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今晚反复无常到有点荒诞可笑。
月光投在他的脸上,半明半暗,让他不断地翻来覆去,床垫弹簧因为他的动作而发出的咯吱声也使迪克更难以入睡。
“至少现在只有四个人知道这件事。”迪克在心里安慰自己,“在事情变得棘手之前,我还有回旋的余地。”
他勉强睡了一会儿,随后起床收拾,换上防弹衣和西装,带上手木仓墨镜,开始他新一天的保镖工作。
拉文德昨晚因加班留宿在办公室,所以他今天不必去市长宅邸接她,而是径直去了市长办公室。
刚进门他便发现了一副稀奇的光景。
市长的幕僚们围在一起,对着某件东西赞叹不已。
就连一向稳重的吉里女士,此刻声音中也有些激动得发颤,“竟然是韦恩集团的私人晚宴邀请函!”
这也难怪,一直对他们不冷不热的哥谭支柱企业突然抛出橄榄枝,不管对方目的如何,总归是件好事。
大家纷纷猜测,是市长最近的公共安全计划吸引了韦恩集团的注意,还是她在体育场击飞炸弹的英勇举措赢得了布鲁斯·韦恩的好感。
只有迪克大脑一瞬间有些回不过神来,愣在原地。
大家把那当作是太过震惊所造成的一时失语,无人知道他此刻紧张又复杂的心理活动。
布鲁斯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发出邀请?
是巧合?但未免也太过巧合了。
又或者昨晚的事,其实还有第五个人知道?
毕竟蝙蝠侠布鲁斯·韦恩,对发生在自己家中的事,向来是了如指掌的。
而和他一样未曾喜笑颜开的,还有另一人,也是宴会的邀请对象,市长拉文德·托伊。
有钱人的宴会,事故多发地的代名词。
绝不能落单行动,千万不能乱摸东西留下指纹,一定要做好不在场证明,万一出现车子爆胎之类的事故,就算是用双脚走也得赶快离开会场。
在米花市,名流聚会即是一场赌上性命战争。
为了确保自己能安然无恙地离开,她需要一个同伴和她一起奔赴战场。
这个人还必须有一定的身手,万一不小心在哪个偏僻角落目睹行凶现场,也有与凶手一战的机会。
符合要求的人选只有一个。
“格雷森先生。”拉文德的视线穿过办公桌前的人群,直直地看向他的眼睛,“你愿意作为我的男伴和我一起参加宴会吗?”
………
就算这是布鲁斯的考验或者什么陷阱,他也认了!
此刻内心兴奋程度不亚于参加毕业舞会高中生的迪克,已经完全把几小时前的心碎抛在脑后,又成了一个快乐的人。
韦恩庄园
防弹车行驶于夜色之中,正在逐渐远离哥谭的市中心,朝着城郊富人区的方向开去。
尽管此路人影稀疏,只有偶尔的几辆豪车与他们擦肩而过,但丝毫没有哥谭夜晚特有的阴暗危险之感——这里的路灯几乎快和路边的树木一样多,照得四周如同白昼,完全不是市区那些年久失修的老古董钠灯所能比的。
这也是韦恩家无形的特权之一。
但也多亏这些路灯,拉文德才能更清楚地从后视镜中观察自己今晚男伴的样子。
她从第一次见面时就察觉到,迪克身上有一种不一般的气质,而在脱下保镖制服、换上晚礼服之后,这种感觉就更加明显了。
迪克·格雷森今晚的行头完完全全就是上流社会绅士的风格。他身上那件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手工西装,埃斯科里亚尔羊毛面料,剪裁得体,衣领和袖口的线条锋利而整洁,银质袖扣在深色织物的对比下散发出神秘的光泽。
而在外套之下,黑色丝绸领结完美地与白衬衫形成了平衡,紧贴着他久经锻炼的结实体格,不管是这套衣服还是穿着衣服的人,都堪称是一件恰到好处的杰作。
但这套衣服过于合身,似乎少了点什么。
拉文德探寻的目光自然被副驾座的迪克捕捉到。
他知道自己今天的打扮近乎完美(毕竟制作这套礼服的制作者是阿尔弗雷德介绍的大师,就算穿着这套衣服去见总统都没问题),但拉文德的眼神并没有带着惊艳,这让他不知为何有点受伤。
是她不喜欢这款吗?
迪克垂下眼睛看了看自己的打扮,又悄悄瞥一眼后座女伴的反应,却无论如何想不到答案。
纠结许久后,还是由他开口。
“市长女士。”他斟酌着用词,打算间接切入话题,“你今天的首饰很配这身衣服。”
拉文德今天穿的是一件丝绸礼服:后面是半开的裙子,配上黑色的西装裤,飘逸与干练并存,很符合她风格的装扮。
与以往有些不同的是,拉文德的脖子与手腕不再是光秃秃的,而是多了手链和项链作为装饰,并且迪克此前从未见过她戴上这两样东西。
听到迪克的赞美之词,拉文德的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
她略带自豪地抚摸自己手上的金属制品:“参加这种名流宴会,不带点能保命的东西怎么行。比如这个手链,可以拼在一起变成小改锥,万一遇上炸弹的话还可以用来紧急拆除。”
她将挂钩拆下,手链上的几块吸铁石“啪嗒啪嗒”地合在一起,变成趁手的工具。
展示完后,她接着道:“还有我这个项链,其实是微型手电筒……要是会场突然有人断电并意图行凶,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还以为夸到了点子上,但看来又是自己想多了。
拉文德并没有注意到迪克复杂的表情:“毕竟这种名流聚会,可是很容易出意外的,铃木——啊不,阿卡姆的疯子不是挺喜欢挑这种场合下手吗?虽然没法佩戴武器进去,但事前准备永远也不嫌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