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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间,他们已经查清武斗的真相,甚至还挖出了十年前的巨人尸骨。
回到客栈后,孔雀将尸骨上的污渍冲刷干净,数了之后发现,此人身上的骨头竟有二十一处断过,其中甚至还包括了颅骨,可以说,若非他天生得了一副巨人之躯,身强体壮,换做寻常人,恐怕早就已经死了。
“单看颅缝和牙齿,此人年纪应当也不算大,或许才刚成年。”
孔雀绕着尸骨转了一圈,十分笃定:“我虽从来没见过如此巨人,但是却曾也在古籍中看过,有人曾挖出过巨人尸骨,称胫骨长二尺,颅大如斗……在我老家,羊圈里的羊虽然相似,但细看每只亦有不同,人也是如此,一万人当中总有一人生来便有异相,或许,此人便是那万里挑一。”
“万里挑一啊……”
不知为何,南天烛的脸色颇为晦涩:“这样的人天生便和别人不一样,一辈子都会叫人指指点点,过得十分痛苦……或许他身上的伤就是这么来的。”
熬了一夜,外加在山上受了风,曹野头痛欲裂,本想着要再去一趟州署仔细查验这巨人身份,但如今却是连集中精神都很困难:“这样的巨人在人群中必然十分显眼,如果十年前他就生活在中州,应当还有百姓记得他,若是我们能去问一问……”
话未说完,他已打了三四个呵欠。
到了这份儿上,勾娘又哪能看不出他的身子已经到了极限,二话不说便将他按在榻上,又道:“东家,记得先前你在山上说的,挖了坟便要给赏,接下来的事我们来做就行了……你先睡饱觉,起来我们便去下馆子,先说好,我们带回来的情报有多少,你便要请几道菜。”
“对!还有两只烧鸡!外加一个肘子!”
一听下馆子,南天烛登时两眼一亮,挖坟的疲惫一扫而空,拉着孔雀便要去干活,至于曹野,在勾娘的手劲下根本无力挣扎,很快就给生生剥了外衣,硬是塞进了被子。
“我说真的,我真没这么多盘缠……我那亲戚头发都熬白了,一年到头也就挣这么一点俸禄。”
他试图负隅顽抗,但那双有力修长的手却已经不由分说地按到了他的颈侧,勾娘微笑:“东家,听话一些。”
“等等,到底谁才是东……”
而这回曹野的话甚至还未说完,他只觉脖子一酸,人便已经软绵绵栽倒在了榻上。
曹野醒来已是傍晚,窗外天色将暗,不远处的酒铺点起了火烛,门庭若市,看起来热闹非凡。
他腹中饥饿万分,身子倒是爽利了不少,事到如今,曹野也不得不承认,勾娘将他直接打昏是明智之举,否则他连着生病受风,一旦病倒,只怕更要拖慢进度。
只是……究竟谁才是东家啊?
曹野人生头一回给人直接放倒,面子上颇为过不去,本想着这一回定要拿出点主子的派头,结果他刚下床换好衣服,勾娘带着其他二人径直推门而入,开口便问:“准备好请客了吗?”
“我……”
不知为何,一对上勾娘那张温和白净的脸,曹野的伶牙俐齿便开始打结,他不肯轻易放弃,努力讲道理:“勾娘,我觉得下回你不能这样,想要我睡觉就直接把我打昏……我不管怎么样,也是花钱雇你们的人……”
“你想说你是我的主子?”
勾娘只是微笑地看着他,柔声同他仔细掰扯:“你只是付我工钱,即使我不跟着你,去找别人我也不会饿死,但你不一样,换了别人来跟你,你这么折腾就是死路一条,所以,我没有你不会有事,但你没有我会死,这么说来,似乎我才应该是你的主子。”
曹野:“……”
他还没说出话来,一旁的南天烛已经鼓起掌来,感动道:“勾姐姐,我以后再也不浪迹江湖了,就跟你混吧,只要有了你,再也不会有人欠我月钱了。”
孔雀则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靠在门口,见状不忘落井下石:“这么说,没有小蜡烛的鼻子还有我的医术,裴大人你似乎也寸步难行啊,就这样你还敢赖今晚这顿饭?”
曹野:“…………”
事实证明,裴深给他送银票确实是有先见之明。
半个时辰后,四人坐在中州最大的酒楼醉仙楼里,曹野看着满桌的好酒好菜只觉肉疼。
虽说过去在京城,如此宴席于他不过家常便饭,但自打返乡隐居,就连曹野自己都许久没有如此一掷千金地吃饭了。
而相比之下,桌上其他三人看上去都是心情愉悦,南天烛更是如个田鼠一般将两边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扒拉着碗里的饭,手里的筷子还在够桌子另一边的鸭子。
“……来都来了。”
一想到面前这盘鸭子的价格,从小爱吃火炙鸭子的曹野便是肉疼也只能拿起筷子,又问:“那现在我饭也请了,情报呢?”
他奋力找回一些东家的气势:“看你们信心满满,应当是问出一些事情了吧?”
“自然。”
勾娘笑道:“关于这个巨人,中州有许多传闻,甚至连孩子都知道,‘九尺天王不带鼠,獠牙面,目似火,吃完肉来再嚼骨’,似乎只要他们不听话,家中爹娘就会以此来吓唬他们。”
“九尺天王不带鼠。”
曹野若有所思:“难道说的是手持宝鼠的多闻天王?”
话是这么说,但曹野很清楚,佛门中的多闻天王可不会吃肉嚼骨,很显然,此天王非彼天王。
孔雀耸耸肩:“不知,但中州百姓大多将那巨人称作天王,也是直到阮云夷被封神火将军后头又死在灰鹞岭这才有了天王胆一说……只是不知为何,许多中州人都十分畏惧这个天王,对此讳莫如深,甚至连提都不敢提,就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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