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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也能闻到,洗不掉,也就不再折腾。
秦大海是少数不嫌她的人,骑着一台二手摩托,轰轰隆隆路过屠宰场,顺路载上她,捎她回家。
她小时候蠢,啥也不懂,爹妈不让她和秦大海来往,说秦大海是跟着娘改嫁过来的外乡人,靠不住。
后来她嫁给同村的李富立,没过几年日子,李富立跑了,爹妈又怨她眼光不行。
白天妹把何岭南和何小满刚接走那阵儿,高凤娟总想起小时候遇见的小奶猫。
小奶猫在垃圾桶里,看着不足月,在雨里瑟瑟发抖。
她自己也没钱,也饿肚子,哪有吃的给小猫。
可始终良心不安,终于跑出去找那猫,猫儿已经一动不动死在原地,雨停了,小猫毛发上一绺一绺全是泥点子。
何小满让她想起那只奶猫。
她明知道何小满是何荣耀捡回去的孩子,和白天妹丁点儿关系没有,还是没张口跟白天妹提,把何小满接回自己身边养。
等到后悔了去联系白天妹,白天妹号码已经成了空号。
她打听许久,没打听到白天妹新号,玉米村拆了,她不知道白天妹把何岭南和何小满带去了哪里。
小二十年前,找个人难,穷人找人更难。
活成奶奶辈,一点长进没有。
高凤娟抬起头,望向临街老楼,夜色下,家家窗栏上晾晒的衣服裤子随风轻晃。
“大海,你停这儿就行。我溜达走回去,你这么大个摩托,嗡嗡响,大晚上扰了民挨骂。”
秦大海降下车速,靠路边把摩托车停下,摘掉头盔挂在车把上,将高凤娟递过去的头盔也一并挂上车把:“我送你到楼下。”
高凤娟:“不用,待会儿交警过来拖你车……”
“这地儿哪来的交警。”秦大海快走几步和她并肩,“这么近的路,走吧。”
高凤娟不再推辞,可实在不想说话,只低着头看脚下的路。
偶尔也瞥见自己的脚,凉鞋绑带勒进肥胖的脚背里,像以前在屠宰场,用扎带捆好的生猪肉。
她扯着裙摆往下拽拽,想挡住自己的脚。
路灯在她面前的水泥路上投出一条长长的人影,她抬起头,肌肉僵在脸上,唰地凝成惊惧。
拦在她眼前这人,她见过两次。
第一次,她十三岁,这人是山那边翻过来的逃兵,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当着她的面儿,剖开了她大伯肥胖的肚囊,淡黄的脂肪混着一节节的肠子。
她甚至记得这人的名字,同伴管他叫阿闲。
第二次,是何岭南十三岁的时候,阿闲站在杀害何荣耀的凶手旁边,笑呵呵地提出“好久不玩勇敢者游戏”。
两次,阿闲都穿了迷彩服。
第二次的迷彩服整洁光鲜,第一次的迷彩服沾满黑色的血污,嗅起来像极了屠宰场里堵塞住下水管道的内脏。
“我告诉过你,别说出去。”阿闲说的中文,像含着一口痰,“你说出去,你身边每一个人都会死。”
每一个人。
高凤娟下意识瞥向秦大海。
秦大海不明所以,笑呵呵凑上前:“老兄,喝多了吧——”
话音被一拳打在肉上的闷响截断,带出突兀的回声。
几乎眨眼间,捂着眼眶的秦大海被阿闲反手勒住脖颈!
阿闲用鹰隼一样的眼睛盯住高凤娟,两手牢牢勒在秦大海脖子上,秦大海正面朝向她,路灯映亮了秦大海脸皮上的紫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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