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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要去捉奸。”
胡红花脑袋像是被人锤了一把,嗡嗡的响着石美兰的回音。
“晚上早点过来。”
因为我们要去捉奸。
“偷偷的来。”
我们要去捉奸。
“婶子用得着你。”
要去捉奸。
“你现在早点回去,养好精神。”
捉奸。
“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石婶子那双漂亮的丹凤眼微微瞪大,问她:“又在神游什么?”
胡红花猛地回过神来,用力的点了点头,本能的想高声回答,但又记起来这玩意儿不能高声回答,所以一脸紧张兮兮的压低声音:“婶子放心,我听到了。”
石美兰满意了,点头道:“早点回去。”
胡红花点点头,一路魂不守舍的往回走。
李家村算是小型村,从村头走到村尾,大概有一百多户,房子是两两相对,左右相连,两个老李家在村子最中间,但胡红花一家靠近山脚下,要回村子,要一路走回去。
当时正是晚上六七点钟,红彤彤的落日像是蛋黄,远远挂在村庄的尽头,云彩被染上一层橙色的光泽,亮亮的光照着家家户户的房顶,也照着胡红花回家的路。
胡红花一路走回去的时候,还有不少大妈婶子坐在自家门口前的小板凳上,一边嗑瓜子,一边跟胡红花唠嗑。
“哎呦,老胡家小红花又去老李家啦?”
“没结婚就这么跑呀?”
“天赐呢?怎么没送你回去啊?”
村里没有秘密,家家户户都住这么近,谁家跟谁家要结亲,别人家都听的清楚,难免在背后嚼上两句舌根。
石美兰平日里争强好胜,跟谁都能干上一仗,其余人不敢说石美兰,就偷偷说上两句胡红花,话里夹枪带棒语调阴阳怪气的刺一刺。
“小红花可得小心啊,上杆子的不值钱。”
“听说你那石婶子最近可忙着呢,挨个儿村子看别人家姑娘呐。”
“李老二家大小子要考大学了,一般人他可看不上。”
胡红花当然知道这群人不怀好意,她们说的时候,还用那一双双眼期待、兴奋的看着胡红花,盼着胡红花能来和她们吵一架,她们再连连反驳,说自己不是那个意思,说她们是替胡红花着想,最好能把胡红花气哭,那更好玩儿了,够她们回味好几天。
反正胡红花家里成分不好,子嗣单薄,又没有地,再加上胡红花性子又笨,所以在村子里属于比较下等的人,谁都能欺负,她们人多势众,更不必怕胡红花一个小姑娘。
长舌妇们经常如此,以逗弄玩耍一个晚辈姑娘的真心和尊严为乐趣,你反应越大,她们越觉得有意思。
胡红花的反击也很窝囊——她当作听不见,低着头快步走了。
要不然石美兰上辈子瞧不上她呢!她这个人实在是上不了台面,一点气性都没有,别人踩她脑袋上吐唾沫,她只会自己闷不出声的擦干净。
别人都说她不争气,嘿,别人还真说对了。
欺负她,那你就爽去吧!她都不敢吭声的!
胡红花踩着夏天燥热的土路,一路跑回了家。
胡家院子跟李家差不多大,但是位置偏僻,房子也只有两间,是简单的黄土水泥房,墙面是黄泥混着石头垒叠起来的,比不得李家精细好看,而且墙面也矮,人从外面走过,就能看见里面叔叔的背影。
叔叔很高,矮墙不过到叔叔的胸膛,三十多岁的男人正是壮年,手臂上成块的肌肉隆起,宽阔的后背上可见几道愈合后的疤痕,随着他的动作,被夕阳照出光泽的汗珠从他古铜色的背上滚落,滚到他的腰间,往下便瞧不见了。
她越跑越近,从跑动的角度看见叔叔是在院子里收拾一只野猪。
叔叔手中拿着一把沉重的砍刀,砍刀猛地向下一剁,血肉被砍穿的沉闷声骤然在整个院落中荡开,砍刀流畅的在血肉中轻轻一刮,骨肉就随之分开,血珠在地上迸溅,碎骨茬子直戳戳的顶着天空,血腥气飘在整个院子里。
一个转身间,露出了胡成军整张脸。
他是典型的精壮汉子,浑身都是沉甸甸的腱子肉,面颊下颌窄瘦利落,头发剃成最短的发茬,下颌处已经刺出来了些胡根,一双单眼正平静的垂着,百无聊赖的看着他手里处理过千百遍的东西。
一头庞然大物正在被他拆解成块,刀尖一挑,就规整的挑丢到了案板上,从皮毛到身体各处的血肉骨头,都被胡成军收拾的干净利索。
因为手臂用力,连带着上半身的肌肉都跟着紧绷,他的胸膛挤出来一条明显的肌肉弧度,鼓鼓的右胸膛上有一根青筋随着他的动作而跳动,看起来热腾腾的。
胡红花十分崇拜他。
她的叔叔胡成军,在附近的镇子里都是最知名的猎人,别人十几个人都不敢猎到的野猪,叔叔一个人就能猎到。
眼下这个年岁,外面的馆子和镇上的大酒店都爱收野猪,野猪现在还不像是老虎一样不能猎,因为价钱高,山里又多,所以叔叔这段时间赚了不少钱,才会给她买书,又给她买新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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