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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艾莉。”贝斯特先生跟她打招呼。小姑娘元气满满地进行回应,相当自觉地将早餐端上桌,一边喝着牛奶一边等着他收拾完然后一起吃早餐。贝斯特先生很快收拾完毕,一边喝着茶一边跟吃抹了果酱的吐司吃的正开心的小姑娘说话:“昨天发生什么有意思的事了吗,艾莉——我可是听见你做梦都在嘟囔着要去泽维尔滑冰呢。”艾尔莎跟着贝斯特先生一同去了超市。这样悠闲的时候实在是不多。以往即使贝斯特先生也在休假,但是更像只是换了个办公环境。犯罪率的上升给警方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他们不仅仅需要面对罪犯,甚至还要去面对因为信息传达不够迅速而迟到所带来的公民的愤怒。贝斯特先生推着手推车跟在艾尔莎后面,看着小姑娘为了方便起见而扎起来的马尾一跳一跳,在各种摊位前熟门熟路地挑拣,经过精挑细选之后,再将手中的食材放进手推车里。实际上所有食材还是新鲜为好,但是鉴于父女两人一个日常加班一个日常上学,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时间来进行采购,于是多数时间都像是现在一样进行较多的采购——水果和蔬菜是必不可少的,其次是肉食,最后是偶尔会吃上一两次的冷冻素食。一圈下来,虽然不算大但是也很能装的手推车里就被装满了。艾尔莎拉着车,整个人倒着走,对于前面的“路况”全靠贝斯特先生提醒,自己跟着贝斯特先生说着早餐时候的话题:“……我们昨天开了室外冰课啦!”艾尔莎语气兴奋,又在贝斯特先生的提醒下避免撞上货架。“室外课程非常非常非常——”她一口气用了好几个非常来形容,“——非常受到大家欢迎。虽然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有点怕冷。”“一开始我们都各自滑冰,然后各个小组就开始进行了比赛——虽然很好玩啦,但是一开始是汤普森发起的。”艾尔莎鼓了鼓脸,显然对于这位总是跟自己小伙伴作对的同学有点不满。贝斯特先生一边想着哎年轻真好真是有活力,一边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来缓解一下自家小天使似乎有点紧张的同学关系——他似乎很少听到艾尔莎提到过除了彼得和内德之外的朋友,虽然艾尔莎前不久刚刚才结交了一位新的朋友,泽维尔里她的朋友似乎也不太少。“或许他——我是说那个汤普森先生——这样的表现,只是不知道应该怎样来表达自己?”贝斯特先生随口说,虽然怀抱着为了缓解女儿的同学关系这样一种心态,但是他依旧尊重艾尔莎的每一个想法和情绪。他们在收银台前站定,艾尔莎从手推车前面走到了父亲身边,手搭在手推车的把手上,帮着贝斯特先生一起推:“我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啦——不过即使是出于善意,这样的行为也很让人感到不舒服。”贝斯特先生拍了拍她的头表示赞同。艾尔莎的反应是,露出了一个嫌弃的表情:“我记得你挑了肉之后,没有擦手哦爸爸。”贝斯特先生:“……”贝斯特先生:装作无事发生。所有食材整理好加上吃午饭,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艾尔莎周末日常瘫在沙发上,手中拿了个贝斯特先生给削好皮的苹果,小口小口咬着。她啃了一口,偷偷地去看了看正坐在餐桌旁看报纸的贝斯特先生,指尖迅速地往苹果上一戳——整个苹果被透明的冰壳裹住了。艾尔莎:“……”艾尔莎:“qaq”我只是想让它变得凉一点而已啊!她不死心地试了试,之前觉得自己应该能够解决掉这个问题——一开始她沿着冰轨划着上学的时候,身后的轨道随着她的思考随时随地都可以化为气体消散。她觉得不就是一个小小的苹果嘛她一定可以的!事与愿违。在艾尔莎的百般努力之下,苹果的冰壳不仅仅没有消失,看上去反而更加结实了。小姑娘彻底哭唧唧了。她磨蹭着脚步握着被冰壳包裹看上去万分精致的苹果——虽然上面有一个小小的缺口,向贝斯特先生慢慢走过去。贝斯特先生鼻梁上架了镜片轻薄的眼镜,听到声音抬头,首先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小天使递到自己眼前的——水晶苹果。“我觉得,”艾尔莎有点心虚,但是又强撑着理直气壮的表面,“我们可以把它捣碎——然后吃苹果冰沙。”贝斯特先生深深地看了看自己的小天使一眼,有那么一瞬间觉得福尔摩斯说得好像有一点道理——艾莉是不是太傻乎乎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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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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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