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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老村长依旧无能为力:“那座山很危险,不过我知道,它的另一边确实连着海……我们这里已经许多年没有人外出冒险了。”“难道你想要到山的另一边去?”杰里米很是不可思议。“是的,我的家在那边。”“家”这个词汇令老村长和杰里米诧异,眼前这个五六岁的孩子还记得自己的家?他不是从玛诺洛克大草原长途跋涉过来的吗?老村长摸着胡子,望着燕琦的目光柔和了许多:“如果是这样,让我想一想……”“我的家里有一些冒险者留下的地图,虽然年代有些久远,但也许能给你一些帮助。”“你跟我一起去拿吧。”老村长说:“正好,我想你应该不会做饭,我们再给你准备一些肉干,作为答谢,你可以带在路上吃……”在此之前,他已经从巴里那里知道,这个孩子是如何出现在巴里家门口,并因长期饥饿而虚弱不堪。“那真是太感谢您了!”燕琦一听这话,顿时双眼发亮,老村长是个好人!被他用这么亮闪闪的眼神看着,老村长都有些不忍心了,他真的要眼睁睁看着这个单纯可爱的孩子闯入山林吗?“那,卢埃林爷爷,辛西娅,你们等我一下下,我马上就回来哦。”小王子转过身,向巨象和灰狼嘱咐。老村长猛然惊醒。是啊,再怎么单纯,也无法改变这个孩子与兽为伍的事实……如果真的留下,他只会成为村子里的安全隐患。收起多余的同情心,老村长忍着心头的恐惧,将金发男孩领走,顺带给了杰里米一个眼神。后者会意,让勇士队的其他队员正常劳作、训练,自己则带着两名勇士仍旧留在了村后围栏内,假作巡逻。“他一定吃了许多苦头……”康纳最后怜惜地看了眼那个与她有缘无分的孩子,和丈夫相携离开。围观的村民也纷纷转身散开,去忙碌自己的事。巨象和灰狼往外撤远了一些。确认那些人类听不见它们的对话,卢埃林才道:“幸好这里不是琦琦的家。”灰狼懒懒散散地趴在地上,没有说话,目光落在了围栏内某户人家后方。“辛西娅,你难道还要继续跟着他?”灰狼这时才扭过了头。巨象望着它说:“人类害怕我们,同样害怕与我们接近的人,即使那只是一个幼崽。”辛西娅:“你现在就要走?”巨象:“他会魔法,也许,如果没有我们,他会得到这个村庄人类的崇敬。我是来找你的,辛西娅,你不该回来见他。”灰狼沉默。巨象:“我知道,你担心他受到那群狼的伤害,但人类会保护幼崽,这一点上他们和动物没有什么两样。更何况……”灰狼:“你现在就要走?不等他回来告别?”巨象:“你应该和我……”灰狼目光平静地与它对视,巨象最终败下阵来,不再多言:“替我和他道别吧。”巨象笑道:“辛西娅,你不再是孤狼了。”巨象离开了。此时此刻,燕琦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正与老村长的妻子,以及突然赶来的阿莉斯聊天。老村长家的摆设和药师艾伯塔家差不多,这座村庄在燕琦看来,整体十分贫困。不过事实上,除了野兽袭击时,他们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简单满足的笑意。一路走到老村长家时,燕琦还听见有人说,要为今天村庄所有勇士的安全而庆祝。阿莉斯是来送药的,她说这是艾伯塔的意思。于是除了肉干、大饼,燕琦还收获了满满当当一小包的药物,其中主要是治疗发热的口服药,以及治外伤的涂抹药物。等到老村长找到他说的那张地图,并让他的儿子打包好肉干、大饼,外头传来了一群小孩儿玩乐的笑闹声。燕琦不由走了下神。所有东西都打包好,老村长带着他的儿子,以及阿莉斯三人送燕琦离开。村庄里的人靠打猎为生,不太缺肉,家家户户都有肉干。除了老村长,他的邻居也贡献了不少肉干,因而包裹很重,所以他们还带上了绳子,准备到时将这些东西挂在巨象,或者是灰狼身上。“可惜你没办法自己烹饪,有时我们也会进到山里,在边缘挖一些蘑菇和野菜,煮汤的时候放一些,那种味道非常鲜美,你一定喜欢……”老村长的儿子扛着包裹,满脸遗憾。他似乎对烹饪颇有研究,燕琦坐在他家里等待时,就见他拿出了干蘑菇和菜干,说是要提前泡好,等中午煮汤喝。燕琦偷偷咽了口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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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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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