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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刚刚到达哥谭时,鉴于她本人并不知道韦恩先生对于她这种小变种人是个什么态度而几乎没有动用过自己的能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会忘记在泽维尔学院里学到的知识——更何况,偶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是会偷偷地(且自认为不会发现地)来进行简单的锻炼。总而言之,在艾尔莎被闪电侠带进战场之中后,她无法避免紧张,但是却并没有胆怯。她之前学到的知识给了她足够的底气——虽然说其实这还是她经历的第一次实战。事情发展地比想象之中还要顺利很多。以学院操场为中心而展开的战场乍一看上去情况紧张。但是在闪电侠将艾尔莎带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其实游刃有余。在艾尔莎所读过的关于哥谭的报纸之中,她其实很少见过在白天出现的蝙蝠侠。所以小姑娘第一反应是惊奇——不过脸上由冰雪构成的面具很好地掩盖住了这一点,没人发现艾尔莎的想法。黑色的骑士在战斗之中游刃有余,对面的敌人并不是最令人头痛的那一位,所以在两位青少年到来之后,他稍微退开了一点——闪电侠心神领会,将战斗接手,而黑色的骑士落在了有点其实有点不知道应该怎么做的艾尔莎身边。艾尔莎对于蝙蝠侠并不陌生——在纽约的时候他们有过短暂的见面,并且鉴于对方跟自己的偶像之间仿佛是友人但是又不是的关系,因此她倒是有了一点紧张——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因为事态紧急都还没好好介绍过自己呢!于是本来打算直接开口切入正题“论如何打战场”的蝙蝠侠在下一刻听到了来自于小姑娘因为戴了面具而模模糊糊的自我介绍:“你你你好我是‘小雪花’!”蝙蝠侠:……蝙蝠侠能怎么办啊,他当然只能回:“我是蝙蝠侠。”结果不出意料。作为艾尔莎的第一战,伙伴是已经有了一定经验的正联新锐,场外指导是似乎毫无死角的哥谭骑士,结局自然皆大欢喜。不知道为什么将地点选在校园里进行开战的阿卡姆逃兵被蝙蝠侠带走,剩下的两个青少年迅速撤离,恢复普通装扮,重新变成平平无奇的普通学生。只有之前跟艾尔莎搭过话的小姑娘有点嘀嘀咕咕:“你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艾尔莎无辜地眨了眨眼,还没有解释些什么,对方已经转换到下一个话题:“看来校园的建筑物被摧毁的状态——”那个小姑娘装作深沉地思考了几秒钟,语气之中难掩兴奋:“——即使是韦恩先生的集团进行操作,校园里恢复正常状态,也需要一段时间。”艾尔莎睁大了眼睛:“你是说……!”那个小姑娘:“是的,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我们要有一个短暂的假期啦!”假期令人快乐——尤其是对于学生来说。艾尔莎回到韦恩庄园的时候,特意问了问管家侠是不是已经知道了今天学校里发生的事情。管家侠有条不紊地准备晚餐,还能抽出空来进行回应:“是的。不仅仅是学校那边已经进行了通知,哥谭的新闻上也已经有了这一条。”管家侠声音里带着笑意复述标题:“‘震惊!黑夜里的骑士白日出没究竟是为何?’‘闪电侠再度出现——他究竟是不是世界上最快的男人!’”艾尔莎:?管家侠微微停顿:“还有另外一条。”小姑娘抬起眼,里面充满着好奇和期待。“‘正联疑似出现未成年新人物——这到底是人性的丧失还是道德的败坏!’”艾尔莎:??管家侠:“我仔细阅读了报纸,上面说的人是你吗,艾莉?”艾尔莎诚实地点点头。在她心里,对于知道巴里是闪电侠,也知道自己是个变种人的老管家,隐瞒什么的完全都是没有必要的。不过她有点局促,也有点担忧:“我是不是给你们添麻烦了……?”老管家内心想给我添麻烦的可从来都不是你或者巴里这样的小朋友们,表面上滴水不漏地回答:“当然不会——老爷一直都对于哥谭的义警们态度良好,你看巴里,即使他是闪电侠,老爷的态度也依旧没有改变。”艾尔莎想了想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管家知道巴里是闪电侠=韦恩先生知道是闪电侠;管家对巴里那么好=韦恩先生对于这个身份毫无意见甚至还有点支持?不过——“但是为什么,韦恩先生好像不太支持蝙蝠侠的呢?”管家侠顿了顿:“因为他们是镜子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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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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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