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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死前搏斗留下抓痕和皮屑,这点确实是强有力的指向性证据。”
但很快,两人就注意到了一个疑点:田小福和田大福容貌极其相似,唯一显着区别是田小福耳后有颗绿豆大的肉痣。
而巧合的是,验伤记录显示,那道关键抓痕正正落在肉痣的位置,并且肉痣消失了,仅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
田小福自辩称,案当晚他一直在茶馆,直至戌时末才离开茶馆回家。
在归家途中,他遭人从背后捂住口鼻,昏迷前好像闻见药味。
苏醒后他现自己身处窄巷之中,只觉脖后剧痛且满是粘稠血迹。
他匆忙跑回家,清洗后才现那颗肉痣不见了。
怎么不见的,他自己也说不明白。
他天性胆小,遇到此事心中害怕不已,又听闻出了命案,不敢声张。
衙役押着他,去了他招供被人袭击的地方,以及苏醒后所在的窄巷。
两者相距不过几丈的距离,地面脚印杂乱,衙役没现被拖拽的痕迹。
窄巷里也没现血迹,因此认定田小福撒谎。
茶馆众人原本都能为田小福作证,证明案时,他在茶馆当值。
可荆山县人人都知田小福有个孪生哥哥。
衙役一开始也怀疑过,货郎温伍看到的会不会是哥哥田大福。
毕竟连县城人都分不清兄弟俩,何况一个外地货郎,且那时光线昏暗。
可当衙役去田大福家,却怎么都找不到田大福了,问了一圈,无人知其下落。
赃银下落不明,另一个嫌疑人也下落不明,官府便怀疑是兄弟俩合谋报复杀人。
兄弟俩样貌酷似,田小福虽日日在茶楼做工,却是个寡言的性子。
店中无人会刻意去观察打扫服侍之人耳后是否有痣。
衙役合理怀疑茶馆众人看到的,并不是田小福,而是田大福。
当衙役反复询问,并将田小福带到众人面前,那颗肉痣已消失。
以致于众人越想记忆变得模糊,大部分人对案时当班之人究竟是田小福还是田大福开始含糊其辞,变得不敢确认。
如此一来,原本看似稳固的不在场证明便土崩瓦解了。
官府由此推断:若案时当班的是田大福,那么制造了不在场伪证的田小福必然与杀人脱不了干系,极有可能两人合谋分赃,田大福或许已携赃潜逃。
“这不对啊!”林知夏指着卷宗上凶器的记载。
江成立时会意:“若真是兄弟二人合谋,既能带着赃银逃跑,那也能将凶器带走,怎会蠢得将凶器藏在自家院中!”
“此外,”林知夏放下卷宗,低声道:“这肉痣的消失太过刻意。就算田小福是真凶,搏斗时恰好被死者抓掉肉痣的可能性极低。
卷宗上没有记载死者指甲长度,但一个卖猪肉的屠户,理应不会留长指甲,那不仅易脏还会影响干活。”
试想一下,寸许深的伤口,除了汩汩往外流的鲜血,死者当时脖子应该都不能动弹了。
就算临死前爆惊人的力气,也很难将一颗肉痣硬生生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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