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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比假期更先一步来临的是本来平静的哥谭发生的大事——阿卡姆的众人们又双叒叕开始搞事情了。其实这对于艾尔莎来讲并没有什么影响。她现在大多数时间都耗在校园内,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只是一个成绩突出的平平无奇普通学生——前提是阿卡姆的“战火”不烧到学校的时候。事情发生的其实非常突然。尽管这里是学校,但是艾尔莎目前在的学校也算得上是历史悠久,更何况还有哥谭首富韦恩的加成,虽然建筑物看起来古老,但是应该有的安保措施一个都不少,学生们的自我安全意识也一点都不少——但是这点究竟是因为这里是哥谭所以锻炼出来的还是学校本身就培养了,这一点艾尔莎就不得而知了。她只知道,在校园内的警报声响起的时候,时间都仿佛凝滞了一秒,本来正在热烈地互相讨论着学习内容的同学们瞬间安静下来,停下了手中的一切动作,非常冷静地待在了原地。任课的老师在数秒之后回到了教室内,有条不紊地安排着学生的撤离——至此,艾尔莎才知道,原来这个学校里竟然还有地下密室这种东西?!或许是她表现出来的惊讶态度有点太过明显,从艾尔莎来到这里之后就跟她玩的比较好的女孩子小声而带着点得意地解释:“嘻嘻,没想到我们学校里还有这种地方吧。”艾尔莎严肃地点点头。“这里毕竟是哥谭嘛。”女孩子耸了耸肩膀,“不过这种防护措施的实施时间也不是很长——嗯,大概是韦恩先生接手过集团之后才开始注资实施的。据说是因为韦恩先生曾经在学校里遭受过绑架案。”艾尔莎回想了一下校史馆里照片上尚且年轻而忧郁的韦恩先生,觉得这个“据说”好像还有点道理,当下决定晚上回去的时候问问阿尔弗雷德这个据说是不是真的。周围的其他同学们也似乎对这样的避难显得见怪不怪,很快重新活跃起来。并不计较环境地席地而坐,三三两两继续讨论问题。虽然密室是建在地下,但是良好的电力系统有足够的明亮度,周围的气氛显得非常平常。不过就在下一刻,地下密室内的灯光闪了闪,最后坚持不住一般地熄灭掉了。本来平静的氛围戛然而止。紧急供电系统在下一刻运作起来,但是远远没有之前的明亮,连带着气氛也没有办法恢复到之前了。艾尔莎也有点紧张——她觉得身为变种人带着奇妙天赋的自己应该在这种情况之下做点什么,但是这里没有x教授,没有变种人学院里那些似乎能解决掉一切问题的老师们。她不知道此时此刻是否应该做点什么,也同样不知道如果自己的身份再一次被察觉,她是不是还会面对着另一次的改变。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身边突然小小声地响起巴里的声音:“艾莉,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看看?”这是个来自于闪电侠的邀请。艾尔莎当然清楚所谓的出去看看,最后的结果肯定不只是看看而已。她当下什么样的顾虑都抛掉了,非常肯定地给了在明灭之中等着一个回答的巴里一个答案:“好!”艾尔莎这样说。在悄悄地跟着巴里溜出去的时候,她的脸上逐渐凝聚了冰层,构建出一副由冰雪早就的面具出来。地面上的建筑已经变得惨不忍睹。飞扬的灰尘铺天盖地,连本来晴朗的天空都似乎遮盖住了几分。已经换上了战斗服的闪电侠看了一眼自己带出来的小变种人,眼中带着十足地惊奇看着她凝结成的面具,最后非常真心实意地感叹了一句:“酷!”本来还有点紧张的艾尔莎在这样的一句话之后,紧张的情绪消解了大半,带着点不好意思:“——谢谢。”她说完之后发现话题好像有点不太对,转瞬间严肃起来:“现在的情况——”她指了指在灰尘和偶尔夹杂着爆破声中打斗的身影。“——我们有什么能帮的上的忙吗?”其实闪电侠本侠也不知道他们能帮的上什么忙,因为带着艾尔莎出来本来就不是他的主意。他正在组织措辞的时候,作战服里自带着的信号相当良好的通讯设备里响起了蝙蝠侠的声音:“别愣在原地——带她过来。”通讯设备里传来一声明显的爆炸声,和远远传过来的声音完美映衬。蝙蝠侠的声音因此停顿了一下,下一刻有条不紊地继续说下去:“我们来给她上实战的第一课。”艾尔莎是个好孩子。她聪明且认真,无论学什么,在之后总能一遍又一遍的复习,然后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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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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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