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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科技发达,制造农业机械应该不难,到时候或许能做得更精巧先进。那种只要设定好程序,不需要虫力也能自己运作,非常省事方便。等大片的土地都能种上农作物,他们就吃喝不愁了。万事开头难,如今的作物种子很少,种类也不多,陆辞安想要种地没有种子,后面就是说的天花乱坠,也是难办。农业机械的事情暂时先不急,他记得奈尔伊南手下有个叫弗兰彻的虫,对机械制造很有研究,应该不怕制造不出来。不过对方要先顾飞船那头,农业机械并不是必要,陆辞安就没去打扰。这个事情陆辞安记了下来,等空闲的时候,陆辞安可以去找对方聊聊相关的想法。然后,陆辞安又开始愁另一件事情。到底要划分多少土地种上刺刺果,还是多留些给别的农作物?星球可种植的土地并不是无穷无尽的,是有限的,土地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有土壤肥沃的地方,自然也有土壤贫瘠的地方。陆辞安打算好好规划一下。也不能一直吃刺刺果做的臭面团。之前陆辞安根据刺刺果的生长资料,猜测出果实变臭的原因,打算尝试自己琢磨的办法,但陆辞安还没种出来实物,没法证实。臭面团气味古怪,需要一些调料压制,他从监狱带出来的调料不算少,也不算多,这里有这么多虫,再吃段时间可能就没有了,他们总要开源。陆辞安带来的调料都是粉状,需要等南哥那边出去交易或者找到调料种子,也要留出一块地给它们。就在陆辞安思索着该怎么划分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老天都被陆辞安感动了真心,还是他们的运气确实不错。几天后,外出找农作物的虫带来了好消息。“还真是回来巧了。”虽然陆辞安还不知道是什么作物,不过已经做下了决定,只打算批十分之一的土地给刺刺果。陆辞安去见了寻找作物的虫,他们找到了一种和陆辞安画的画像中有些相似的植物。看到对方拿回来的食物时,陆辞安内心非常的激动,因为这正是和他蓝星十分相似的水稻!水稻脱壳成大米,大米既能做大米饭,又能煮粥,是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主食之一。资料中没有记载这种植物,应该属于新物种,陆辞安懒得想名字,直接给它命名了水稻。长出水稻的地方是一片沼泽地,大概是暂时性湿地,正适合水稻这种作物生长。只是陆辞安不知道这种水稻演化了多少代,结出的果实比起适合人类食用的稻谷如何。如果还不能结出果实,或者果实的味道很难吃,他还要培养出优良品种。不仅仅是为了让水稻加产,还要味道好。虫族的许多植物都是千奇百怪,陆辞安怕水稻也长成什么魔幻的模样。“正好让之前种植刺刺果的雌虫去弄这批水稻,也算有经验。”兰登把他手下的虫带来了。兰登做事一根筋,少族长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从来不知变通。虽然不够机灵,但陆辞安就需要这样听话的雌虫,闷头做事不多话,实在。“陆先生,我们要去做什么?”兰登询问。陆辞安指了指一个虫,那虫正是发现水稻回来报信的虫,道:“找到了一种新作物,我们去新地方种地。”新作物?兰登心里也好奇,但他不会多嘴去问。这么多年,他的处事风格就是这样,无论多好奇的事情,他都不会打听,只负责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陆辞安也很喜欢兰登这样的虫,少说多做,听话能干,不需要太灵活的变通。陆辞安去了那片湿地,一眼就看到了一片绿油油的场景,长势喜人。“这水稻长得好,不仅长得高还十分粗壮。”陆辞安夸奖道。他没见过真实的稻苗,只在教学视频上看到过,但这苗比玉米的苗还要粗还要高壮,应该是长得很好吧。陆辞安环顾了下水稻周围的生存环境,似乎并没有那么理想,土壤的质地和肥力都很一般。陆辞安猜测稻苗能长的那么好,大概是这些秧苗本身基因就很强大。或者是这种稻粒的种子饱满,完全能提供植株所需的营养,所以稻苗长得壮实。不过,一株两株、三株五株的稻苗长得好也就算了,如果是成片的稻苗都长成这样,那大概是这稻苗本身就应该长成这样,和蓝星的品种不一样。这里的水稻和蓝星的基因不同,陆辞安思忖:也不知道能不能按照蓝星种植水稻的方法,来种植虫族的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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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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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