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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风暴平息下来,当乌云被日光穿射,当海上龙卷风消散,燕琦回过神来,周围等待、观望的工人们,已经像没事人一样,熟练地走回港口,收拾残局。海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先回去吧。”菲利克斯将燕琦放回地面,安慰性地揉揉他的发顶。燕琦闷闷不乐垂着头,柔软的金发被水汽打湿,垂贴在额头上,显得很没有精神。一旁的兰斯·莱顿不断看向哈洛洛,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刚才他们跑得急,兰斯似乎看见了哈洛洛藏在裙底的……嗯,没穿鞋的脚。他应该已经猜出了哈洛洛的身份。菲利克斯牵着燕琦的手往回走,一边关怀地问魂不守舍的兰斯:“兰斯,你怎么了?”“啊?啊……”兰斯·莱顿回过神:“我,我没事,先生,我……”他瞥了眼沉默不语的哈洛洛,挤出一抹僵硬的笑:“让您见笑了,先生,我只是有些被刚刚的风暴吓到了。”“嗯。”菲利克斯微笑应道:“在自然的伟力面前,生命总是如此脆弱、渺小。”“呃……”兰斯干巴巴应道:“您说得对。”他觉得这位骑士此刻看起来有些神神叨叨的,话语中有种莫名的深意。菲利克斯轻咳一声:“既然这样,你先回去吧,兰斯。我们还要在集市逛逛,买些东西。”“好的,先生。”兰斯·莱顿离开了。“他是一个聪明人。”目送他的背影远去,菲利克斯垂头对燕琦笑道:“我想,我们可以放心,他应该不会把哈洛洛的身份告诉给莱顿家其他人。”燕琦点了点头,他现在根本就没有心情去思考这个。他不能回家了……哈洛洛则疑惑地低叫一声:“唧?”“我的身份,他看出我不是人了?什么时候的事?”菲利克斯:“……”大概,也就是你跑得飞快,露出猴脚,甚至一副差一点儿就要手脚并用的时候吧。在哈洛洛的疑惑和不解中,他们走进市集,逛了起来。不管是留在金石小镇,还是能够通过船队离开,冬天都要到来,经过对莱顿一家的观察,菲利克斯列出了一系列需要购入的必需品。毕竟是第一次带孩子。见燕琦始终闷闷不乐,菲利克斯一手提着买好的东西,左右看看,将小王子拉进一家玩具店。“别太难过,琦琦。”“我会再想其他办法,打探看有没有别的路径到维尔加王国去的。”随手拿起一个有着人类的外形、手持长刀,骑在马上的古铜色小人偶,菲利克斯凑到燕琦眼前,晃了晃:“喜欢这个吗?”小孩子,应该都很喜欢玩玩具吧……燕琦抿唇,摇头。“我早就玩过了。”他看了眼旁边桌上的铜制城堡,这是一个古堡争夺题材的对抗游戏,分为黑白两方阵营,本质上是一个棋盘游戏。“好吧。”菲利克斯扫了眼货物架上方,挂着标注有“新品”词汇的小木板,微笑着把铜制小人放了回去。左右看看,他又拿起一个有着鱼的外表,胖乎乎的蓝色大号毛绒玩具,蹲在燕琦身前:“那这个呢?”燕琦眨了眨眼。看起来是喜欢?菲利克斯松了口气,果然,毛绒玩具就不会有过时这种烦恼……“鱼……”燕琦的眸子越来越亮,抓住菲利克斯手里的大鱼捞到自己怀里,却是为了让他看见自己的脸:“菲利克斯!”“你知道鲛人吗?”“……我们等等再说。”身后传来脚步声,是玩具店的老板走了过来,菲利克斯买下那条毛绒大鱼玩具,牵着小王子的手离开。在他们身后,哈洛洛抱着一个毛绒猴子玩偶,爱不释手。燕琦抱着那条鱼,神采奕奕。走出集市,不等回到莱顿家,刚一远离人群,他就迫不及待道:“那片海里说不定有鲛人,菲利克斯,如果我们找到它们,它们有办法能让我们避开风暴吗?”“确实有这样的传说,鲛人能够控制风暴……”菲利克斯沉思片刻,摇了摇头:“但是,琦琦,鲛人和精灵、巨龙不一样。”“精灵崇尚自然,巨龙向往力量,而鲛人,它们在海中随心所欲,对其他种族生物并不友好……尤其是对人类。”“为什么?”燕琦不解。“因为……”菲利克斯揉揉他的发顶,见他不适地眨眼睛,愣了愣:“你的头发太长了,明天出来理发吧。”燕琦茫然脸:“啊?”鲛人对人类不友好,是因为他头发太长了?不不……燕琦甩了甩头,将扎眼的碎发撩开:“好。”“菲利克斯,你还没说为什么鲛人不喜欢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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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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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