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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周逾笑着扬眉,表情揶揄地撇了下嘴,她身旁的尤里娜也是同步差不多的表情,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默契地一句声也没再出,直接搭伙一块从看台后面的楼梯下去了,这一块的平台上就只剩下两人。
“机票订好了?”夏思树在昏黄的光线中看着他,忽地问起。
邹风点了头,拧上瓶盖,之后又忍不住抬手在她头上摸了把。
今天是邹风最后一次参加棒球队的训练,就当是给宾加斯特这几年的大学生活划上句点,夕阳完全落下前,两人从看台上下来,邹风拎着训练包,和夏思树一道走在街道旁侧,头顶的叶子折射着昏黄的光线。
身边是肤色各异同样在街道穿行三三两两的同学,棕发又或是金发,邹风偏过头,看了眼身边的夏思树,她耳边带了个耳机,黑色细花的裙角在风中扬着,注意到他的视线后也回过头看向他,摘了耳机,自然地以为是他也想听,于是将其中一只递过去给他。
似乎就像两人已经这样在大学的校园里,走过了这几年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两周时间过去得快,回去的事邹风也提前告诉了廖晚。
从纽约到南城的那班飞机降落时,南城刚好是又一年的梅雨季,这座城市四处潮湿着,难得放晴。
航班楼的播报声一阵阵,旅客行人摩肩接踵地从身旁路过。
因为太久不曾回来,夏思树见到熟悉的街景时,竟然有种时过境迁的不真实感。
即便是阴天,南城的夏季也是闷热着,出一点汗,发丝就要黏腻地沾在脖颈间。
而她似乎和这样的天气有些缘分,第一天转入联高的时候,就是下过了一场雨,悬铃木叶子落了一地。
“你的卧室还留在那。”坐上车的时候,邹风忽地开口和她提起。
风从车窗的缝隙中溜出来,他看着窗外,穿着件简单的黑色t恤,眉眼因为思绪而显得微沉,手边随意地转着那个银色的打火机。
没出国前,他已经将烟戒了,之后一个人在美国,又重新继续沾着这个不怎么好的习惯。
打火机在那期间坏过一次,他特意拿去修理店试着修好,四十块钱的打火机到现在,机身早已没刚开始送给他的时候那么有光泽,底下有了些划痕,也因为频繁的摩挲而有些掉漆。
这段时间夏思树偶尔看他依旧拿着这个打火机的时候,心里会有些丝丝缕缕的后悔,觉得当初应该送他个更好一些的,最起码不是坏了一次就再也修不好,打不出火,却依旧被他那样拿在手里珍惜着,舍不得扔掉。
保姆车平稳地往前行驶,夏思树朝向窗外看了眼,觉得这条路似乎熟悉,又因为他突然说的那句“你的卧室还留在那”,忍不住问:“我们是要去哪?”
“颐和公馆。”邹风垂着头,无所谓地笑了下,手中的打火机盖刚好“咔”一声合上,他勾着唇自然地问:“不想niki和八六吗?”
离家这么久,已经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他了。
道路两侧的梧桐遮天蔽日,绿景从车窗迅速划过,夏思树闻言心跳稍稍漏了一瞬,看着他因为二十小时的飞行时间而露了丝疲惫神态,知道这人是要带她一起回去,以一个新的关系和身份。
她微抿下唇,睫毛动了下,看着腿侧和他贴着的百褶裙边,带了些暗示地出声提醒他这个决定:“他们不在公馆?”
“不在吧。”邹风不怎么在意地回,嗓音有些懒:“姑妈大概明天过来,我爸那边不清楚,要是能在我们去新加坡前回来,那就先见一面。”
说完,他笑着看她,偏过头吻她下,什么意思说得明白:“你和以前一样在那住着就行,其余的什么都不用想。”
他既然把她带了回来,就不会再让她离开。
第77章烈日
回不回颐和公馆对夏思树来说没多大差别,她只是留念那个地方的人,并不是对那个地方有什么留念,现在人也已经到了她的身边。
保姆车到的时候,是下午临近傍晚,一直停到洋楼前侧的那株银杏树下。
颐和公馆已经建了不止百年,三四轮的季节流转,几年时间还不足以叫它换一个模样。
正午那股厚重的潮湿消退了许多,那片厚重的乌云过去,丝丝的风吹着,公馆露台旁的那株老梧桐叶子繁茂,在那股将退未退的潮气中显得绿意盎然。
夏思树下了车,她站在薄光中,膝盖之上的百褶裙搭的是一件修身正肩t恤,风拂过她的裙角和发梢,人只是平静地抬头,朝着那间露台的方向望过去了一眼。
也就是一出神的功夫,那边的小喷泉的方向传来狗叫声,杜宾犬似乎是认出来了,隔着一段距离就朝她飞奔过来,吐着舌头,竖耳,兴奋地朝她扑。
夏思树弯下腰,笑着摸它的头:“老二?”
“汪汪!”niki在她身前跳跃,有低吠,有撒娇想念式的呜声。
而随之身后的沉闷重新的一声“哗”合上的声音,另一道身影从光线中下来,niki警觉地竖着耳朵看着那道身影,在光影中有那么几秒的反应时间,直到邹风就站在那,笑了声,不怎么正经地喊了句:“宝贝?”
杜宾愣了秒,“嗖”地一声冲过去,狂叫!动静简直疯了一样,立起来前腿扒着邹风的大腿和腰,斯哈吐着舌头想舔他蹭他!
这条狗的体格完全立起来能达到夏思树胸部的高度,爆冲力度也强,四肢强健,从以前能把那两个孩子吓得屁滚尿流就能看出来这狗自带的危险性,回回带出去遛着也要带嘴套。
天色有了点昏黄,邹风就笑着往后退,一手背在后背,一手食指和拇指并圈放在唇边,吹了两声挺亮的口哨,狗兴奋地跟着他,“汪!汪!”,眼睛也亮,追着自己尾巴绕了两圈。
niki小时候从犬舍抱回来开始,就是被这么训着玩的。
邹风垂眼伸手,在它带着项圈的脖子和脑袋上揉了揉,整个人笑意明显,夸了句“goodboy”。
在这阵嘈杂声,秦之桂从隔壁的迎宾厅出来,见着了两人忍不住一愣。
一人一狗还在那闹着,整片区域都是阵阵狗吠和偶尔清亮的口哨声,夏思树站在那儿,转过身,对着秦之桂微笑着点了下头,喊了声秦妈。
“回来了。”秦之桂说,朝这边走着,那几秒的惊讶过去后,面上更多还是高兴,看着那边一回来就逗狗的邹风,难掩高兴地念叨了句:“没听公馆里的人说,也不知道你们今天回。”
“我们俩还没吃呢,秦妈。”看了眼夏思树去找八六的背影,邹风笑着扬起头喊了秦之桂一声,自然地问:“有点饿,家里有吃的吗?”
“嗯,有的,中午刚包了些广式虾饺。”秦之桂点头,慢声仔细数着说着,边说边想:“还有刚过来的时蔬,妹妹喜欢的芦笋也有,做法就照哥哥喜欢的白灼做,新鲜,再给你们下些小馄饨,鸡汤做底?”
“嗯。”邹风点头,又摸了下狗的脑袋,直起腰,自然和秦之桂说起:“她是我女友,在一起挺久了。”
秦之桂“啊”了声,点头,心里有数和明明白白和她说起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她垂眼摘着袖口的袖套,只像看平常人家的小孩那样笑着说:“也蛮好,你和小树年龄也是差不多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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