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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年纪小,五官又精致,长达近两个月的流浪,一头金发长到了耳后,如果不看衣着,乍一眼看起来更像是个漂亮的小女孩。精灵们喜欢留长发,菲利克斯也习惯了打理长发,一时没留意到这一点。他拿出刚才采购时,一位热心老板赠送的头绳,替燕琦把头发束在脑后,扎成一个小揪揪,才站起身重新牵起他的手,继续刚才的话题。“大海是鲛人的摇篮,也曾经是只属于鲛人的领域,但人类制造了船只,开始在海上航行。”“嗯……你想想,如果有人闯到你家里去,抢走你的食物,还将各种各样的垃圾丢在你家里,你会喜欢那个人吗?”菲利克斯突然问。燕琦试想了一下这种遭遇,诚实地摇摇头。菲利克斯继续道:“对鲛人来说,人类就是这样,是擅自闯入他们家中的强盗、破坏者……”燕琦沉默片刻,反驳道:“可是,大海那么大……”怎么就所有的海域都属于鲛人了?“是啊,大海那么大。”菲利克斯的神色有一瞬间的黯然。他摇摇头,敛眉笑道:“可鲛人就是这么的霸道,它们把大海视为己有,仇视向海洋探索的所有物种。”菲利克斯一定是想起精灵族的事了……鲛人们生活在广阔无际的海洋里,而精灵族的母树只有那么一颗,燕琦心中的天秤一下子倾斜。“人类往大海里倾倒垃圾也不对……算了,菲利克斯,我们不找鲛人了。”“我饿了,我们快点回去吧。”燕琦将手塞到菲利克斯掌心,话突然就多了起来。“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我们就在金石小镇过冬!反正我都已经离开那么久了……”燕琦其实已经做好了留在金石小镇的准备。今天亲眼所见的一切,已经让他知晓了海上风暴的可怖,兰斯·莱顿说冬天基本不会有船队出港,显然没有半点虚假。所以燕琦才会心情持续低落……不过,菲利克斯的心情更重要!他单独离开精灵族,没有去找阿莉斯,还把自己的钱财拿出来给他用,照顾他……他有责任让菲利克斯开心!小王子将曾经在父亲那里听到的,“该如何对待你的追随者”铭记得十分牢固。回到山脚下的莱顿家。燕琦把胖乎乎的大鱼玩具摆在自己的床头,菲利克斯和哈洛洛整理着今天购入的东西。弗兰克敲响房门,热情地邀请他们共进晚餐。燕琦这才看了眼窗外,发现天边红霞满天,半点也没有刚才阴云密布的样子,居然已经是傍晚了。“辛西娅怎么还没有回来?”燕琦打开窗户,趴在窗台上往外看去,院子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看见灰狼的身影。他皱起脸,询问弗兰克。“哦,那头,呃,那条狗吗?”弗兰克干笑一声,小心翼翼道:“它似乎从早上离开后,就没有回来过了……会不会是跑了?”“不会的!”稚童声调拔高的反驳声,吓了弗兰克一跳,他这么大反应干什么?不就是一头狼……弗兰克弯腰致歉:“对不起,客人,我也只是猜测……晚餐已经准备好了,我让我的妻子准备了鲜美的鱼汤,不如我们先……”“你们先吃吧。”燕琦拉了拉身前菲利克斯的长袍,抿着唇:“我们要去找辛西娅。”他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抱歉。”菲利克斯低声说着,朝弗兰克欠身,明义拒绝。“没事,如果需要帮忙,可以随时来找我们。”弗兰克也不恼,好声好气地笑了笑,转身离开。菲利克斯苦恼地扶额。果然,一低头,就见某个爱哭鼻子的小孩正眼巴巴看着他,眼角挂着欲坠不坠的泪珠。这个时候,最近一直和辛西娅不太对付的哈洛洛也着急地哄了起来:“哎呀,你别哭呀,那头、辛西娅,它说不定只是回来之后没看见我们,所以又出去了,它舍不得离开你的,别哭别哭,我们现在就去找它。”“你信不信,你到山脚下一叫,它就跟狗见到骨头一样,马上就出来了,说不定我们在路上就能碰到它回来……”燕琦擦了擦眼睛,瞪它:“不准你这么说辛西娅!”哈洛洛:“……”此时,莱顿一家正坐在餐桌上。见银发骑士牵着金发小孩,身后跟着黑裙女士,三人一同走出院子,皆摇了摇头:“已经这么晚了,他们居然真的要现在去找一条狗。”兰斯·莱顿捧着碗,心说,那可不是狗,是狼。穿裙子的也不是什么落魄的贵族女士,而是一只猴子。“兰斯,兰斯!”“啊,怎么了,妈妈?”整个餐桌上,只有兰斯一个人在埋头苦吃,听见母亲的叫声,才猛地回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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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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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