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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题了。我继续说。”元辞没管我的奇奇怪怪,继续说道,“q大很大,我们其实一开始没有太多的机会接触。我们的认识是在一场辩论赛上,场上针锋相对,场下她约我出去吃饭。”
霍,好熟悉的爱情故事的开头。我挑了挑眉,也顺便动了动身子,让自己躺的舒服一点,听她继续讲。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她有和我回想起初见的时候。她说我穿了白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装,因为在辩论,整个人有种由内而外露出的锋芒。她喜欢那样带着锋芒的我。”元辞在笑着,可神情却好像有些痛苦,她好像回忆起了什么事情一样,我能够看到她紧紧咬着的牙齿。
“可我本来就不是多么锐利的人。甚至她觉得我学新闻就是想要揭露社会黑暗的现实,反映当代的不公。然而真相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元辞抬起眼眸,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我不是那样崇高的理想主义者。我学新闻只是很纯粹的,我高中学理科太累了,就选择了十分文科的专业。我一点都不喜欢新闻学,也对揭露什么黑暗、反映什么问题、探索什么真相,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喜欢的人不是你,是想象中的你。”我下了定义。
“是。”元辞认同这一点,“我和她在一起了七年。大学四年,研究生两年。到后面创业,我们一直在一起。”
又是一段好长的时间,长到好像阿竽和段毓林在一起的时间。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觉得压抑苦闷。一方面我沉溺在她对我的‘喜爱’之中,另一方面我会唾弃自己隐藏了真实的自己。”
“但我不敢表露出来,或者说,她根本不希望我展露出真实的我自己。”元辞说这话时语气很是平静,就和说着外人的故事一样,好像这件事情已经无法对她产生影响了。
可我分明在她的眼睛里面看到了晶莹的泪珠。
怎么会毫无影响呢?要是没有影响,怎么会到现在都记得这么清楚呢?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笨蛋,但在安慰这件事情上,我的确不算聪明。
我坐到了她的身边,伸出手,抱了抱她。
贫尼虽然超脱人世,但是和我有缘分的施主已经如此苦闷,就让我用温暖的道心来安抚一下,好像也不算违背清规戒律吧。
算了吧,我还是少说这种话,万一哪天佛教协会来抓我怎么办。
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我轻叹一声,说:“你这么聪明的人,明知道自己处在泥潭之中,还不愿上来,是因为很喜欢她吧。”
听到我这样说,元辞愣在了原地,她看了又看我,眼泪就这样滑落了下来。
我的苍天,美人落泪了。
等等,美人不会是因为我说的话落泪了吧。我应该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吧。
“你别哭啊,我可不会安慰人。我现在脑子也晕晕乎乎的,喝多了,你要是往我身上赖,当心我撒酒疯把你扔出去啊。”手忙脚乱地从床头拽了张纸,我递给元辞,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什么屁话。
“那你怎么会喜欢康壹竽呢?”她泪眼婆娑地看着我,问道。
我怎么会喜欢康壹竽呢?
好像很多人问过我。
阿笙问过,祝施问过,妈妈问过,许许多多的人问过我。
阿竽是和我自小长到大的发小,阿竽是妈妈的干女儿,阿竽是我最亲密的无话不谈的友人。
我们是那样的亲近,那样的亲密。我知晓她的一切,而她也熟知我的所有,我喜欢上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喜欢这件本就是唯心的事情,难道一定要用唯物主义的说法找一个论点吗?
我想了想,回道:“阿竽是一个很沉默的人,但不意味着她不会挺身而出,她会为了阿笙出头,会为了我和隔壁足球队的人打架,她在意我、关心我,我自知自己的性格有多么的不好,她从小就见到了最为真实的我,在她的面前我不需要任何的掩藏,也不需要做个成熟体面的人。我就是我。”
“元辞,我想你应该很能够理解在一个人面前做真实的自己有多么的放松和愉悦吧。”我看向她。
元辞顿了顿,她的神情有些滞涩,随后竟是低头轻轻地笑了起来。
是啊,在现在这个社会里,能够抛下所有的掩饰,完完全全的展露出自己的每一面,是那样的难得。
我看着她这样,脑海中不自觉想到了另外一个方面。
她看到我的表情变得疑惑,无声地问我。
“你说得对,我好像真的没办法确定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三十六年来,我好想只喜欢过康壹竽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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