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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看来两脚幼崽是杂食动物。不过……没有经过烹饪,就会闹肚子?梅布尔重复念着“烹饪”这个词汇:“煎牛排要怎么烹饪?”这可把燕琦问住了。他回忆了一下,支支吾吾地:“就是,用火,还有盐……加上水一起煮吧?我不太清楚……”“听起来很简单。”梅布尔说:“你能够用魔法召唤出火焰吗?”“当然可以!”但妈妈不让他玩火……燕琦犹豫片刻:“梅布尔,你想干什么?”“你想吃煎牛排吗?”“……想。”燕琦又咽了口口水,他昨晚和早晨吃的都是浆果,根本就不填肚子。“嗯。”梅布尔看向远方,应道:“那么,我先教你捕猎。”“……捕猎?”燕琦想到了那头羚羊的尸体,脸色一白。但在他说自己不行之前,大花豹已经背着他出发了。两脚幼崽娇气又挑食,如果不是看他可怜,梅布尔才没什么耐心教他捕猎。明明这应该是他的父母的职责。背着小王子,大花豹往最近的一条莫比西河的分流靠近。燕琦抬头看天。以他的时间观念,只能勉强看出自己大概睡了快一个小时。阳光不再那么晒人,想必最热的时间段已经过去。捕猎就捕猎吧……虽然只认识了短短不到一天时间,但燕琦已经学会了接受花豹小姐倔强的性格。只要梅布尔找不到动物,他不就可以不用学捕猎了吗!仗着梅布尔看不见自己的动作,燕琦光明正大地抬起手,浅青色的光芒在他小小的手心旋转。草原上突然掀起一阵风,掠过草尖,吹过大花豹点缀着玫瑰斑纹的毛皮,拂过小王子灿烂柔软的金发,带着他所要传递的信息飘向远方——‘这里有危险!!’‘快跑呀!!!’风渐渐停歇,燕琦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但是,使用过魔法后,他更饿了……“呜……”好累,好饿。小王子小小的身体趴倒在了花豹的背上,脸贴着它的背,控制不住地哼哼唧唧。“梅布尔,我不想吃牛排了……”“我们先去找卢埃林吧。”“我想回家……”“奇怪……平时这里有很多角马的……”梅布尔停了下来,看着空荡荡的原野,有些自责。幼崽软软的声音听起来虚弱得仿佛下一秒就要饿死,梅布尔慢走了几步后,调整好呼吸,决定继续前进:“再忍一忍,不要说话,节省体力。”燕琦:“……”梅布尔真的好固执啊!但是他已经让这附近的动物们都逃走了……他们要在这里找到什么时候……燕琦越想越觉得人生无望,精神意义上的眼前一黑,委委屈屈地瘫在大花豹背上不说话了。他要和梅布尔绝交五分钟!不知道王宫今天的午餐是什么呢………出乎意料的是,没过多久,梅布尔还真的找到了目标猎物,那是一头落单的角马。隔着一个长满水草的中型湖泊,远远看见那头慢悠悠前进的角马,梅布尔也放慢了速度。既然两脚幼崽吃肉,想必什么肉都是一样的。大花豹缓慢接近角马,燕琦则在它背上,用焦灼的眼神瞪着对方,仿佛想通过这种方式催促它赶快离开。但那头角马仍然郊游一般,动作慢吞吞不说,不时还停在岸边吃草。快跑啊!!眼看双方距离越来越近,燕琦都要急死了。梅布尔却突然脚步一顿,绕开了前路。它低声示意燕琦:“记住这里的地形。”燕琦疑惑地朝前看去。这里的草地和植被依旧不算丰茂,但长势喜人,草丛间的地面变得坑坑洼洼,干涸的小型蓄水池里,散落着石块和不知名生物的粪便。燕琦偷偷吸了吸鼻子,不臭。他又在梅布尔的示意下看向更前方的湖泊,那里有一块块露出泥土边缘的草地,像是漂浮在湖上的孤岛。燕琦看不出这湖泊的水有多深,因为大部分水面都被长有青黄杂草的土块覆盖。“那是沼泽。”梅布尔一边绕路,一边低声说:“非常危险,一旦靠近,就会沉下去,而且越挣扎陷得越深,记得远离这种地方。”“好的,梅布尔。”听起来就很可怕!燕琦盯着那片沼泽地看了许久,仿佛要将这块地貌印刻入脑海中。等他回过神来,那头角马的身影已经近在咫尺。也是这时燕琦才发现,这头角马走路时,四肢都在颤抖,它似乎已经非常年迈了,难怪会落单。梅布尔停在了角马身后不远处的一簇灌木后,让他从它的背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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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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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