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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家没有水稻田,陆辞安只会理论知识,并没有实战经验。不过万物相生相通,方法应该还是有点借鉴意义的。长出这些水稻的地方并不是一大片湿地,而是分散着,隔着不远会有一小片,长在上面的水稻自然也不能连成一片。陆辞安仔细观察了下,几处沼泽地上的水稻,他们的生存环境差不多,所以陆辞安并没有打算给这些水稻搬家。全部搬去一片大块的沼泽地,浪费时间,还容易伤苗,怕拔完再栽容易养不活。但有些稻苗长的过密,有些稻苗长得过疏,陆辞安打算给它们疏一下苗,把太密的秧苗插到比较稀疏的稻田中。就算不能让稻苗看着横平竖直一条直线,也要将这片稻田的秧苗稍微打理一番。陆辞安将兰登叫过来,让他认真学习自己的手法,学会了再去教自己的手下。“兰登,你看清楚听仔细了,你学会了还要教会其他虫,千万别坏了苗,不然我们没法用作栽秧,将来收成也会减产,这关系着我们日后的伙食。”兰登郑重点头,他没有瞧不起这个瘦弱矮小的雌虫,少族长都把这虫认作朋友,肯定是有大本事的,他不是以貌取虫的虫。“拔秧苗是有技巧的,用力太过,虽然能将秧苗连根拔起,但会让秧苗根系受损。用力过小,不能将秧苗拔出来,同样会让秧苗损伤。”陆辞安边说便示范:“拔秧苗的时候选择的根茎位置不对,会让秧苗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这个需要巧劲,不是多难的事情,我说一遍做一遍,你们应该就能会了。”事情确实不难,可是陆辞安低估了异界的秧苗,他用了些力气,竟然没把苗拔出来。这可就尴尬了。陆辞安愣在原地,思考片刻,觉得可能是稻苗的根系太发达,深深地扎在泥地里,所以他拔不出来。他转头看向兰登道:“把你的虫爪异化出来,扎进这里,试试把苗撬起来。”兰登照办,果然很轻松的把秧苗给拔了出来。陆辞安:“……算了,我刚才说的全部忘掉,就按照这个方法拔秧苗吧。”兰登心领神会,很快教给了其他虫,同时按照陆先生说的,哪些苗过密,是能拔的,哪些苗过疏,不能拔的,一一记在心里。雌虫力气大还持久,很快就拔完了秧苗。接下来是栽秧。他们挖出来的秧苗对比剩下的秧苗个头稍小,秧苗密集,抢营养没抢过其他高壮的秧苗,但植株大小也达到了栽秧的标准。栽秧有很多注意事项和技巧,不过虫族的秧苗生命力挺顽强的,陆辞安便没有那么讲究,他打算等结出稻谷,留出稻种,再考虑增加产量的问题。虽然现在不用强调栽秧的“四字口诀”和“八个同步”,但也要注意三个问题:浅栽,栽直,栽稳。这片沼泽地已经被陆辞安划为了水田,走在田埂边,他一边视察一边提点着干活的虫。“秧苗栽入泥土不能太深,不利于早返青、早分蘖。秧苗要稳稳当当直直地栽入水田,避免东倒西歪,栽秧的手法很重要,是用拇指、食指及中指三指拿住秧苗栽秧?。”见有的虫干活不对,陆辞安就会上前制止,然后教导对方如何做,格外严厉。“你栽的这秧不对,歪歪扭扭,松松散散,秧苗要怎么长?重新来!”“你看看自己做的活,有的秧栽的太浅了,有些又过深了,重新来!”“那边那个东张西望的,说的就是你,你干的最不合格,你别栽秧了,还是去开荒地吧,翻地总不至于不会干。”“……”或许真的是这些虫,手太笨了,还是他们没干过活,太“娇生惯养”,陆辞安指挥的嗓子都说哑了,一时有一些气急败坏。“教了多少遍,兰登队长也是连说带教,如果再做不好,这打的不仅是你们队长的脸,甚至是少族长的脸!”不知道是不是这些虫真的手太笨,陆辞安气坏了。这大概就是,每个老师教导怎么都学不会的学生时,心情也是这样。他老爸当初说的话,可比他气极时说的难听多了。用他老爸的话,自己淋过雨,也要别人跟着一起淋。不然拉出去说是他陆振国的种,简直是给老陆家丢人!这话他送给这些虫。出去说是雪莱族的虫,他都替奈尔伊南觉得丢虫!这可不是他淋过雨,就要把别虫的伞撕烂。换一种解释就可以理解了,如果没淋过雨,这些虫以后怎么知道自己淋的是雨?少年不知愁滋味,没经过苦,就不知道路有多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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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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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