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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荷花点头如捣蒜,“我公公可是秀才,我三哥也是秀才,五弟就更不用说了,生病天天都在屋内看书刻苦着呢。”村长思考了半晌,可不就是这个理儿?秀才啊,哪家能和陆星澜家似的一门出两个秀才?那可是桃花村的头一份儿,他顿时就信了八分,和自家人说了以后。这才站在山洞顶上喊话,“大家不要捡死了的野物吃,容易染上瘟疫,那些动物都泡在水里多少天了,不干净。”听他话的有,不听的也有。理由是,“不吃我们也要饿死,死也要做饱死鬼。”“就是,饿肚子太难受了,反正,我命硬着呢,一只野物罢了,吃不死。”这跟命硬不命硬什么关系?细菌还能算命不成?算着你命硬不传染你?简直笑话。“瘟疫会传染的,会传染!!!”村长气得吹胡子瞪眼,怎么都这么不识好歹?村长媳妇叹了口气,“算了,你已经说过了,到时候染病了就是他们自个儿的事情,咱们不吃就是了。”她觉得,这些野物不干净,吃了会染病,那自家人不吃,应该就不会染病。因着今天出了大太阳,很多树木晒一晒都半干了,宋初雪等人回来的时候,就见不少炊烟自山上升起。她也没多想,以为是村民们在烧火取暖。带着几个儿子,还有两个村民,一起上山,山路滑的不行,她瞅了眼自己所在的地方,是半山腰。周围还有许多染了黄泥的青草,半活不活的,主要是边上正在冒新芽,不愧是草,生命力就是顽强。寻思着反正要下山,她便歇了要上去的心思,指挥着几个儿子,“你们去把大家接下来,我就不去了。”几个儿子对视一眼,除了老六老七没动,其余人开始吭哧吭哧的往上走,一步一滑的那种。要不是情况不对,配上一句:摩擦摩擦,是魔鬼的步伐,那是相当应景。“你们咋不去?”宋初雪拧眉,看向身边一左一右,跟门神似的两个便宜儿子。陆老六:“娘,那又不是我的娃和婆娘,我上去干啥?”陆老七:“那也不是我的婆娘和娃。”两人一脸理直气壮,好像自己说的很有道理似的。宋初雪差点没忍住就把手中的木棍敲在两个狗东西脑袋上,不对,是便宜儿子。默念了好几次,:亲生的,亲生的,自己现在这力气打上去就没了。这才压制住动手的冲动,“哦,难不成那上面的不是你们侄儿和嫂子?不是你们五哥?怎么?老娘说的话你们都当耳边风了是吧?”一边说,手上的木棍转了转,浑身散发着一股子森冷的寒气,直直往二人身上而去。二人吓得一个激灵,虽然奇怪娘怎么突然有了这么骇人的气势,还是麻溜的上山了。“娘,我这就去接侄儿。”“娘,我这就去接五哥!!”比起陆老大等人的一步一滑,这两人显然要强得多,两三步才一滑,简直把速度发挥到了极致。可见求生欲还是很强的。宋初雪见此,冷哼一声,也没闲着。在半山腰捡了不少半干的柴禾,半山腰不是真正的一条路,只是表达,这已经到了百灵山外围的一半。所以,左右两边还是去得的,东西也不少,甚至发现了很多死掉的动物。想起之前山上的炊烟,宋初雪眸子微眯,村民该不会把这些死物捡了去吃了吧?不怪她这么想,毕竟现在还没天黑,没必要烤火,若是大家真的捡了死掉的野物,那岂不是要闹出瘟疫?她想了想,好歹是一个村子里的人,原主丈夫死了以后,帮助他们家的也不少。这个家里送一把青菜那个家里送一把玉米,虽然少,在这个饥荒的年代,不亚于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吃食了。现在她能帮忙,那就帮一下吧,就当还了原主欠的人情也好。见身边没人,她立马从系统空间取出了两麻袋红薯来,在水坑里浸湿,又抹上不少黄泥。刚做完这一切,陆家一群人不仅带着自家女人和孩子,还带着三分之二的村民下来了。【赠红薯充饥】见宋初雪提着两麻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刘荷花顿时咋咋呼呼的喊了起来,“娘,地上的野物您可别捡啊,吃了会得病的。”要不是她脸上的担忧不似作假,宋初雪都要觉得她是脑子不好使了,那死掉的野物不就在她不远处横七竖八的躺着么?她要捡不早捡了?本着原主那不好惹的形象,她眼睛一瞪,“咋呼什么?老娘活的好好的,干啥想不开去捡那些玩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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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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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