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恨她为什么不在没钱的时候把我丢弃,我恨她为什么要倾尽所有为我治病。”
“我恨她为什么不打我,不骂我,不虐待我!”
回程的出租马车上,塔利亚小声咒骂着,听得罗恩一愣一愣的。
他没想到城里人都这么变态。
“这不好吗?”少年适时接话,避免尴尬冷场。
可随之而来的,却是塔利亚死亡般的凝视。
懂了,不说了,是傲娇!
罗恩扭过脑袋装作什么也没看到,但实则心中颇有些复杂。
塔利亚小姐现在的家庭状况还没有告知对方。
罗恩不知道她得知自己那上进的老父亲,也死于非命后到底会不会真的疯掉。
不过,少年觉得凡事都得往乐观去想。
就比如,你的父亲给你留了一大笔遗产。
“现在的问题明显不是这个,问题是那个buff叠满的‘真理疯子’到底逃到了哪里?”
只有干掉那个家伙,才能终止这一切。
刚刚上岗不过几个小时的罗恩,已经对这个世界的未来,以及整个王都的变动感到忧心忡忡。
生怕自己领不到下个月的工资。
............
当从下城区返回高耸的哥特式建筑时已经临近中午。
或许是奥莉薇娅早有吩咐,塔利亚刚刚踏入星尘会内部,就被一群拿着铁链,绳索,项圈,以及皮鞭的家伙团团围住。
而领头的是一个双肩披着长袍,胸口佩戴华丽星辰徽章的青年。
“你就是那个走会长后门进入星尘会的法师学徒?”
拦住罗恩的家伙有一头银色短发,灿金的眸子正上下审视着他。
在这一刻,罗恩能感受到这个家伙对自己入职行为抱有极大的异议。
终于来了吗?
他心中暗道。
入职一家公司,迎接新人的往往不是热烈欢迎,而是来自老员工的下马威。
换句话来说,罗恩此刻正遭遇到了职场霸凌!
不过,金发少年却并不担心,因为他对此有十足的应对经验。
只见罗恩“嗯”了一声,旋即握住面前青年的手掌,整个人散发出了难以想象的热情。
“你好啊,我叫罗恩!”
少年的热情明显让头发银白的青年有些愣神,似乎没想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
一时之间只能木讷点头,“呃......你,你好。”
见此,金发少年笑的更灿烂了,他深邃的蓝眸流露出十足的欣喜,
只不过在下一刻,罗恩就像想到什么一样,蓝眸之上的好看眉毛微微皱起。
“那个......先生,我今天刚刚入职,并不熟悉这里的工作......”
金发少年小声说着,扯了扯洗的有些发白的法师长袍,语气里充满了愧疚与不安。
见到这一幕,青年神情微怔,只觉胸膛中有一股暖流划过。
银发青年知道,
那是他死寂多年又重新燃起的火热内心!
那是来自前辈的责任!
那是压在肩头上的信念!
现在,一个新人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你是否会撇弃成见,选择帮助?
感受着身后手下们投来的目光,银发青年整个人似乎都热血沸腾了。
这正是贯彻骑士精神之时!
没有任何犹豫,青年神色肃穆,胸膛拍的邦邦响,“没关系,你有什么困难和不懂的难题尽管来找我!”
而罗恩等的就是这句话。
他死死抓住银发青年的右掌,另一条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仿佛是多年未见的老友,声音很低的说道:
“兄弟,你有钱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