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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一下也好——作为夜行生物,梅布尔并不喜欢在烈阳下奔跑,尤其还是长途,对速度虽快,但耐力不足的花豹来说,这实在是个苦力活。歇着歇着,梅布尔突然听见一阵咕噜噜的响声。因为是在野外,不够安全放心的环境,梅布尔维持着浅层睡眠状态。几乎是听见声音的一瞬间,它的眼睛就悄然睁开了一条缝隙,耳朵也聚精会神地听着附近的风吹草动,试图找出潜藏在隐蔽处的危机。同一时间,靠在树干上的燕琦睡醒了。他捂着嘴打了个哈欠,又摸了摸自己空荡荡的肚子。好饿……梅布尔醒了吗?燕琦睡眼朦胧地看向大花豹,视线一片模糊,总感觉对方像是还在睡,又似乎眯着眼不知道在找什么……燕琦揉了揉眼睛。放下手时,梅布尔扭过头来脸正对着他,偌大双目瞪得滚圆,蕴含着浓浓的警告:不要出声!燕琦吓了一跳。并且完全没明白它的意思。不过,梅布尔现在看起来,很像是他玩捉迷藏快要被找到的时候。难道说……燕琦警惕起来,往大花豹身边挪了挪,凑到它耳边用气音小声问:“梅布尔,是不是有鬼要来捉我们?”梅布尔:“?”燕琦:“别怕,梅布尔!”燕琦继续用气音道:“只要我们闭着眼睛,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鬼就抓不到我们啦!”梅布尔:“……”见大花豹没有动作,燕琦善意一笑,梅布尔可能没有玩过捉迷藏,还是让他来做演示吧:“你看,就像我这样,”说着燕琦抬手盖住了眼睛,嘴里还继续用气音念叨着什么“看不见我看不见我……”梅布尔用复杂的眼神看着他,突然目光一凝。灿烂日光下,幼崽那张白皙的脸像是能反光,此刻却突然黯淡下来,逐渐变得几乎透明,仿佛那句“看不见我”是某种附有魔力的奇妙咒语。梅布尔:“……”原来魔法还可以这么用吗?梅布尔一时不知该做何评论。更重要的是,潜藏在他们周围的危险生物还没有找到。正想让燕琦安静,正在施展魔法的小王子突然声音一停,放下手来,身体也逐渐恢复了透明。“梅布尔。”他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大花豹,赧然道:“……我饿了。”说这话时,仿佛是为了证明什么,一道响声也跟着交相辉映地从他肚子里发出:咕噜。梅布尔:“……”这声音好耳熟啊!梅布尔紧绷的身体恢复自然,心情一言难尽。如果它去过人类世界,看过马戏团表演,一定就能清晰表达出“感觉自己像个小丑”的细节体会了。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燕琦饿了。梅布尔严肃道:“你不能总是指望我,或者你的父母帮你寻找食物。”“啊……啊?”燕琦不明所以。“我会教你怎么找到浆果。”梅布尔道:“当然,还有新鲜的草料,不过这很简单,沿着河就能找到,重点还是浆果。”燕琦摸摸瘪下去的肚子,望着大花豹认真的表情,懵懂点头:“好,好的。”他再次强调:“但是,梅布尔,我不吃草……”梅布尔:“不要挑食。”燕琦:“……”燕琦有时候真的不明白梅布尔在想什么,它总是对他的话将信将疑,或者全盘否认,然后非常认真严肃地反过来教育他。“唉……”燕琦忍不住摇头叹气。朋友之间嘛,总是难免会有些小误会,他要对梅布尔包容一点,毕竟它是一只花豹,而不是人,对了,它甚至从来没有见过人,当然也就更不清楚正常人每天都会吃些什么……“好吧,梅布尔,那你要怎么教我?”“跟我来。”燕琦乖乖爬到大花豹的背上。不开心的时候,他的眉毛总是下意识耷拉着,那双漂亮的蓝眼睛也像是蒙上了一层灰雾。梅布尔抬头看了眼蔚蓝的晴空,随口问:“除了浆果,你还喜欢吃什么?”燕琦顿时来了精神。他坐直身体:“我最喜欢厨师长炖的奶油蘑菇浓汤了!还有煎牛排……对了,我还喜欢……”“煎牛排?”梅布尔疑惑的声音打断了他的回忆。“嗯嗯,煎牛排。”味蕾被唤醒,燕琦咽了口口水:“一定要加上很多香料那种!”“……你不是不吃肉吗?”“我吃呀!”世界上怎么会有小孩子不喜欢吃肉呢?梅布尔总是误解他的意思!终于有了解释的机会,燕琦急道:“我只是不吃没有经过烹饪的肉,那样会闹肚子的,梅布尔,我早就说过了,我真的不是草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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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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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