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38章(第1页)

但表兄不愧是表兄,他还是十七岁便化做小兵随军溜去了漠北,爹爹得知的时候,表兄都已经渡过黄河了,他又担忧又骄傲,对朕长叹一口气说:“果然天生的将帅注定要一飞冲天,压也压不住的。”朕深以为然。表兄便是在那一战成名,长途奔袭如一道划破天际的闪电,一举夺回河西,还捉了一只大雪狼回来,那还是一只怀了孕的母狼,后来还在建章宫生了头小狼崽子,母狼野性未除,被爹爹放到上林苑的兽苑中豢养,小狼崽却自小喝狗奶,在朕身边长大,长成了一头对旁人龇牙唯独对朕呼噜噜的毛家伙。朕为它取名“冠军”,不防叫路过的表兄听见了,被他愤而举剑追出了三里地。之后,表兄便大多时候都在外征战,不能陪朕玩耍了,代替他的人成了霍光,可是霍光与表兄实在大有不同,表兄是风,阿光是海,一个是洒脱不羁的山风回荡,一个沉静深邃的流渊积潭,朕起初极不习惯。爹爹待阿光和表兄也是不同的,阿光大一些,便开始跟爹爹与朕一同上朝听政,与朕一齐学治国良策、陪朕挑灯夜读,爹爹待他也严厉,一心要将他教成伊尹周公,结果么,教出了个日日数着建章宫外的地砖走路,不许自己错一步、不许自己差一招的怪人。等朕长到十五六岁少年时,爹爹便让阿光打点行装,与朕一块儿去雁门关找舅舅与表兄,爹爹说皇子不能困于深宫,要去看看天下。于是朕与阿光便启程了,那段在大漠边郡渡过的数年,也是朕与阿光在醉酒时总会谈起的快活日子。朕到雁门郡之时,正是黄昏时候,大漠孤烟直,朕与阿光勒住马,沿着蜿蜒的沙丘一路往西,刺目的阳光正在夜色合围中慢慢柔和下来,风吹过胡杨与羌笛,把一片茫茫黄沙吹成了细细的沙雾,真像女子拂面的轻纱,这样柔和地扑在朕的面前。表兄亲自迎出来,带着我们到水草繁茂的马场上住,他这几日亲自在替爹爹养战马,听说这片马场里养了不少博望侯从大宛辛苦带回的汗血宝马,正因为格外珍贵,一匹也不容闪失,表兄才住在了马场里。马场里被远处连绵的雪山张臂环抱,地势平缓广阔,气候也比旁处暖和,这样的地方,真是叫人心神也为之宁静:马场上只有零零散散几间小木屋,屋子前头还有牛羊在悠闲地吃草散步,草原上浅浅的泉河只能没过脚踝,冰凉清澈,融雪的春日,会潺潺流过草地,夜里能枕着泉水的叮咚声睡着。表兄也用上了蜂窝煤,他会用火钳一气儿夹两块放进炉子里烧,没一会儿小屋里便暖如春日,阿光从背上塔链里翻找出一捧从长安带来的栗子,拿泥巴裹了放入炉膛里一起烤,表兄将最靠近炉膛最暖和的位置让给朕坐,朕守着炉子,望窗外张望而去,外头昏暗下来的天地一点点将草原牧场包围,回过头,朕望着表兄,又望向阿光,再摸了摸自己,三人具都是烤得红扑扑的脸,呼吸间嗅到栗子甜糯的香气,三人视线相触,总忍不住微笑。这样的场景,之后曾一再出现在朕的梦中。朕在草原上的日子也不算多,后来很长时间朕再也没有离开过长安,或许便是因此朕格外想念那样大雪在外铺天盖地,小屋中火炉炙热的温暖。朕记得表兄寻来的每一种野果子的滋味,记得爬过沙漠时骆驼的蹄子陷入流沙中,朕被暴躁的骆驼甩落在厚厚沙堆中。表兄大惊失色,嚷着“别动,我来救你!”他骑在马上身姿挺拔,如流星般骑马冲过来援救,结果也陷了马被甩下来。阿光到底谨慎稳重一些,从旁赶来,细细思量了一会儿,回去叫了舅舅,以绳相结,最后将朕与表兄都从流沙地里拖了出来。但阿光喊人来之前,朕与表兄两个难兄难弟一同躺在慢慢陷落的沙丘上发呆,朕疼得腰都直不起来,却在与狼狈的表兄对视了一眼后,与其不约而同“噗嗤”笑出声来。朕永远记得表兄见他摔下骆驼拼命冲过来时,紧张得脖子都崩起的青筋,记得大漠浑圆的夕阳,记得冬日里结了厚厚一层冰的河流,记得草原上雨后青草的味道,记得阿光突发奇想想在马场养几只母鸡下蛋吃结果全冻死的笑话,不管过去了多少年,那样的日子还是清清楚楚地留在朕脑海里。相比较之下,后来回到长安生活的那十几二十年,朕几乎没留下什么记忆,如今提笔要回顾,只觉着糊涂一片,大多都是阿光与摇着大尾巴的冠军沉默着走在朕身边的朦胧画面,每日单调重复,乏善可陈。唯独值得一记的是朕与阿光都及冠成人,前后脚娶妻生子,有了与自己血脉相亲的孩子。朕生了个儿子,阿光生了个女儿。哦还有,冠军和宫里养的狗也生了个儿子,朕取名叫亚军,写信给表兄与舅舅报喜的时候,表兄回信满是对这名字的嫌弃。说起取名,朕的儿子与阿光的女儿都是爹爹取的名字。爹爹给朕的儿子取了个刘病已的怪名字,阿光的女儿取名叫霍水仙,也好不到哪儿去!尤其阿光的女儿生得那么美丽,可谓是国色天香,水仙这样凡俗的花如何般配?朕向爹爹谏言,若非要以花喻人,何不叫霍牡丹?闻言,爹爹也很是嫌弃地瞥了朕一眼,用仙迹里阿菱姑娘的口吻道:“取得很好,下回别取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和季教授结婚后

和季教授结婚后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挖坟挖出鬼

挖坟挖出鬼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