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女孩子们讲周末的见闻,又点评起商业街上的某家小店,也有人跟我探讨学习。大家说得都是些无聊的话题,但我并不讨厌。相反,我很喜欢、很珍惜这样平淡的日常。与刺激的非日常相反,平淡反而才是真正的幸福,我一直信奉着这一点。所以,我希望我和云雀能永远这样平淡地生活在并盛,生活在一起。一切都一成不变,这对我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我喜欢稳定,追求安宁。午休时间到,我和朋友们道别,走上前往风纪委员会休息室的路。我要去吃午饭,我和云雀从来不自己带便当,他手下的风纪委员们会负责我们俩在学校的午餐。尽管我今早对云雀小发雷霆,但他显然并没有将我的勃然小怒放在心上,他总是这样。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相处方式。我的超能力迫使我被动听取她人的心音、承载她人的情绪,而云雀负责承载我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相处的时间与年龄不相上下;我们只有十五岁,然而认识彼此已经超过十年;我们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都是对方的脸,呼吸时鼻尖相撞,几乎能感受到对方的气息。我想我爱着云雀恭弥,从家人,从亲人和朋友的层面。我走进休息室,我的幼驯染已在此等候多时。他坐在休息室里唯一的那张长沙发上,姿态闲适,旧制式的校服外套披在肩头,牢固得像钉了钉子,我想他一定提前察觉到了我的脚步,不然不会早早地抬眼望向廊前。我站在门口,还没来得及进去,先看到他无声望来的一眼,眼眸与睫羽俱是深色,似灰似蓝,总有一种光彩莫辨的浓郁美丽。他抬眼时微微一动的眼睫,那双颇具古典风情的狭长的眼,冷清而过分动人的脸,宁静的美学舒缓地流淌,让我几欲落泪。云雀恭弥不顾柔软的沙发大魔王的挽留,站起身,向我走来了。我站在原地不动,等待他一步一步地靠近我。他咬我的嘴唇,不轻不重,这应当不是泄愤,而更像是不满地抱怨,他的声气很低,说:“你迟到了。”我舔了舔被他咬过的地方,然而我们的双唇紧贴纠葛至此,这让这个动作看起来完全就像是在追逐他的唇瓣,紧咬不放。我说:“是你到得太早了。”他很轻地哼了一声,不可置否,我们没有就此再展开辩驳,因为我们开始唇枪舌战。他继续吞吃我的嘴唇,而我的手臂为此环上了他那把窄而劲韧的腰。……好腰。不管摸过抱过多少次,我都不得不这样感叹。好腰啊。云雀将我抵在门上,大腿暖烘烘地挨着我的膝盖,我往上顶了顶,他睁眼看我,似笑非笑,又不得不为此分出一只手,掌心盖过、按住我的髌骨。他往下吻我脖子的时候,我的肚子很丢人地叫了一声。我破防了,面无表情地推开他,宣布:“我饿了。”“我听到了。”他说,似乎还笑了一下,手背慢条斯理地擦过嘴唇,那点淋漓的艳色却并未消匿无踪,白衬衫底下的胸口也仍在起伏,说实话看起来特别色情,但是我饿了。我们坐下来一起吃午饭,就像过去的每一天、每一个月、每一年那样。该从何说起呢?我和云雀在上幼稚园的年纪就认识了。我不是并盛本地人,其实我是美籍日裔,我们一家三口原本在长岛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是个超能力者,美国人不太宽容,有点小心眼,某一个拥有军方背景的、从事生物研究的私人组织发现了我的能力。接下来的故事就像每一本少年漫和每一部超级英雌电影里描述的那样,无聊,俗套,痛苦。我建议大家去看看x战警,因为我觉得我的处境和变种人差不多,那个私人组织也很像那里面的特拉斯克工业,总之是反派啦。我尽可能用轻松愉快的口吻将我此前的人生一笔带过,总之:我们逃回日本,但我妈和我爸都死掉了,只有我活了下来,蜷缩在并盛町开启了母父双亡有房没车的独居生活。所以我说,这个故事无聊,俗套,令人痛苦。直到我遇到云雀恭弥——我们俩从幼稚园开始一直是同班同学。这很诡异。不过,就算是一只老鼠,你跟它在一起待十年估计都能生出来感情了,我们俩都是人类,两小无猜也算寻常。我想我将他当成了早逝亲人的代偿。我把有他的地方当做“家”,房屋本无情感寄托,是我将其作为载体,赋予它意义。于是,回到现在。虽然很让人难以置信,但是我的幼驯染云雀恭弥其实是会做饭的,这个人从小就自己生活,后来他的生活里还强势地挤进了一个四体不勤的我,为此他不得不熟练地洗手作羹汤。我们的早餐一般分开吃,或许因为我在美国出生,虽然我很小就回到日本了,但还是莫名其妙地保留了白人饭的血脉记忆……真是奇怪。总之,早餐一般是各做各的,各吃各的,他自己做一份简单的日式早餐,我通常用空气炸锅复活贝果,佐以干巴酸奶,吃一顿简单的白人饭。我的肠胃很柔弱,上学时无可避免地起得太早,清晨我总是毫无胃口,吃正餐反而想吐,因此一般吃得很少。这也意味着我的进食速度比云雀更快。我比他先吃完,就静静地坐在一边欣赏美少男用餐。就像现在。云雀吃饭的时候不爱说话,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他遵循着堪称严格的用餐礼仪,这让他看起来几乎如一位端庄的和式美人。我说他装,有种亲嘴的时候也别说话。他不理我,呵呵。是不是亲嘴的时候本来就不应该说话啊?他家里背景很奇怪,在此不多做赘述,反正不管他,常年放养。他不讲话,我讲,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我说笹川又想邀请你进拳击部我快拦不住了怎么办,按他的性格本该说咬杀,然而此刻只是沉默,片晌才说:“……看到他就斗志全无了。凛真,让他离我远点。”“不行哦,”我坏坏地说,“我是拳击部的经理嘛。今天有部活,你要等我。”这很合理。他巡逻,我参加社团活动,过后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回家,时间刚好。云雀恹恹地撂下筷子,又斯文地用餐巾纸擦拭嘴角,像是正在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我忍不住笑起来,凑过去吻他的脸颊。他下意识抬起胳膊,习惯性地搭上我的侧腰,我们像他最讨厌的草食动物那样依偎在一起,又像肉食动物一般吞吃彼此,或许将撕咬与进食当做了爱。又一番唇枪舌战,我们气喘吁吁地分开彼此——主要是我,云雀肺活量比我好一百倍,他壮得像一头牛,时常让我怀疑我们是否是同一物种,此男恐怖如斯,可怕得很。午休结束,我回去上课,他目送我的背影,没有道别,因为知道很快就会再见。下午的课很快过去,上课对我来说很无聊,好在我感知中的时光似乎总是流动得很快。最后一节国文课结束,我慢吞吞地收拾书包,与我截然相反的是笹川了平,他几乎是胡乱地把桌面上的东西随意塞进包里,就斗志昂扬地冲出教室了,只留下一句:“我先去部里了!极限——冲刺!!”他的尾音飘走了。这个热血笨蛋。我无奈地叹息,就是这种人最让人招架不住了,不然我也不会答应他加入拳击部……虽然只是经理,而非正选。我的身体素质其实挺好的,只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云雀太过逆天,笹川像一座喷发火山,总显得我软弱如鸡,但要我去打拳击?老天,饶了我吧,我是脑力派啊。在成为拳击部的经理之前,我原本是排球部的经理来着。我的工作永远做得很好,部员们都戏说我是超高校级的经理人,我说串戏了别这样,拜托千万不要让人类史上最大最恶绝望事件降临在并盛校园啊,云雀会疯掉的。那个时候,刚加入拳击部的笹川了平风风火火地找到我,邀请我做拳击部的经理。他也是受人之托——拳击部部长知道我们俩同班,特地拜托笹川来挖我墙角。说实话,虽然我更喜欢一成不变的平稳生活,就这样在同一个地方待到死也不错……但我更喜欢“观察”别人,就像夏洛克·福尔摩斯观察她人鞋底的泥土与烟灰。这能给我一些生活与艺术的灵感,我将这些细碎的灵感记录下来,编织成或许可以被称为“文学”的作品。我答应了笹川的请求。其实真相是他太热情了,真的,而且这个人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放弃”这个词。太可怕了,当时他甚至要找到云雀家里了——因为我们在同居——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再回想起来:有天放学回家路上,我和云雀手牵手并肩而行,我原本正在同时享受美色与落日,感叹人生美好至此,路边却忽然窜出一个笹川了平,我美好的人生就此完蛋了。这人还大声地喊着:“极限地加入我们极限的拳击部吧,古贺!”……太可怕了,老天,饶了我吧,别再让我想起来了,真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