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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丫头们呢?春云呢?”杜鹃又是叹气:“还不知道呢,不过也就这两日的事情。春云是家生子,爹娘不是都去庄子上种地了嘛,估摸着她也要安排到庄子上去。至于另外两个,大抵是不会留了。”宋瑾垂下眼,这件事的影响出乎她的意料,果然没有在这里生活过,不要轻易揣测结果。可是眼下怎么办?“春云可不可以求求大奶奶,让我带春云到酒楼去。她从前跟我一起上灶,就算不能掌勺,洗洗菜洗洗碗什么的,总是可以的。”宋瑾想,回了庄子估计这辈子就是种田种地了,到时候嫁个庄稼汉,生个种庄稼的,这辈子真是一眼看到头了。“你想带她走?”宋瑾点点头:“反正酒楼也缺人呀,不是安排这个,就是安排那个,春云如今就算种庄稼,也帮不上多大的忙,还不如去酒楼,伶俐又勤快。”杜鹃抿抿唇,说的有道理,只是这事还是得看大奶奶的脸色。正踌躇间,忽然外头蹦进来两个小丫头,正是紫竹院的两个粗使丫鬟莲心和梅香。两个小姑娘看见杜鹃端着一碟子糕点进来,便知道是给宋瑾的,于是得了空就过来瞧一眼。宋瑾看见两个孩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糕点,将盘子往前一推:“吃吧。”梅香莲心也不客气,笑呵呵地谢过了,各自抓了一块鹅头颈来吃,边吃边道:“今儿早上那个穿绿衣裳的公子是谁呀,长得真好看。被一群人围着,真威风。”莲心道:“对对对,就像前几天蔓草姐姐教的那个什么停停当当人人,我看他就像。”“可惜了,咱们这里的事事风风韵韵可风韵不起来了。”宋瑾杜鹃听了,都是不说话。这女子一旦外嫁,便是别人家的人了,就是改嫁也得看夫家的意见,夫主不在了,就得看正妻。若是来个强势的母家,或可一争,若是母家不强势,那便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世间万般规则,困住的永远是无权无势之人。至于那个停停当当,宋瑾只觉得这个人越是君子,越衬托的自己鬼鬼祟祟,见不得光。天生的对头。让宋瑾感到意外的是,第二天她离开时,跟着她一起走的,除了账房的一个伙计,还有梅林院的三个丫鬟。家中的长班管事过来传话,说是大奶奶叫带去的,反正店中缺人,放在后厨里,也不避讳什么男子女子了,反正做饭的也是婆子,免得再买。宋瑾一下明白过来,大抵是昨夜杜鹃跟大奶奶那边说了酒楼的情形,这才有了今日带人走的事情。谢过陈管事后宋瑾便带着四人一道走了,她有些高兴,春云更是欢天喜地的。酒楼取名食鼎楼,口气不小,牌匾早已请人去做。至于菜单,宋瑾原想写些四季皆有的菜式,用木牌子挂在墙上,却被陈管事给否了。菜单这个东西,在大明实在不算普遍,毕竟九年义务教育没有普及的情况下,多数人都是不识字的,因此写了也是白写,没几个人看的懂。其次是这个没有冰箱的年代,每日有什么也是不定的,因此只能由小二来介绍,所以菜谱用处实在不大,还容易引起误会,不如放弃。宋瑾想通之后也明白过来,与其有菜单,不如有几个招牌菜。她领着新来的三个姑娘去后院,先放下各自的行包袱,接着便去院中。后院中搭了卷棚,用来洗菜,屋内起了大灶,柴房已经堆满。至于菜蔬,灶上几个婆子比宋瑾要熟悉许多,每日订好送来便可。肉类需要跟屠夫们提前订好,有什么便吃什么,毕竟这里没有冰箱,存也存不住的。宋瑾对这里尚不熟悉,尤其是在文雅那头吃了大亏之后,越发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并不那么了解,因此不会想当然地提意见,只能紧紧盯着,随时准备改正。里头两个烧饭婆子,三个帮忙的丫头,外头添了两个伙计,再一个账房,掌柜一职便交给了宋瑾自己。说不紧张是假的,万一失败了,她就很难再翻身了。开业的日子在牌匾送来的第二天,因为是打着文子晋的名号,所以柏家那边是不会帮一点忙,只能靠宋瑾自己想办法。好在陈管事推荐的这个地段极佳,商铺林立,加上不远处就是府衙,坐在二楼便可望见,因此街上并不缺行人,缺的是如何把人引进来。宋瑾之前展示了三道菜,分别是三种口味,最招文雅喜欢的是糯米蒸排骨,可惜时间太久了。鸡蛋又太常见了,大家兴致不高。再三思量后,宋瑾打出了纯正广东风味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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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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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