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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粮窝头的个头不小,有成年人巴掌那么大,虽然是杂粮,却是磨成了细粉给做出来的。和这个时代的杂粮窝头是没法比的,但是,颜色上其实没什么差别。陆老大看了眼手中的窝头,咽了咽口水,掰下一半递给宋初雪,“娘,您受了大苦,又没好好补身子,多吃些。”宋初雪啃窝头的手一顿,瞧着陆老大手上的窝头,一时间有些触动。她没生过儿女,从小也因为心脏病被抛弃,不太能理解亲情这两个字的含义。别看她和几个便宜儿子说血脉亲情,其实自己也是照葫芦画瓢,那都是书本上的知识。自己都没亲身体验过的东西,教别人能教出什么深奥的含义来?只懂片面,不明深意。再者,她对原主的孩子根本没什么感情,要不是原主给了她一副强健的体魄,她是万般不愿意管这个家的。瞧着就是一团糟,要散不散的。会如此费心,也只是想帮着大家度过洪灾,当然,更多的是因为她占了原主的身子,需要一报还一报。对陆老大手中半块窝头垂涎已久的陆老六和陆老七,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异口同声道,“娘,您不吃,不如给我吃?”说完以后,还对视一眼,眼中火光四溅。为了半块窝头都快打起来了。宋初雪这才回过神来,甩掉脑海中杂乱的思绪,目光柔和了不少,“你自己吃,娘吃一个就行了。”话落,看向快掐起来的老六老七,“吃完了就去干活,眼睛在眼眶里待不安生了?想要换个地方安家还是咋的?瞪什么瞪?”被点名的二人目光再次看了眼陆老大手中的半块窝头,触及到亲娘那冷漠脸,立即拿起木棍,呵呵笑着。“娘,我这就去。”“娘,我这就去。”瞧瞧这互动,明明不是双胞胎,比双胞胎还心有灵犀。陆老大微微抿唇,刚才亲娘看自己的眼神带着柔和呢,看老六老七就变了。这般想着,他傻笑着咬了一口手中的窝头,嗯,简直比肉还要香。下午,一行人就挖到了坡底,当然,宽度约莫只有五十厘米左右,就这还费了老牛鼻子劲儿了。等着水慢慢流出去就行了,瞧着往外涌的黄泥水,一行八人总算松了口气。“陆婶子,咱们是不是可以回去了?”一个青年询问。“回去吧。”反正很多地方还被水覆盖着,哪怕找食物也找不到,还不如早些回去了。一行人再度乘着木筏,往百灵山而去,老实说,出来一天一夜了,山上的人根本没什么吃的,不知道会找啥吃。【吃死掉的野物】因着山下的水褪去,村民们所在的地方也渐渐露出山地该有的样子。不少人发现了死掉的野物,有兔子啊,小野猪之类的东西,要不是泡的发臭了,绝对会捡起来吃掉。即便如此,也有不少人杵着棍子四处寻找,企图寻找没腐烂的动物,让自己不饿肚子。陆家的三个儿媳,看到大家都去了,忍不住有些跃跃欲试。陆老五却拧眉道,“你们别去,那些死了的动物,泡在泥水中,已经不干净了,吃了容易染上瘟疫。”王芳一听,摸了摸大丫和大郎的脑袋,将两人搂在怀中,歇了心思。只是一双眼睛望眼欲穿,眼巴巴的看着在捡动物尸体的村民,尤其是陆石头一家捡的格外欢实。说到陆石头,因为他昨天想要害宋初雪,村民又淳朴,不允许这种害人性命的在村里待下去。说要将他在陆家族谱上除名,桃花村的大部分人都是陆姓。陆石头是跪下来求饶,说以后绝对不会了,才留了下来的。毕竟,除名那可是大事,会被人瞧不起不说,失去了宗族的庇护,他就是别的村的外来户,无人帮衬,也少了很多便利。是以,他没敢再找陆家的麻烦,这并不代表他不想。赵芙狐疑的看了这个五弟一眼,想着对方说这话到底是有依据,还是胡编乱造,为了报复她。刘荷花倒是对老五的话深信不疑,“五弟,那咱们要不要阻止村民啊?瘟疫是会传染的。”她缩了缩脖子,似乎想起了瘟疫的可怕,忍不住呲着牙,做出牙齿打颤的样子。“告诉村长吧。”他看了眼准备下去捡死动物的村长一眼。刘荷花立马去了,她根本没考虑那么多,只把陆老五的话原原本本的复述了一遍。村长拧眉,“这是真的吗?”他确实听说过不少灾难过后就有瘟疫的例子,族史上还有记载呢。他读的书不多,只能识识字,不然,早就去考功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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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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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