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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步也早晚都要走。
但和邹洲谈判的时候,夏思树并不在颐和公馆。
夏京曳从新加坡过来的那班飞机落地时间只比邹洲晚了半小时,她要夏思树去机场接她,也像是一早就知道风声,想把她从那先支出来,之后两人从机场一道回她们之前住过的老宅院。
在打算回来的时候,夏京曳就已经提前叫了家政过来打扫,所以即便是许久无人居住,夏思树推门进去的那刻宅内还是整洁。
雨水充沛的夏季,老宅户外和户内连接的悬空楼梯下植物长得繁茂,结着苔藓,在夏京曳换鞋换成一身更舒服的家居服的时候,夏思树就待在户外,她卧室下方的阶梯上。
她抬手往后,在清风中把绑着的马尾揪着圈解了,黑色细皮筋套在手腕上,又抬着那只套着皮筋的手无聊拂了两下绿叶,微出着神,直到夏京曳在室内喊她。
“要去新加坡找我是有什么事?”夏京曳只平常问着。
那会她在厨房,挽了袖子,不打算和夏思树的晚饭出去吃或是叫餐,只自己简单做些解决。
这几年夏京曳尝试着学了下厨,只要是夏思树在新加坡住在她那,即便是有保姆,夏京曳也几乎都是自己做。
“邹风想见你。”夏思树只这么说。
“见我?”夏京曳抱臂站在那,打量了眼提前叫人买好的食材,语气听不出喜怒:“以前还在颐和公馆的时候,也没说过几句话见过几回面,这都走多久了,怎么又突然想起见我来了?”
厨房半开放式,夏思树只倚在那,碎发贴在耳侧,身上还是邹风的那件衬衫,看着她抬手已经将旁边的香芹拿过来在水龙头下清洗,一时没说话。
夏思树偏头看她眼,拿过一旁的吸水巾将香芹上的水滴擦着,边擦边和她提起:“你要是不喜欢林文斯就给你再挑一个,自己都快订婚的未婚妻和别人在一起,只知道往父母辈的通知,一点独当一面的用都没有,不喜欢也就不喜欢了。”
夏思树睫毛动了下:“我现在和邹风在一起。”
“嗯,知道。”夏京曳语气依旧淡,微蹙眉看她一眼:“那又怎么了,难不成你俩还能一直在一起不成?”
“他说想娶我。”
夏京曳这才看她一眼。
“他说娶就娶?”夏京曳冷笑了一声,将手上的手套摘下扔进水池中,溅起一片水花:“当颐和公馆其他人都不在了?”
夏思树看她:“他今天下午和他爸谈,明天上午会过来。”
夏京曳只拿了另一副手套过来:“不见。”
夏思树微抿下唇,声音也淡,几秒钟后说:“您已经从新加坡过来了。”
......
颐和公馆。
邹风送夏思树回去时,廖晚刚从洋楼二楼下来,睡了一觉,精神比上午的时候足了些,身上是差人送过来换洗的新衣,同样的真丝套装,熨帖柔软,偏梨白色,不紧不慢地坐在客厅透进来些阳光的地方喝茶。
niki跟着他踱着步子叫了两声,邹风进门,正好和坐那儿悠闲喝茶,但刚从窗户中看他的廖晚对了眼,他低头看了眼,拆的茶饼依旧是邹洲收藏那堆里最好的货,最差也是接近六位数。
见他已经送人回来了,廖晚起身,也给他倒了一杯,在一片氤氲的茶香气中,出声道:“我只能帮你这一次,你要想好。”
邹风:“嗯。”
日光偏移,天气比昨天好,光线照在叶面上发着亮。
邹洲回到这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幅场景,廖晚独自坐在那,舒适地喝着茶,见他到了,也只是轻飘飘问了声:“回来了?”
已经有些昏淡了的日光照在她身上,衬得她肤色亮,气色也好,黑发水波纹卷地披在肩后,柔顺有光泽,即便经过这么些岁月也是美的,气质沉淀着,保养得极好,比起当年也不减分毫。
“小风在二楼,待会儿下来。”廖晚平常说。
好似她还依旧是这个公馆的女主人,只平常地和他见面问候一声,但实际上,自从邹风出国,两人就再未见过一面,同样都要出席的几次场合也是她刚走,而他刚到。
门外的车被停好后,几步细高跟声过来,邹洲身后又跟来一位助理,挺漂亮的一个姑娘,北方人,差不多从大学毕业开始就跟在邹洲身边,认得廖晚,那会她也还的确是这个公馆的女主人。
外头的温度有些热浪,助理手里拿着份文件和邹洲的杯子,从外头进来后,见到廖晚有一秒的微愣,反应过来后便恭恭敬敬地弯腰问了声好,轻车熟路地朝书房那走,将文件和杯子放进去,只再打一声招呼,不打扰两人地离开。
廖晚依旧舒适地肩往后靠着椅背,抬手往耳后拨了下发,只看了一眼助理往阶梯下走的身影,觉着能一直在邹洲身边留着不是没有理由。
懂事,贴心,也识时务,不论邹洲身边的人换到谁,都不会去额外想那些难够到的东西,只在邹洲需要的时候有存在感,当助理又或是当床伴。
差不多见面的第一眼,邹洲就知道廖晚今天为什么在这,但只皱下眉,并未说什么。
他抬步朝她走过去,只拿起被拆了的茶饼看了眼:“还是喜欢喝这个?”
廖晚瞧着他,微弯下唇:“嗯,还是喜欢这个。”
“茶水凉了?”
“还没,你也倒一杯。”
体面地寒暄着。
邹风从楼上下来的时候,邹洲已经在了书房,廖晚也在,就等着他,站在那排书架旁,身形微朝书架一侧倚着,打发时间的手里翻着本英文原本书籍,手镯和玉佛珠随着手腕的动作往下落,身影似乎和邹风记忆中的几幕场景重合。
听见门口的传来脚步声,廖晚这才从书籍上抬起头来,合上了书,抬手往身旁的空位重新放回去,看着他走进来。
“什么时候从美国回来的?”邹洲看见邹风的第一眼问。
还没等他开口,廖晚替他答了:“昨天下午。”
她出现在这的意思已经很明显。
其实用不着邹风一一汇报,邹洲对他在美国干了什么,学业怎么样一直都清楚。
知道他现在有自立门户的能力,去年挽回了因为时局动荡,俄罗斯那边的一家岌岌可危的合作工厂,自己飞去了那边好几趟,抗着时差,两天只睡四小时,轮轴地弄清楚工厂盈亏情况,和工厂总负责人交谈,零下二十多度的天气跑了近半个月的市场,只为了用尽可能高的价格清那批积压存货,换回一点资金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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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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