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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声地喊了一下对方的名字。困到极点的小伙伴因为这样的大声清醒了一秒钟,反应慢半拍地停下转过身回应:“……啊?”彼得指了指眼睛,严肃开口:“不要揉眼睛——会感染的。对了,你的手好像太凉了,要注意保暖啊艾莉。”艾尔莎胡乱地点了点头,声音含糊不清,大概是说了一句知道了。然后继续磕磕绊绊地往回走。站在自己门前的彼得一直看着对方,看到艾尔莎虽然走得磕磕绊绊但是好歹没有摔倒,成功进入自己家里,才转过身去。梅婶已经推开了门,倚在门边不知道到底看了多久,看到彼得有点惊讶和惊吓的表情,脸上摆出了一个诡异的表情——是揶揄和偷笑的混合。彼得:“……”他一点都不想知道她此时此刻在想些什么。但是梅并没有给他不去想的权利,相当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要加油啊,彼得。”贝斯特先生还没有回来。艾尔莎在放学的时候看了一眼信息,贝斯特先生确实说晚上可能会晚一点,但是也不会特别晚——最近都是这样与最开始时相同的时间。于是跟父亲一同共进晚餐再度成为日常。艾尔莎开了灯。最近天黑的很快,在这样的时间里屋子里已经是灰蒙蒙的一片。艾尔莎强忍着困意,先去翻了翻冰箱。但是食材已经不多。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将晚餐用到的东西拿出来,同时用自己不太清醒的脑子想明天就是周末了,该去超市买一些食材了。她拍了拍自己的脸,轻微的痛感让她打起了一点精神。厨房里刀具齐全,小姑娘平时用的时候就相当小心翼翼,此时倒也不例外——不过她现在空有一颗小心翼翼的心,却因为困倦连精神都没办法太过集中。手中的刀因为短暂的分神微微偏了一下,瞬间刮破了她的指尖。痛感传输的其实并不算慢,但是艾尔莎此时此刻的大脑昏昏沉沉,等到大脑缓慢地反应过来——指尖被刮伤很痛——的时候,艾尔莎才放下了刀具。她的指尖凝结了一点点血液,明亮的灯光下,看起来似乎有那么一点点……反光?艾尔莎觉得大概是自己困傻了,倒是彻底放下了厨具,觉得自己还是交给贝斯特先生来做这项工作为好。从身上拿下了自己的小围裙,熟门熟路地找到医药箱,先进行了简单的消毒,然后缠了个创口贴上去。小姑娘窝在了沙发上,打开了电视,节目调来调去,最终停在了不知道多久以前的斯塔克先生的采访上。艾尔莎开始聚精会神地看着——当然,她此刻的精神实在太少,只有对于偶像的执着让她聚焦起了视线。但是不久之后,偶像的执着对于她也没有什么用处了。小姑娘的眼睛越眨越慢,最后,伴随着被调的声音很小的自己偶像的声音,彻彻底底闭上了眼睛,再次在沙发上安睡了过去。贝斯特先生在这不久之后就到了家。玄关处已经放置了自己小天使的鞋,贝斯特先生一边换上室内拖鞋,一边向屋子里喊艾尔莎的名字:“艾莉!”他的声音不大,但是在只有微弱电视背景音的室内,倒是显得相当响亮。沙发后面过了一会才传出来艾尔莎的回应:“欢迎回来……爸爸……”贝斯特先生循着声音走过去,看见自己的小天使正躺在沙发上,眼睛有点费劲地张了张,里面有一层薄薄的水雾。“我好困哦……”艾尔莎迷迷茫茫地跟自己的父亲撒娇,“……我想睡觉。”贝斯特先生做到了艾尔莎的旁边,手稍稍托着她的头,让她枕着自己的腿能更舒服一点。他轻柔的顺着小姑娘的细细软软的金发,摸了摸小天使的额头,确认艾尔莎并不是像上次一样身体不适,于是耐心而温和地顺着她的头发,让小姑娘安心的睡过去。艾尔莎睡了个相当美好的觉。隔天是周末,她不需要早起,于是小姑娘躺在床上拖延了一会,想了一下自己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房间的。然而实在想不起来,只记得好像听到了爸爸的声音。小姑娘的脸在被子上蹭了蹭,起身的时候发现只有外套脱了,于是真切的知道确实是贝斯特先生回来了。艾尔莎整理好房间,简单地进行洗漱,手上的创口贴在洗漱的时候拿了下来。伤口恢复的相当快,没有留下一点点痕迹,皮肤完美愈合,连条浅浅的印记都没有。艾尔莎心满意足地飞快洗漱,等到跑到楼下的时候,看见贝斯特先生正在准备早餐——虽然实际上时间已经完全不是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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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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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