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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板,我小电驴坏啦,晚到了,我等会多干一会儿活儿。”
良辰一开口,大哥气质瞬间垮塌,老老实实的模样和他身上的刺青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安斯年笑着回应:“没事的,我今天有客人了,吃饭也吃得晚了点,来了就行。”
“好,好,那我做事了。”
大块头熟门熟路的找出围裙穿好,走回餐厅开始收拾碗筷,他看着干干净净的沙煲和盘子,稍微有点失望。
在这儿干活快一周了,良辰觉得一切都挺好的,本身环境就很干净,打扫的活儿也就不重;老板是个帅气的小伙子,笑眯眯的人也很好说话,一点不欺负人。
就是每天收拾厨房的时候有点难受。
光能闻着残留的香味儿,就是看不见菜做成了什么样子。
似乎无论做了什么,到最后连残渣也剩不下来。
那老板的手艺应该很好很好吧,就是不知道吃起来会是什么味道。
良辰端着碗盘走进厨房,就见一高个男人站在岛台边喝着黄色的糊糊。
他知道这栋房子是做民宿用的,面生的估计都是客人,可这客人怎么没吃老板做的饭,反倒喝着这么大盒恶心的东西?
抑制住好奇心,良辰专注手里的活儿,没再看对方一眼。
晏臻倒是饶有兴致的打量着他,盯了一小会儿,低问:“……纹身,是贴的?”
餐厅里水佬和曾凯在大声讨论美食,冯乐乐靠在男票身侧品着花茶,这句话只有安斯年听见了,他忍不住转头看向自家钟点工。
良辰的脸已经涨成了猪肝色,“啊啊”的支吾了几下,小声威胁道:“要……要你管,敢告诉别人,我就揍你。”
安斯年咬了咬嘴唇。
主要是怕自己不小心笑出声,被良辰听见那就尴尬了。
他倒是没想过大块头这一身的刺青居然是假的……
可这根本就是几可乱真的程度啊,起码以他视觉的灵敏度也没能分辨出来,晏先生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至于钟点工竟敢威胁住客要揍人这件事,他倒是没怎么放在心上,这栋房子但凡有点风吹草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闹不出什么问题的。
而且认识好多天了,良辰的脑回路有多抽象他是知道的,墙外一夜之间就爬满的花瀑这人一点没察觉奇怪;还有,前两天打碎他一个盘子收拾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手指头,就他上楼拿个创口贴的功夫,这高仿花臂的大块头居然还抹眼泪了……哭得汪汪的,超大声。
可见是个怕疼的,说要揍人应该也就是说说而已,大概中二还没过保质期吧。
被威胁的那个显然也没放在心上,加速喝完了糊糊,把保鲜盒往良辰面前一摆,“帮忙洗一下,谢谢。”
说完了转身就走,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上楼的速度明显比开始下来时快了许多。
安斯年收回目光,冲着冯乐乐两口子问:“晚上呢?想吃点什么?”
曾凯想都没想,脱口而出:“窑鸡啊!”然后又有些不好意思,“小安你行不行?那个应该蛮复杂的吧?”
倒也不是很复杂,就是腌制至少要五个小时,现在就得开始做准备了。
“中午才吃了鸡,晚上还吃啊?曾哥你个闽洲人,比我们粤洲的还爱吃鸡。”安斯年玩笑一句,满口答应道:“当然行,没问题。”
玩笑归玩笑,既然点了菜了,他自然要认真对待,拿出一个中号的瓷盆,开始配制腌鸡的调料。
沙姜粉、头抽酱油、米酒、蒜蓉还有五香粉,调出黄金比例后,先把三黄鸡针灸一遍,也就是说用竹签插些小孔,再细细的用腌料抹匀了,盖上盖子,静置入味。
这会儿早就过了水佬平时开台的时间,他的手机不停“叮叮”的响,估计被麻友们催得不行了,他也找不到理由再继续赖下去,最后望了一眼腌鸡的瓷盆,幻想了一下晚上的美味,不甘不愿的下山去了。
冯乐乐两个嘀咕了几句,打算回房间睡个午觉,等会睡醒了太阳没那么大了,就去后院泳池里泡一泡,泡到晚上再坐等着吃窑鸡,简直完美。
等这些人都走了,一楼顿时安静了许多,只有洗碗机轻微的噪音和良辰拖地时发出的水声。
安斯年大概盘算了一下,窑鸡的口感肥美多汁,又出奇的香,烤上两只,配上个清爽的蒜蓉丝瓜,再熬个微酸的番茄大骨头汤去腻,三个人怎么也就够了,材料基本都有,倒是包裹窑鸡的荷叶他没有准备。
其实不用也不是不可以,但他记得山脚小渔村的土产店里就有得卖,上下一趟也用不了太多的功夫,如果少了这一丝丝荷叶清甜,那做出来的窑鸡也是不完美的。
他边摘手套,边和良辰招呼道:“我下山买点东西,一会儿就回来,二楼的‘迷迭香’和‘百里香’房都有客人了,其他的地方打扫干净就行。”
“好的,老板。”良辰憨憨的点头。
拿上手机和钥匙,安斯年骑着银灰色的小电鸡,拐进了山道。
前一夜下过大雨,山道更加凹凸不平了,积水较深的地方还没干透,被太阳晒着蒸腾出热气,带着一些咸腥的泥土气息。
这路确实是个问题,好酒也怕巷子深,安斯年在心里琢磨着,以后要找机会修整一下才好。
到了土产店门口,他没下车,两条长腿一支,冲着看柜台的大妈叫了一声:“巧姨,给我拿两扎整张的荷叶,多少钱?”
“三十,小安你只要荷叶么?刚到了些干茶树菇,靓得很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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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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