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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山路走下来,这双鞋没受到什么损伤,倒是小王子裸露在外的脚腕,白皙肌肤上多了几道细细的刮痕。“啊!什么时候……”燕琦循着灰狼的视线,这才注意到这些伤痕——没看见时什么感觉都没有,一看见他就觉得自己痛得要死掉了。急忙弯下腰,在伤口愈合之前治好它,然后泪眼汪汪去扒拉灰狼的四肢:“辛西娅,你有没有受伤?”“我没事。”灰狼后退半步:“也许你应该留在那个村子里。”“不要,我要回家。”“那就别哭了,或者,你想用眼泪淹没这座山,让它和对面的海直接连在一起?”“……辛西娅!”小王子气呼呼鼓起脸:“你又取笑我!”而灰狼嘴上嫌弃,心却像是被软软的碰了一下。说完就不由自主地将头颅低到和小王子一般高,从喉咙里发出狼崽般的呜咽声,伸出舌头舔舐他的脸颊——虽然它更想咬他的下巴,可惜人类的身体太过脆弱,承受不住这种亲近方式。1“啊,辛西娅,好痒……你又把口水糊到我身上了!”燕琦本就是装出来的生气,这下最后一点不满也像被戳破的气球似的消散了。他偏头躲开灰狼的舔舐,左手却按着它的下颌不放,右手和半个脑袋一起探进它口中:“不准舔我,先让我给你刷一下牙。”灰狼:“……”燕琦:“咦!好臭!不是才两天没有刷牙吗?嗯……别动,辛西娅,我再检查一下你的大牙齿,别咬到我哦。”那两颗受伤的大牙经由他的治疗,应该是恢复了健康的。灰狼:“……”灰狼望着山林深处,不明白到底是什么让这胆小娇气的人类幼崽,居然敢钻到自己嘴里说它的坏话。就不怕它一口咬死他?“好了。”燕琦给灰狼洗完牙,退出来大吸一口气,辛西娅的口腔味道真的很重!一定是肠胃不好。燕琦苦口婆心:“辛西娅,你应该多吃一点蔬菜,嗯,可惜我们找不到蔬菜,那你和我一起多吃些果子吧……”灰狼:“……把你的皮毛、裤子?遮住你的腿,我背你走,我们得去找晚上休息的地方。”“好的,辛西娅!”燕琦顿时欢呼,扑上去抱住灰狼:“辛西娅你最好了,嘿嘿,辛苦啦~”灰狼沉默。这话,它曾经听小王子对卢埃林说过,那时候,这个人类幼崽的代步工具兽是那头象。现在轮到它了。灰狼心中不以为意,哄人的话罢了。它越过脚下的障碍,察觉到背上的小王子往下掉,又霍然间定住脚步:“坐稳一点。”“好的,辛西娅!”“……”灰狼面无表情地继续前进。山林内树木繁盛,茂密的枝叶遮住头顶的阳光,偶有光芒如柱般穿过叶隙洒落,照亮了空气中的微尘。没有了行动上的烦恼,燕琦看着这副充满神圣感的美景,情不自禁道:“好漂亮呀……“像在教堂里一样。”“教堂?”“嗯,就是我们祷告的地方。”燕琦想了想:“里面有神像,神父,还有唱诗班,不过我没有加入,爸爸不喜欢教堂的人。”所有的词汇都很陌生,灰狼挑最好奇的问:“神像?那是什么神?”“神像就是一个巨大的雕像,代表神明本身。”燕琦对教堂其实不太了解,但既然朋友发问,还是好好回忆:“不同的教堂里供奉着不同的神明,有光明神、战争之神、生命女神……”他忍不住伸出指头一个一个数:“还有自然之神,爱神,据说这些都是善良的神明,另外还有代表罪恶的神明,比如,死亡之神,祸疫之神……”“不过妈妈说,这些都是假的。”“辛西娅,你等我喝口水。”燕琦吞了口唾沫,从挎包里拿出水瓶,木质的,有些重,他咕嘟咕嘟喝了两口,把木盖子盖了回去。怕小王子撒手就掉下来,灰狼在他喝水时停下了脚步,耳朵时刻竖立着,听取周围的动静。“嘶嘶”的奇异声响从前方传来。燕琦喝完水,正想说可以继续前进了。灰狼突然低叫一句:“别出声。”怎么了?燕琦紧张起来。灰狼载着他,缓慢而无声无息地向前两步。躲在两颗大树以及长有茂盛灌木的陡坡后,燕琦看清了前方的情况。下方,两只动物正在对峙。左边是身体细而长的蛇——燕琦认得蛇,枯黄如树木枝干的蛇吞吐着口中猩红信子,头端后的身体警惕弓起,对准它身前的灰黑动物。那只动物身躯小巧,起码比灰狼和巨象要小得多,毛色的分布非常特殊,下半身是杂黑色,上半身则是被一盆白色颜料倾身盖下似的灰白……说实话,有点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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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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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