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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用英文叫她“o”,会在她无动于衷的时候亲吻她的侧脸,然后继续用中英混合的话,告诉她今天都做了什么。“今天是节日,在在、有在学校里和老师种了一棵…”他似乎被中文难住了,不太会说,“种了caphortree。”香樟树的中文太难了。他还没有学会。梦里的她沉默着,扭过了脸,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声声,怎么不说话了?”沈知书的声音让她骤然回过神来,她浑身一凛,她依然低着头,“我、我上班有点累了。”沈知书看了眼她身后不远处的供销社。昨天他回到家里,听父亲说她现在进了供销社当起了售货员,他心下也是诧异的。宋声声从来不是个会让自己吃苦的人。他不动声色同父亲打探她的消息,听说她和傅城的感情还是很好,没有要离婚的消息。他当然是失望的。宋声声接着说:“知书哥哥,我今晚就不和你一起吃饭了,我没和傅城说,我怕他担心。”被拒绝了的沈知书默了半晌,然后很宽容地说:“没事,你不方便就下次。改天我请你们两个一起吃顿饭。”“只要声声不和哥哥生分了就好。”“不然怪让人伤心的。”沈知书说着又摸了摸她的头发,他比她要高一个头,两人这样站一块,金光明媚下,很是般配。宋声声正犹豫着怎么开口告诉沈知书,她和他已经不太适合这种、有些亲昵的举动。她慢慢抬起脑袋来,视线忽的一怔。一身挺拔军装的男人站在不远处,光影均匀映着他的五官,无比冷峻。挺直的鼻梁,乌黑的眼瞳,还有近乎抿成直线的唇瓣。在宋声声还有些呆愣的时候,傅城迈开大步,走到她的面前来。“我来接你。”傅城说着仿佛现在才看见她面前的沈知书,他淡淡颔首,居高临下的扫视了眼对方。沈知书并没有被人随意打量的不满。他很从容。“傅团长。”沈知书若无其事地说:“我来给声声送点东西。”傅城扫了扫他,“麻烦了,”傅城牵住宋声声的手,十指紧扣,蛮力攥着她,抓的力道有些紧,他说:“下次不用这么客气。”沈知书看见两人交缠在一起的手,顿了几秒,若无其事挪开视线,他说:“我和声声一起长大,亲如兄妹,总是忍不住多几分关心。”傅城说:“是,声声和我说过,她的确将你当成亲哥哥看待。”这话不是那么好听。起码沈知书听着觉得刺耳。傅城说完就领着宋声声回家去了,不打算多给这对“兄妹”叙旧的机会。宋声声都有点跟不上他的脚步。傅城走的实在太快了。她悄悄抬头看了他一眼,冷峻的侧脸,冰冷的弧度,漂亮却又冷漠。傅城忽然停下来,“你还要看多久?”宋声声像被踩到尾巴的猫,瞬间挪开了眼睛:“没偷看你。”不过这回她总算没有那么迟钝。看出来了傅城的不高兴。她主动坦白,表情无辜地说:“我也不知道他今天会来找我。”宋声声这话自己说的也没什么底气,她接着小声又诚恳的请求:“傅团长,请你不要生气,好吗?”“我在他眼里,就是亲眼看着长大的小妹妹。”“我们之间没有、没有你想的、想的那么淫乱的关系。”宋声声自己都没有察觉,每次她心虚时说话都会结巴停顿。傅城望着她,“他摸你的头发了。”在她开口狡辩之前,男人冷哼了声:“我看见了。”他接着吐出冰冷无情的字眼:“两次。”宋声声没想到他来的那么早,居然什么都看见了。她主动握紧他的手掌,软白的小脸,摆出乖巧的样子来,她眨巴眨巴眼睛,很礼貌的询问:“我知道了,还是想问,可以请你不要生气吗?我会有一点害怕。”傅城绷着下颌,明知道这是她的手段,还是忍不住动容。他嘴上不吭声,心里其实不想答应。傅城怕自己答应之后,她以后和沈知书私奔,也要这样,摆出可怜的委屈的神色,请求他不要生气。坐牢傅城来接她的时候正好看见沈知书笑着在摸她的头发。她也没躲,呆呆傻傻待在原地。在她这个邻居哥哥面前,好像还有点害羞。不是哥哥吗?那还有什么可害羞的?傅城违心地说:“我没有不高兴。”他这回倒也能沉得住气,真的对她大发雷霆,反而显得他没有容人之量。她又是个受不得委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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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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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