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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杰里米就好,琦琦……好孩子,你和这头狼是什么关系?”“辛西娅是我的好朋友!”燕琦唯恐他们要伤害灰狼,挡在了它身前。杰里米松了口气,是朋友,不是母亲,小家伙是狼孩的可能性不大……不过,头狼居然是一头母狼?杰里米不着痕迹地打量着灰狼:“嗯,那么,能否告诉我,你的好朋友怎么会突然带着狼群从山林里下来,攻击我们的村子……请相信我,我们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知道原因,如果我们能够帮助到你……你的朋友,那就更好了,我们都爱好和平。”燕琦眨了眨眼。水灵灵的蓝色眼眸让杰里米的心一软,他打心底不希望村子再多一个敌人。如果这个孩子能够一直约束狼群……然而燕琦的回答注定要让他失望了:“杰里米先生,我们不认识刚刚那群狼,我和辛西娅是从草原、玛诺洛克大草原过来的。”“草原……?”杰里米和巴里对视一眼,苦笑。确实,灰狼的毛色与那群狼的区别很大,但他们以为……“咚、咚、咚……”突然,两名人类勇士脸色一变,这是什么声音?大地都仿佛在颤抖,难道是……不,不是地震,声音来自于围栏外侧。杰里米扭头看去,一头——大概有两人高的巨象,正一步步朝着他们这边走来。这个季节,怎么还会有大象出没!象是迁徙动物,杰里米清楚的知道,玛诺洛克大草原近处现在的环境,根本就不足以提供足够的食物,让眼前这只巨象填饱肚子。现在,恐怕只有他们村子里,还有能够将巨象吸引过来的食料……杰里米脸色煞白。大象是草食动物没错,可这么大一头象,如果不管不顾地进入他们村子里践踏、觅食,谁又能知道会发生什么?眼看巨象离得越来越近,杰里米握紧了手中的长剑,这把剑出自村中唯一一名打铁匠之手,极为珍贵,不是所有勇士都能够配备。它代表着荣誉,也代表着责任。杰里米喉咙滚动,咽了口口水,做好了决一死战的准备。身侧,那有着美丽金发的男孩突然越过他,边朝巨象招手边扑了过去:“卢埃林爷爷!”杰里米:“……”杰里米忍不住侧过身,询问同伴:“巴里……你应该没有对这个孩子做过什么不敬之事吧?”巴里:“……”他要怎么告诉队长,其实,他差一点就能成为那头巨象的……儿子了?再见,玛诺洛克村后的狼群被燕琦和辛西娅驱散,村前的河马群也被恰好赶到的卢埃林赶走。望着身形庞然异于常态的巨象与灰狼,听到消息赶来的村长虽然心里犯怵,但依旧走上前来,向小王子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和感谢。“如果不是你,还有你的朋友们,我们村子这次恐怕要死许多人。是你挽救了他们的姓名。”“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才好……”老村长身形有些佝偻,深褐皮肤上一张脸笑着挤出条条沟壑:“如果有什么需要,请一定告诉我们!”解除了警戒后,住在附近的村民也都重新打开窗户,或推门走了出来,远远地围观。巴里站在队长身侧,感到有人从后拉了拉自己的衣摆,回过头,看见了妻子的脸。康纳拉着丈夫走到了后面。现下,他们是不敢再对那奇怪的金发男孩有什么其他想法了,哪怕他长得再像个天使。一个与野兽为伍的孩子,谁知道会不会哪天就因为一些小事,召来野兽袭击他们?勇士队的队长杰里米是这么想的。老村长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既没有将被巨象与灰狼簇拥在中间的男孩迎入村中,也没有主动邀请对方留住的意思,只是客客气气,恭恭敬敬地表达感谢,心里还在不断祈祷,不要留下来,不要留下来!燕琦怎么可能读懂他的内心?如果小王子真的只是附近草原或山林中的野孩子,恐怕马上就会被伤透了心。但好在,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回家。小王子一手搭在灰狼颈后,眨巴眼睛望着老村长,礼貌询问:“您见过精灵吗?”他清晰记得在巨龙背上见过的一切。村子的后山里,应该住有精灵……如果能够从老村长这里得到确切的方向,那就更好了。“精灵?”“呃……”老村长迟疑地与杰里米对视一眼:“抱歉,虽然我听说过……但那只是人们编造的传说故事而已。”老村长没有见过精灵。燕琦有些失望:“那您见过海吗?就在那座山后面,我想知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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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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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