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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复年已经在街头停了半个小时。
他刚从疗养院看完外公,在回去的路上,正常来说,这个时间他应该已经回到家,随便对付一口,再准备学习。
但此时此刻,陈复年双手握住自行车把手,单脚撑在地上,浪费半个小时,冷冷地注视一个人。
确切来说,应该叫观察。
被他观察的这个人,粗略的去看穿着,应该是个流浪汉。
入秋以后天气转凉,这人上身裹着一件破洞的军大衣,腿上却是一条黑色单裤,脚上的球鞋像踩到了泥坑,脏得看不出颜色,显而易见的邋遢。
但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除了穿着以外,这人的长相和身高,和流浪汉并无关系。
哪怕他穿得那么奇葩,甚至是不伦不类,那张脸都是好看的,五官俊美却不阴柔,恰到好处的精致,凌厉又漂亮。
简单的目测,他的身高起码一米八五以上,没有缺胳膊少腿,看着年龄不大,本该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人。
可惜——好像变成傻子了。
这是陈复年浪费半个小时以后得出的结论。
这半个小时里,陈复年看着他用石子垒成一座简陋的“桥”,并最终掀翻;蹲在马路边拔了二十三次草,又挖了四个坑全部种回去;路过一个垃圾桶,施舍般往里瞥了几眼,眉心蹙起两道浅痕,站定艰难的两分钟,抬步离开。
陈复年推着自行车,往垃圾桶淡淡斜了一眼,里面有半盒丢了卫生纸的泡面汤。
现在,傻子漫无目的往前走,路过一个卖快餐炒饭的小餐馆时,他停了下来,没进去,只是站在店门口。
半响,他似乎迟钝的意识到什么,往边上移了两步。
下午六点多,小餐馆的生意正火热的时候,老板忙得脚不沾地,偶然瞥到外面的人,从后厨拿了个馒头出去,塞进他的手里,挥挥手背,“走走走!”
傻子微微低下头,扫了一眼手里白净松软的馒头,潜意识里似乎该说点什么,所以他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
刘老板转身进门,小餐馆传出几声调笑:“哪来的流浪汉,有手有脚,长得比我都高,还出来要饭。”
“这不是咱们刘老板心善嘛,怪不得生意那么好。”
“都没看出来?那是个傻子!”刘老板哀叹一声:“长得倒是真标志。”
不仅如此,还穷讲究,一个流浪汉,吃了上顿没下顿,扔地上的馒头人家还不捡,每次刘老板还得亲手塞到他手里。
没有少爷命,倒有少爷病。
其他人哈哈大笑,显然都没在意老板的话,毕竟谁闲着没事会去观察一个流浪汉呢。
傻子继续朝前走,这次停在一家小卖部,叫百味超市,老板娘是个热情会来事的人,和谁都能打出一片,大家都客气的叫她一声荣姐。
荣姐正端着碗吃饭,看到傻子过来,难得露出为难的表情,“祖宗啊,我这也不是饭店,你隔三差五的过来,我也养活不起啊。”
她是个普通人,这大半个月以来,隔三差五施舍一碗饭,就已经算负担,她家那口子早就有意见了,两个人还因此吵了一架。
这会儿说出赶人的话,少年似乎意识到自己被拒绝,那双形状漂亮的眸子缓缓睁大,闪过一丝难为情的羞赧,没有再停留,倔强地迈出离开的步伐。
荣姐心里不好受,想想这几天她家那口子骂骂咧咧的脏话,到底没把人叫回来。
美少年前脚离开,后脚一辆自行车在百味门口停下。
陈复年单手握住把手,掏出一张纸币,嗓音低沉又冷淡,“荣姨,一袋笔芯。”
荣姐放下碗,从货架上找到笔芯递过去,顺着陈复年的视线,看到前面人的背影,抬了抬下巴,随口闲聊:“你知道前面的小伙子什么来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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