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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在门口挂上了招牌,店里没人的时候,宋瑾直接把小二叫出去逛街,逢人便聊起这边的广东口味酒楼。于是酒楼里客人没几个,但是安居巷开了一家能做广东菜的酒楼一事倒被不少人知道了。她忽然发现自己不认得钱宋瑾这样安排不是没有道理。苏州富商多,文人也多,爱吃的人更不少,但是广东酒楼却不多。此地不缺到过广东的人,对于广东口味,有不少人有些了解,因此若是有人喜欢,或者好奇,来尝试尝试都是有可能的。先把人吸引到店,然后再想其他,没有人就什么都卖不出去。及至晌午,酒楼里果然坐上不少人,有人问起店中有何种美食时,小二高声答:“清蒸鲫鱼,小店招牌,保管跟别处的不一样,客官尝尝?”有人笑:“你家店今日开业,就有招牌菜了,唬人的吧?”小二倒是不慌,答:“客官吃过才好评价。”众人大笑,觉得小二在忽悠人点菜,不过上当的也不少,很快就有人要了一份清蒸鱼,说是定要尝尝有什么不一样的。宋瑾不觉得自己招呼十六世纪的客人会比那小二更擅长,因此只站在柜边看着他招呼,见他应对自如,会讲的很,于是放心去了后院厨房。第一天开业,宋瑾这个总厨是一定要盯着的,可不能砸了招牌,她还指望着这家店打出名声,将来养活自己呢。鱼缸里鲫鱼鲜活,婆子听说要清蒸鲫鱼,袖口一挽,伸手抄进鱼缸,一阵水花四溅后,那鱼便到了手里。接着便是“啪”的一声丢在石板上,一根粗棍朝着脑袋一敲,那鱼瞬间平息,任婆子开膛破肚,倒刮鱼鳞。宋瑾在一边帮着看调料的比例,上锅蒸的时间,婆子掌勺,三个丫头帮着打下手,前头两个小二,一个账房收银,竟然顺顺当当的就开了业。宋瑾想到这里的时候,前两日积攒的阴郁一扫而空,心中慢慢晴朗起来。等到第一道清蒸鱼上了桌之后,宋瑾有些紧张地站在柜台边看着那客人的反应。客人穿一身湖蓝绉纱道袍,头上飘飘巾,模样年轻,看起来倒是吃过好的。也对,穷人谁吃清蒸鱼呢?宋瑾记得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逢年过节才能吃得上鱼,往往用红烧的方式,煮的颜色深深的,口味重重的,肉质也是干巴巴的。往往一顿饭下去,一块鱼也吃不完。而清蒸鱼,那是一人一顿能吃一条的做法,对穷人而言,是极奢侈的事情。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才会在富人阶层以及水产资源丰富的地区流行起来。苏州不缺鱼,也有蒸鱼的法子,只是与宋瑾的法子不大一样,因此宋瑾很好奇这人的反应。哪晓得那人将一块鱼肉送进嘴里后,先是皱眉,忽又豁然开朗,再又皱起眉头,如此反复。宋瑾在一边瞧着,表情跟着那人的变化而变化,直到感觉自己脸上都快多出几道褶子的时候,那人终于吃完了一道清蒸鱼。也不叫上米饭,也不再点菜,直接叫了小二来付银。“客官,三十五文。”那人没有丝毫犹豫地从袖中掏了一吊钱出来,拆了线头,一边数铜板一边道:“我这可是金背,二十五文吧。”伙计讪讪笑道:“若是金背,二十八文。”那人抬眼瞧了眼伙计,乖乖数了二十八个,伙计笑着接过,完成了这第一单生意。倒是宋瑾有些纳闷,之前酒楼装修之时,因为一直有管事坐镇,所以她对于银子这一方面所了解的并不详细,如今到了这一文一文开始计较的时候,忽然发现怎么还不一样。原想等那伙计过来时,她去问问,又怕这个问题过于愚蠢,因而暂时憋住了。这年头不认识官的人不少,不认识钱的人,稀罕了。偏偏宋瑾就是那个稀罕的物种,她忽然发现自己不认得钱。想到此处,宋瑾走到账房伙计阿荣的身边,装作好奇地抓起刚刚递来的铜钱道:“这铜钱,少见嗳。”阿荣从前在账房里头,自然对这银子铜板了解甚多,看宋瑾好奇,便开始说道起来。“这可是金背,比旋边火漆都要好,八个金背就值一分银呢。你从前在后院,少见银钱,所以不大认得。”“一般客人也不大用这些,估计是个有些家底的。我瞧着今日客人有不少,将来要是做大了,咱们还得备个戥子,不然人家用银子来付可怎么好。”宋瑾想,我还在想着能不能立足,这伙计已经在想着做大做强了,不禁撇撇嘴,这事她不急,谁叫她管不着银子呢。她这个掌柜,水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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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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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