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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外壳掉了一块瓷皮,响起来的时候依然清脆悦耳。
十七岁的李莱尔也这么玩过吧。
她面朝着风铃,就像面对十七岁的自己说话。
你连日记里面的内容也要骗自己。
说谎好像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点,就像李斯萍的天才之处显在刺绣一样。
她的师傅、她的母亲李斯萍毕身都在追求完美作品。为了刺绣凹下去的干瘪眼袋,手背浮起青色的紫色的血筋,爱李斯萍的人爱她入骨,恨李斯萍的人也恨她入骨。李斯萍是“吸血鬼”,他人的赞美与诋毁,一一接纳,开出血红色的花,妖艳无比,纵然有人讨厌至极,也不可否认花朵美得惊人。
李莱尔是这两群人拔河时手中抓的那根绳,被两边拉扯得痛苦。她和刺绣一样被当做李斯萍的作品。
作品不仅要设计得严谨,还需具有一定的艺术性,符合受众心理需求才能具有商业价值。
一句话概括,就是要完美。
李莱尔是李斯萍催吐出来的,另一个新的李斯萍。一样的性别,一样的姓氏,要是天赋才能一比一复制过去也好了。李斯萍一部分完美主义迁移到女儿李莱尔身上,重塑李莱尔,打磨她。她就像李斯萍手中的一块名不经传的绣布,由李斯萍的经手,终于成为教科书上的参例。
“未来你要撑起绣厂的,功夫不能这么弱,不能毁了这块招牌。”
“就你这点技术,连我当年的百分之一都不够到。”
李斯萍要李莱尔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连连质问李莱尔为什么不像当年的自己那样卓越超群。
可她是人,不是物,不是可以被驯服的兽。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怎么弥补,唯有靠一个一个美丽的谎言了。
李莱尔一直这么认为的。
小学作文课,老师让写梦想。同学纷纷羡慕她有这么一个独特的梦想,不是科学家,不是宇航员,是真正摸得着的,是真的能实现的——目标。她的妈妈就是特别厉害的刺绣传承人欸。
她一度游走在自暴自弃的边缘,用别人的话语勾勒自己。
他们说她是千金,她冒充自己是真千金。
他们说她是天才,她冒充自己是真天才。
李莱尔给别人吹下一个个泡泡,再在里面一一填实,变成铅球。
只有一点需要防备的,那就是小心掩护好自己的皮毛,别让他们发现自己是野生兔子,毕竟一开始他们就是为了高级品种的名号接近自己的。
那时崇接近自己的目的是什么?
这是李莱尔对他好奇的开端。她承认自己确实有点喜欢他。她喜欢和他待在一起的感觉,身、心完全被调动起来的兴奋。
感情停留在这就很好了,太深沉的爱她拿不出,她没有为别人掏出一整颗蓬勃心脏的准备,却欣然愿意接受别人的,无怪其他,她实在太好奇其他人关于爱的体验了,
李斯萍临死前安慰她说,我这辈子最牵挂的就是你了。
对谎言的百种变化了如指掌的李莱尔一开始不免因此困扰。恢复那段记忆后,她早早堪破,李斯萍最爱的还是刺绣。
她不知道爱的滋味,但至少从本能上明白,真的爱一个人,应该不会让对方太难受吧。
可李斯萍的爱让她太难过了。
爱是要贬低自己所爱的人,爱是要自己百般顺从,爱是要被缚住手脚。
这样的爱,让李莱尔想要逃,却迈不开双腿,她已经被铁链锁得死死的。
假如硬要为自己挑一个伴侣的话,李莱尔一定会选择一个更喜欢她的人。她不愿意要那种太辛苦的爱。
她先前觉得时崇很不错,他的所有缺点都在她能接受的范围内。
这么为自己盘算好,李莱尔突然理解那天在时崇面前失态落下眼泪的原因是什么,她只是害怕丢失一个布偶熊伴侣而已,后悔抛下了一种不会让自己难过的、无限逼近爱的仿制品。
她没有被爱绑架,她从头到尾都是自由的,这太难得了,她要好好抓住他,别让他逃走。
当然了。可她更爱的,是爱着他的那个自己。
只要认清了这一点,她就永远处于不败之地。
李莱尔绝不允许自己吃亏。
但假如只是这么简单一笔代过的话,那怎么解释自己的反常行为。
她怎么会对他的背影那么熟悉,那么一片茫茫人海,透过水淋淋的玻璃窗,仅借助一个模糊不清的黑点就认出他。
她怎么愿意一边如履薄冰假扮周已晴的同时,私下还分出心力刻意与他斡旋,一起走那么多夜路,参与他的生活。
她怎么会在记忆恢复后,费尽心机安排他们的相遇。
纵然李莱尔承认时崇还算合格,可她又不是非他不可。
世界上那么多男人,肩并肩排一字直队或许都能绕地球几圈,随便找一个合乎心意也不是太难的事,大可不必消耗自己的时间特意选他。
除非她就是非他不可。
李莱尔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无数回忆碎片式地扎进来,她松开手中的烟,紧紧捂住胸口,某种不知名的情绪重重汹涌而来,又轻轻舔舐着沙面而去。李莱尔用巴掌锤了锤自己的胸口,要将这只操纵她的怪兽赶下去,可无论怎么催促,她总是无法脱身。
每当出现这个时候,李莱尔总会记起医生对她说过的话,“要对自己诚实。”
故意在校园里装有钱千金,她的心像蹬着高跟鞋走钢丝。
被李斯萍故意当众罚下跪,她的心脏疼得揪成一团。
她的得意是得意,自负是自负,嫉妒是嫉妒,一切不良的、不光彩的都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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