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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一直都很忙,天天要下地,很多时候都会忽略他。以后,他也可以孝顺亲娘,为这个家做一份贡献,想想都觉得兴奋。“二嫂,以前我身体如何,大家都看在眼里,装不装的,也无需解释,其次,这个家是娘做主,我如何,也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见赵芙脸色难看,他还觉得有些不过瘾,继而道,“还有,我现在已经在恢复了,这些年也看了不少爹留下来的书籍,自然会有一番别的成就。”考个秀才不成问题,反正他不会和三哥一样住到岳家,更不会和三哥一样亲情淡薄。不对,应该是,除了在他低谷期帮助他的亲人们,其余人他都不会放在心上,尤其是赵芙。“你”赵芙腾地一下站起身来,“我是你嫂子,你”王芳身为陆老大的媳妇,目前算是这里最能说得上话的人了,见妯娌和五弟这快要吵起来的架势。她挪了挪步子,挡在二人中间,阻断了赵芙接下来的话语。【回百灵山】声若蚊蝇道,“二弟妹,五弟,咱们是一家人,不要吵架,娘知道了会不高兴的。”换做平时,王芳绝对不会多说半句话的,她在家中是最没存在感的,天天都在干活。现代上班还有周末轮休呢,她却没有休息的时候,因为宋初雪也没有。至于其余人,虽然会跟着下地,却偷懒的时间比干活的时间都多。尤其是老六老七,基本见不着人影,宋初雪也跟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余人虽然不满,也不敢多说什么。赵芙看了眼一改往日的懦弱,竟然有勇气站出来,用婆婆压自己一头的大嫂一眼。唇畔挂着几分了然,“果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都装得这么好,哼。”阴阳怪气的留下这么一句话,赵芙走的时候,还狠狠撞了下王芳的肩膀,将人撞了个趔趄。这才心满意足的直接走到自己两个儿子身边坐着。至于她自个儿也是陆家人这这件事,已经被她抛诸脑后了。赵芙生得比王芳要高挑许多,常年偷懒,身子骨也比王芳要好。这一撞,倒是疼得本就皮包骨的王芳肩骨都疼了,忍不住摸了摸自己被撞得生疼的肩膀。低着头安慰老五,“二弟妹就是这样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她没什么坏心眼,五弟你不要介意,身子刚好,多休息。”说罢,她眼角余光瞥了眼老五的脸色,见对方一脸平静,自己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便准备走了。陆老五点头道,“谢谢大嫂。”至于赵芙是不是什么刀子嘴豆腐心的人,他心中自有计较。他是真的觉得王芳这个大嫂不错,踏实肯干,对家里人也好,就是胆子小了些,和以前的自己一样。总是小心翼翼的,卑微到了尘埃里,每天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打量家中所有人的脸色。王芳没料到五弟会和自己道谢,明明自己什么也没做,走路都有些飘飘然。好似得到了从所未有的尊重一般,搓着衣角,小声道,“应该的,应该的。”然后坐到了自己孩子的身边。第二日,天蒙蒙亮,宋初雪几人看着下去了一大截的水位,欣喜不已。原本五六米高的斜坡,已经被挖了三米半高的坑,用来排水,现在,又要继续往下挖了,足以证明一晚上的努力是有用的。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没有工具,越往下挖越困难,除非不挖那么宽。她提议,“下面的不要挖那么宽了,水已经被排出去不少了,咱们只要挖深一些,最晚明天就能排完了。”其余人没什么意见,就是很饿,又过了一晚上,实在没什么力气了,她自己也为了不暴露,跟着饿了一天了。“签到。”宋初雪在心中默念,要杂粮窝窝头。实在是只有这样的东西拿出来才不显得突兀。“恭喜宿主签到成功,杂粮窝头20,红薯10袋,银子5两。”十袋?宋初雪看了眼十袋红薯的份量,有些懵,每一袋都是一百斤的那种,也就是说她现在拥有一千斤的红薯。她不信,这些是给她吃的,难不成,是让她救村里人的?桃花村一共百来户的人,每个人的家中,按人数来分,平均每户应该是五口人,也就是一共五百人左右。一千斤红薯,应该能够两天的口粮,这还是省着吃的情况下,吃饱是别想了。如果她不给大家分粮食,别说大家根本没力气去镇上买粮,哪怕去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都买不到。不为啥,到处都是洪灾,谁不缺粮食?谁不找粮食?从怀中拿出八个窝窝头来,给大家分了,“吃吧,好不容易省下来的,就为了咱们挖水沟没力气的时候吃,吃了赶紧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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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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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