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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如此,今天街上还有人说,不能提他的名字,否则天王就会找上门来杀光他一家。”
南天烛啃完鸡腿,故作神秘地冲曹野挑眉:“接下来就是今日最大收获了……是我问出来的。”
“……”
曹野叹气,将另一只鸡腿也夹进她碗里:“说吧。”
南天烛这才心满意足,压低声音:“先前不是说杀仙鬼只杀太和弟子吗?但其实不是……杀太和弟子是这两年才有的事,自从十年前杀仙鬼身死,中州已经陆陆续续失踪过许多人,大多都是独自出行时忽然消失,官府查不出名堂,只说了遭了山匪或是野兽,但是,自从无忧真人再这里开宗立派,像是雨燕尾这样的山匪早就已经不再出现,也因此,其实民间一直有传言,说这些人都是死在杀仙鬼手上。”
“也就是……被那个天王所杀?”
曹野此时又想到他们在东山山顶挖出的那具伤痕累累的尸骸。
太和弟子之所以会将武斗中死去弟子的失踪嫁祸在杀仙鬼头上,便是因为这所谓天王正是死在无忧真人剑下。
如此说来,山下百姓又为何会觉得那些失踪之人都是死于杀仙鬼之手呢?
还是说……他们也曾经伤害过那个巨人?
他问道:“这个传言是怎么来的?”
南天烛摇摇头:“问不出,只知民间忽然便有了这个说法,还有人说,之所以这些人都失踪了,是因为那巨人生来非人,茹毛饮血,将人直接吃了,这才连尸体都找不到。”
“茹毛饮血?”
孔雀却是冷哼一声:“就我们在东山上挖到的那个,还茹毛饮血?牙都烂了,只怕连鸡腿都啃不了。”
曹野不解:“但是……为何连童谣里都说,这巨人会吃人?”
“说不定只是因为他长得与众不同罢了。”
南天烛像是想起往事,冷笑一声:“他长得那样高大,本就容易被人误以为是异类,在常人眼中,一个异类就和野兽没有区别,自然就会吃人了。”
“你怎么忽然生气?”
孔雀心细,觉察到南天烛面色不对,想也不想便问:“难不成你因为鼻子太好,所以过去也被人误会过吧?”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南天烛登时翻了个白眼:“你还好意思说?你没说过我是狗?”
“那还不是因为你在我身上闻来闻去?。”
孔雀还想嘴硬,最终却是在南天烛刀子一样的视线里败下阵来,无奈道:“我从小到大长着这张脸,你以为就没人把我当异类吗?我那两个兄弟成天笑我,拽我头发,说我给羊羔施针是小姑娘,反正后头我就想开了,越是看不惯我,我就越要穿好看的衣裳在他们面前晃悠,这样谁也别想好过。”
孔雀摆出一副凶狠模样,只可惜,他那俊俏的脸蛋无论怎么扭曲,看起来也像是小猫呲牙。
勾娘忍不住笑:“这就是你打扮如此放浪形骸的缘由?包袱里每件衣服都花花绿绿的?”
孔雀不服:“不行吗?谁规定男子不能穿得花花绿绿的?再说了,我都叫孔雀了,花花绿绿有什么不对?”
他气势汹汹,但显然并没有说服力,勾娘和南天烛对视一眼,双双笑成一团,而曹野却只是出神地抿着茶,心思早不在这上头。
异类……
南天烛虽是无心之言,但或许,她说的没错。
一个身高九尺的巨人,在他人眼中是茹毛饮血的异类,这些人会如何待他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事。
这么说,他身上的伤……
一时间,曹野心中隐隐浮上一些猜想,恰逢掌柜的亲自来给他们上菜,又问他们吃得怎么样,曹野随口说道:“没想到中州还有这等醉生梦死的好地方……”
“这位爷,您是外地来的吧,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因为南天烛和孔雀一口气将店里所有大菜都点了,掌柜的眉开眼笑,一边端菜一边道:“咱们中州菜虽是一绝,但这酒足饭饱之后的去处那才是真的妙。”
“酒足饭饱之后的去处?”
曹野心里咯噔一下,莫不是因为孔雀打扮放浪,他们看上去就这么像是会流连勾栏的登徒子吗?
老板也很快发现他会错了意,好笑道:“这位客官,你误会了,你还带着女眷,我又哪里敢说旁的地方……我说的,是咱们中州的斗鸡。”
曹野一愣:“斗鸡?中州也流行这个?”
此事对曹野来说自是不陌生。
他出身富贵,但因自小体弱多病无法远游,故而小时闲来无事时,就如寻常的公子哥,也常常偷跑出宅子,去看人斗鸡。
正所谓,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
斗鸡本就是一场赌博,胜者赢钱,败者输钱,故而就和斗狗赛马一样,作为一种消遣,在民间一直久盛不衰。
勾娘没看过斗鸡,一听便来了兴趣:“斗鸡说到底不就是两只鸡啄来啄去,将另一只鸡啄死了便算赢了,这有何趣味可言?”
掌柜的摇摇头:“姑娘此言差矣,我们这儿常说,斗鸡斗犬,其乐无穷,城中善斗鸡者极多,前头街上还住着斗鸡翁,专饲斗鸡,你们要是看过便知,他养的鸡比狗还威猛,扑腾起来,一口就能啄掉人的眼珠子,寻常人根本不敢去招惹。”
“是吗?”
曹野回想起他幼时也曾饲过一只斗鸡,浑身雪白,威风凛凛,他那时戏称那鸡便是阮云夷,从不吃败仗,结果不出半月,那鸡便自己啄开鸡笼飞了,气得他连喝了三天茯苓鸡汤,后头阮云夷从北境回来意外知道此事,还因此笑他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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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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