪。原以为可借此青云直上,她却不料成了赘婿,娶了礼部尚书的嫡子李持安。可他是书中的男主,怎么可能是她娶呢?这必是娶前坎坷曲折,要么婚后分离,离职是小,失命是大。云竖心痒难耐,浑然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可成婚一月后,观察许久的云竖依旧没发现什么可疑之处,成婚的夫郎也的确符合什么才叫男主,肤白貌美,善解人意,明眸皓齿,就是爱哭,云竖彻底茫然了。...
烙花殇之淤水清荷经历了强暴,堕胎,家变,她堕落成了被踩在脚底下的淤泥。还未踏出校门,她曾经幻想的一切美好生活全部被打碎。她立志复仇,一步步的往上爬,亲手毁灭让她毁灭的人!他们要肆虐她的身体,好,她甘心奉上,只要有回报。只是一株原本该清纯如莲花的女孩,到底会不会迷失在自己制造的漩涡中?...
白子慕被妈妈带着一路北上,投奔姥姥一家。矿区家属大院里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卷毛,一时引来了无数好奇目光,雷东川就是其中之一。雷家一家子颜控,小雷东川更是在第一次见到白子慕的时候眼睛直勾勾挪不开。他心想,这么漂亮的小孩,要是给他当弟弟多好啊!后来,雷三不满足了。他把那人藏在心里,含在嘴里,是他不敢宣之于口的隐秘之情。白子慕有两个心愿,一个是找回他爸,另一个是雷东川也喜欢上他。但说到底,第一个心愿是他妈妈许下的,第二个才属于他自己。他喜欢雷东川。哪怕用尽一切心机,也要牢牢抓在手中。幼年版雷东川让白子慕喊他哥,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带着出去显摆。雷东川(得意)这我弟弟!大院小孩围着看漂亮小卷毛,七嘴八舌乱夸一通老大,你弟弟真漂亮啊!以后生的小娃娃肯定也漂亮!他是男生嘛,怎么会生小娃娃!他长大结婚就行了!雷三板着一张脸子慕才不需要小孩儿。雷三他还那么小,一辈子都长不大。这是他的小朋友。80年代,万物复苏。两个臭小子一穷二白,从零开始的奋斗人生w#双箭头粗暗恋线养崽文甜宠猛1攻(雷东川)x白弱军师受(白子慕)慕崽轻微洁癖白切黑属性,雷三是宠弟狂魔猛1属性,相信我,真的是猛1...
1郁时南自幼便长得乖顺漂亮。加上性格温软,所以从小就非常吸引同性,长大后考进舞蹈系,更是有无数长相俊朗的1追在身后表白。但郁时南一直都不为所动,直到大二那年,他因为校园合并被迫搬宿舍。2新舍友名叫霍周,是一名游泳生,年纪轻轻便入选国家队预备役,长相清冷性格疏离,总是一副淡漠敷衍的模样。起初郁时南有点畏惧这名新室友。但长久的相处下来,他发现他好像喜欢上了自己的室友。可霍周出了名的恐同,对gay群体向来抱有极高的敌意,郁时南黯然,只敢向朋友吐露心声。听完霍周的所作所为后,朋友大为震撼,一口笃定霍周绝对喜欢他,怂恿他去试探。郁时南忐忑照做,然而他学游泳时故意歪倒在霍周怀内,霍周平静地扣住他的腰将他抱离水面是不是累到了?今天先不练了。他故意只穿一件宽松的白衬露出两条长腿,霍周随手扔给他一条长裤最近降温,穿上。每一次的试探都以失败告终,郁时南的心难免有些动摇。直到那晚亲耳听到霍周拒绝一名男生的表白,他清冷的声线含着声蔑笑你哪只眼睛看出,我喜欢男生了?郁时南瞬间如坠冰窟。隔天,他出国参加赛事,搬走了。比赛大获成功,他在庆功宴上醉酒,惯性地向一旁歪靠,却在下一秒被拥入习惯的怀抱。依旧是记忆里淡漠的声线,却带着难以掩饰的微颤郁时南,你就不能喜欢我一下?3霍周是个gay。彻头彻尾的gay。但大环境下该性向不被多数人接受。于是霍周兢兢业业扮演了二十多年的直男。这份敬业,在大二看见郁时南的第一眼便顷刻碎成粉末。霍周望着眼前这个男生皮肤白皙,腿又细又长,湿漉漉的眼睛里带着点对新环境的懵懂和害怕,好看到让人移不开视线。那一刻,霍周硬了。装直男装到差点追妻火葬场靠!你们直男都这样?离我老婆远点!真呆软迟钝不知钓系为何物却处处放鱼钩受X真gay二十年来都没搞明白直男之间的相处模式表面高冷实则肌肤饥渴无时无刻不想上老婆攻排雷受是诱受,前期是攻的欲望开关,攻看一眼就in(是真的)真的很怕道德小卫士,一定要好好看第一条啊or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