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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莎由衷地觉得自己应该换一个名字了。她在图书馆里一边跟两个小伙伴们进行各种题目的练习,一边分神思考着昨天遇见蜘蛛侠的事情。内德在今天见到她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询问各种细节,非常明显地能看出来他到底对于这位甚至似乎连正式作战服都没有的、甚至也还不是什么官方承认版本的超级英雄到底有多么喜爱。鉴于艾尔莎跟蜘蛛侠见面的原因实在是不太好说出口,于是有点含糊其辞,也同时,将多数的注意力都转移到蜘蛛侠身上。“我总觉得他似乎年纪不大并且,”艾尔莎鼓了鼓脸颊,“给我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就像是我熟悉的人一样。”“熟悉的人?”内德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如果真的是个熟悉的人——比如说他就是彼得——哈哈哈那岂不是非常棒了?!”艾尔莎对此有点不赞同。“虽然你的想法非常好,但是如果真的是身边熟悉的人,我倒是觉得有点不太好。”小姑娘忧心忡忡地叹了口气,“超级英雄从来都不是什么安全的职业——你看我偶像每天的奔波忙碌以及之前的纽约大战就知道了——要是蜘蛛侠真的是彼得的话,我还真的不是很放心啊。”内德目光复杂地看了她一眼,有种“哎我家小姑娘终于长大了”的欣慰感:“……放心吧艾莉,这只是个假设而已。”艾尔莎想了想觉得也是,于是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开始重新陷入刷题的阶段。倒是就此引起了艾尔莎关于在跟蜘蛛侠见面的时候自己说出的万分羞耻的称呼的忧虑。艾尔莎由衷地觉得,自己的这个名字真的很羞耻并且——毫无威慑感。泽维尔学院虽然是个为各个变种人提供帮助的学院,但是也同样有着一支没有被放在明面上的警戒队伍——x战警。里面里的各个都是好手——比如说镭射眼。学院里的多数学生也都以得到加入x战警队伍为目标,对于自己的能力多有磨练。虽然艾尔莎的目标有那么一点小的出入,并不是励志加入x战警,但是小姑娘倒是总有作为一个变种人应该面临一些困境的准备。要是某一天,我真的面对一个反派。艾尔莎想。冲着对方报上姓名,说我是“小可爱”,那岂不是非常没面子?!艾尔莎觉得这个问题真的应该需要提上日程,并且开始悔恨为什么当初没有仔仔细细考虑到这一点。小姑娘即使在这样走神的状况下也有好好的完成今日的任务,只不过全程表情严肃,引来了另外两个小伙伴的关注。艾尔莎在跟他们告别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只是在走神啦——明天见哦!”另外两个小伙伴才放心地跟她说了再见,分别离开。艾尔莎走到昨天发生了一点小小状况的路段时,格外小心翼翼。尽管事情的发生似乎并不是因为她不遵守交通,她也没有受到什么伤害甚至还有点可惜自己的能力没能使用出来,但是小姑娘依旧有那么一点点担心。“嗨!”艾尔莎正在过马路与不过马路的边缘徘徊并且试探,身后突然传出来的打招呼的声音吓了她一跳。艾尔莎回过头看,相当惊讶的发现,跟自己打招呼的人吧,是昨天自己认识的蜘蛛侠。“……嗨?”艾尔莎迟疑地招呼回去,看着已经相当自然地走到自己身边的蜘蛛侠有点反应不过来,“……你也是这条路吗?”艾尔莎最后这样问。蜘蛛侠:“……”他对于这个话题有点猝不及防——天知道他之前到底想过了多少个借口以免自己毫不知情的小伙伴问出什么可能拆穿自己马甲的问题来。藏在蜘蛛侠这个马甲下的彼得想了想,确定这条路也确实是自己回家的路,于是含含糊糊地应下:“……我确实住在这附近……”艾尔莎大为惊奇:“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超级英雄可能住在更加神秘的地方?”彼得:“……”实际上我也想啊比如说住进复仇者大厦里什么的qaq两个话痨凑在一起总是会有一些说不完的话,尽管艾尔莎并不知道面前的这个蜘蛛侠就是自己的小伙伴,但是这也阻挡不了她自然而然地开始各种话题——毕竟,贝斯特先生都说了这个蜘蛛侠是个好人呢。贝斯特先生:?我不是,我没有。或许是因为艾尔莎并非孤身一人,也或许是因为昨天的事情真的只是一场意外,他们一路上还算顺利。艾尔莎把这位蜘蛛侠当成了虽然似乎住在这附近但是应该是刚来到皇后区不久的人,于是在路过皇后区各个地方的时候,顺便为他介绍各个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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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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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