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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好像不走路的。”艾尔莎想了想,“我是说,你好像是用你的蛛丝在空中各种荡秋千的,但是我觉得你还是需要了解一下皇后区——我对皇后区超级熟悉的!”她重点推荐了全皇后区最好的汉堡店,话题就此说着说着有点跑偏,变成了开始评论皇后区里到底有多少好吃的。“……除了这家汉堡店之外,还有一家墨西哥菜我超级喜欢的……嗯还有,我也超级喜欢学校附近的一家冰淇淋店的……”彼得想那可不,你一开始还坚持拉着我和内德一起去吃冰呢。表面上倒是披着蜘蛛侠的外皮问:“……在这种天气里吃冰?”“当然!”艾尔莎欢快回答,“冬天才是吃冰淇凌最好的季节——你要不要试一试?”蜘蛛侠回想起了被冬天里的冰淇淋支配的恐惧:“……不了不了。”艾尔莎一直走到了家附近,才发现这位蜘蛛侠仿佛一直都没有离开。“……难道你家也在这里?”艾尔莎开始有点带着十足的怀疑了。蜘蛛侠彼得觉得这个问题有点难以回答。他非常清楚在这附近长大的小伙伴对于周边的了解,要是自己真的说自己是住在这附近的,那应该离掉马也不太远了。但是要是自己说自己不是住在这附近的,那自己岂不是会成为了一个奇怪的跟踪(?)者。他因此苦恼地不知道应该怎么进行回答,倒是艾尔莎相当理解:“好啦我知道一个超级英雄的住处应该进行保密的——不过我的住处也要进行保密啦。”小姑娘冲着隐藏在蜘蛛侠的马甲下的小伙伴眨了眨眼睛,然后露出了一个相当灿烂的笑容:“谢谢你陪我回家啦——那么,再见?”被突然戳穿了其实想要一路保护自己小伙伴安全回家的心思的彼得:ovo他稍微有点不好意思,藏在面罩下的脸因为心思被揭穿而有点热意,连带着本来就因为面罩而显得不太清楚的声音更加弱气了一点:“……再见。”他差点直接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及时停住之后,又觉得叫自己的小伙伴为“小可爱”实在是太过难为情,于是将称呼全然咽了下去,站在原地跟自己的小伙伴挥了挥手。“上一次是你目送我,这次应该换我啦。”艾尔莎看着对方似乎有着等自己先走的意思,这样开口,“我觉得我们应该可以算得上是朋友了?”蜘蛛侠点点头,心想我们其实一开始就是朋友了而且还是超级铁的那种!“那么朋友之间更加不要在意这种事情了。”艾尔莎甚至还点点头来表示对自己这样说法的肯定。“那,再见?”蜘蛛侠接受了这个说法,然后先行转身。看着对方背影的艾尔莎在原地站着,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忘了什么事情。“对了!”艾尔莎突然想起来,自己应该可以替内德要一张签名。前方蜘蛛侠彼得刚刚按动了绑在手腕上的蛛丝发射器,准备当场表演一个荡秋千,然后因为自己小伙伴的声音而堪堪停住动作。艾尔莎觉得跟刚刚成为了自己朋友的人要签名这个行为稍微有那么一点奇怪,在原地做了一会心理准备,才跟一直耐心地等着自己开口的蜘蛛侠说话。“那个,你能给你的签名吗?”艾尔莎底气不足地开口,“不是我要啦——”她刚刚说出这句话就觉得自己的表述像是自己不喜欢这位新朋友似的,但是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进行解释,于是情绪上有点沮丧,继续说了下去:“——是我的一个朋友,他超级喜欢你的。所以,能拜托你给我你的签名吗?”艾尔莎实际上已经做好了被对方拒绝的准备。毕竟吧,跟一个实际上并不是非常出名的超级英雄要签名这种事情,怎么想都有点可疑吧,但是她没有想到,对方似乎因此而愣了一下,之后相当欢快地答应了。艾尔莎从自己的作业本上小心翼翼地撕下一页纸,拿出了签字笔同时递给了对方。对方没有什么犹豫地落笔——只不过面对自己小伙伴要的签名,内德感动的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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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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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