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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林清峰说他妹妹小时候就已经在用雪花膏,徐彩玉眼底不由闪过一抹落寞,但很快,她又打起精神,朝林清峰笑着道:“林清峰同志,你别破费了。我真的不需要雪花膏,我们家里有个治冻疮的土方子,那个治疗冻疮也很有效。”林清峰听到徐彩玉这个回答后,却是直接转身朝负责雪花膏柜台的售货员道:“同志,麻烦您帮我拿瓶友谊牌雪花膏。”林清峰不相信徐彩玉家真的会有什么治冻疮的土方,因为就在刚刚,他才发现徐彩玉的手竟然一整个冬天都生了冻疮。售货员从玻璃柜台里拿出一瓶友谊雪花膏,然后朝林清峰道:“一瓶两毛钱,如果用完了,可以拿着瓶子再来买散装的雪花膏装进去。”林清峰一听,立刻从口袋里掏出两毛钱,然后拿过那瓶雪花膏,塞进徐彩玉手中:“徐彩玉同志,你赶紧抹一抹吧,这样应该能快点缓和你手上的冻疮。”友谊雪花膏产自经济发达的沪市,瓶身是光洁如玉的白瓷瓶,瓶身中央还贴着看起来熠熠生辉的烫金商标。当手指握上雪花膏那光滑细腻的瓶身时,徐彩玉心中顿时越发不是滋味。她觉得自己这双手实在是过于粗糙,以至于这雪花膏被她拿在手中后,都仿佛一下子被拉低了档次。徐彩玉抬头望向林清峰,正打算开口说话时,眼神却猝不及防地对上了站在林清峰身后不远处的孟美兰三人。当看清孟美兰和林清雨两人的面貌后,徐彩玉瞳孔一缩,脸色霎时间变得有些苍白。林清峰的五官和孟美兰长得有五分相像,所以当他和孟美兰站在一起时,旁人其实很容易就能看出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而林清雨和林清峰虽说是异卵双胞胎,但长相其实也有六七分相似。见孟美兰和林清雨她们都目光直直地望着自己这边,徐彩玉一瞬间感觉身体四肢都僵硬住了。而徐彩玉的异样自然是都落在了林清峰的眼中,他立刻顺着徐彩玉的视线,转头望了过去。当看到孟美兰和王金凤等人正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时,他也吓了一大跳,脸上神情瞬间变得慌张了起来。见林清峰终于注意到她们的存在,孟美兰便带着林清雨和王金凤朝他们两人走了过去。然而,令孟美兰没有预料到的是,就在她即将走到林清峰和徐彩玉那边时,徐彩玉却突然将手中的雪花膏猛地塞回到林清峰手中,然后头也不回,转身跑出了百货大楼。看到这突然发生的意外,孟美兰和王金凤等人都惊得停下了脚步。而林清峰看了一眼孟美兰她们,他牙关一咬,随后也追着徐彩玉跑走了。事情的变化之大,直接把孟美兰、王金凤和林清雨都搞得一头雾水。王金凤疑惑地开口道:“咱们长得有这么吓人吗?那女同志干嘛见着咱们就跑啊?”林清雨轻声说道:“我感觉她好像已经看出咱们和二哥是一家人的关系了。”王金凤:“那她怎么反而跑了?这不对劲呀!”孟美兰和林清雨也同样觉得这事很古怪。暂且抛开那女生不谈,单是林清峰的行为,就已经说明这里面很有问题了。孟美兰之前在家说要给林清峰介绍相亲对象时,林清峰总是推三阻四,用各种理由推辞打岔。而从林清峰刚才和那女生的相处来看,显然他们之间的氛围并不是普通朋友的关系。但如果林清峰已经自己在外面找了对象,那他为什么不把这个女同志带回家,介绍给家里人互相认识一下呢?王金凤这时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猜测:“你们说,会不会是这个女同志的成分有问题啊?例如,她可能是黑五类子女,所以青峰才不敢让咱们知道她的存在!”在如今这个时期,成分大过一切,而一般家庭通常不会允许自家孩子和黑五类子女结婚。听到王金凤这个猜测,孟美兰顿时皱起了眉头。她之前从弹幕里了解过,知道再有5年,这段特殊时期就会被翻篇。很多人都会陆续得到平反,生活重归正常状态。但问题是,眼下才1971年,这场政治大海啸还没过去呢!如果那女孩子真是黑五类子女,而林清峰又执意要和她在一起,那林清峰甚至家里其他人,例如林满阳保卫科科长的职位,肯定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孟美兰向来就不赞同什么有情饮水饱,在她看来,什么情情爱爱,都不如填饱肚子来得重要。而在城里,想要填饱肚子,那就必须得有份工作才能养活自己以及家里人。孟美兰之前巴不得林清峰能早点结婚,可现在,她却突然觉得这事其实也可以不用那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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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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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