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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它在对峙中处于优势。它的皮呈现出一种肉眼可见的厚实感,毛发稀疏,四肢粗壮,乍一看有些憨头憨脑。不过燕琦没有错过这只灰黑生物爪上坚硬的骨指,以及口中锋利的牙齿——它的嘴一张开,就让燕琦吓了一跳,模样这么憨厚的动物,居然有着一口和辛西娅类似的尖锐牙齿。如果卢埃林在这里,或许就能告诉他:这是一只蜜獾。它有着一般动物的牙难以贯穿的皮,能够免疫蛇毒,而且自身很能散发臭气,十分难对付。蜜獾并不与蛇缠斗,它们的动作都极为敏捷,不时打成一团,又迅速分开。战斗逐渐进入白热化,双方越打越凶,那条蛇身上已经多了些伤口,蜜獾却几乎毫发无伤。眼看就要输掉,黄蛇的攻击愈发不要命起来。不过这时,灰狼已经悄悄带着小王子绕路离开了。它当然不怕蜜獾,但害怕小王子受伤。当嗅到从身后隐隐传来的臭气,灰狼默默加快了脚步。山林的夜晚提前到来。灰狼能够夜视,行动不受阻碍。但燕琦不一样,加上辛西娅不让他用魔法照明,一人一狼便在辛西娅选好的地点停下。因为见过蜜獾和蛇的战斗,辛西娅格外谨慎,将树干下的枯叶全部扫开,围着附近转了几圈,确认没有潜在的危险,才让燕琦从它背上下去休息。晚间的山林月色黯淡。累了一整天,小王子很快抱着灰狼沉浸入梦乡。为了方便辛西娅休息,睡前,他还将挂在它身上的包裹都解了下来,堆放在树干前的空地上。林间气氛静谧,只有夜风不时吹动树叶哗啦啦地响。灰狼双目阖闭,将那只不知名两脚生物幼崽严严实实护在怀中。身侧散发着诱人香味的包裹,却随意地摆放在那儿。两只蜜獾抵抗不住诱惑,终于悄悄摸了过去,一直贴到包裹后,张嘴啃噬。黑暗中,灰狼睁开了幽绿的眼睛。作者有话说:1动作指导:成年狼与狼崽的交流狼族之间的用鼻子推对方、用下巴互相轻咬、用颊部摩擦、舔脸。用嘴含住对方的嘴部是种友好的表示,但如果用嘴夹住对方的嘴并露出牙齿,则是展示权威。[网络]精灵与山林(2)燕琦是被臭醒的。起身捂着嘴打了个哈欠,眸子里还蒙着水雾。燕琦左右看了看,被灰狼整理出的干净空地上,没有多出任何可能会散发出这种臭气的东西。难道是辛西娅在附近拉粑粑……“辛西娅!”燕琦大声喊。“我在这里。”灰狼从树干后走了出来,吻部被血色沾湿。燕琦早已习惯了这一幕,灰狼与梅布尔不同,它不把杀死的猎物甩到他脸上让他吃,就已经很不错了。“早安,辛西娅。”“早安,小王子。”燕琦满足了。他也去解决了一下个人问题,随后漱口擦脸,拆开大布包外的绳子准备拿些吃的。“辛西娅。”小王子望着包裹外侧磨损的地方愣了愣,一脸严肃地看向灰狼:“这是不是你干的?”灰狼转过身:“?”“你想吃的话,直接告诉我就好了!”燕琦继续严肃脸:“如果你把包裹弄破了,我们就没法继续背着它走了!”“……不是我。”灰狼无语地张了张口,向他展现自己锋利的牙齿:“否则那里就不只是磨损了。”燕琦一怔,也是哦。如果灰狼想偷吃,这包裹应该已经完全破破烂烂了才对。“不是你,那又是谁呢?”燕琦警觉:“肯定是有小偷!辛西娅,你没有发现异常吗?”之前在玛诺洛克大草原,附近稍有一些风吹草动,第一个发现的永远都是灰狼。辛西娅:“没有。”辛西娅:“别想太多,也许只是虫子咬的。包裹的磨损并不严重,连一个小洞都没有不是吗?这并不影响什么。”燕琦凑在粗布包上看了看,确实没多大影响:“好吧……”他从包裹里拿出一块大肉干,喂给灰狼,精致的脸蛋上露出笑容,声音软软的:“为冤枉了你而道歉,辛西娅不要生我的气哦。”辛西娅:“不会。”小王子笑容更甜。灰狼则是嚼着肉干,心想:蜜獾的滋味真不错啊。1不过下次得在它们放出臭气之前动手。嗯……当天晚上,灰狼和前一夜一样,静静等待着夜宵的到来。不过这一次,它等到的不是蜜獾,而是几只毛色深黑“吱吱”叫着的肥鼠。问题不大,灰狼不挑。为了可持续发展、不让小王子担心。它甚至没让这几只山鼠碰到包裹,闻到从里透出的一丝肉香味,就将它们吞进了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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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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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