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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了你好几遍了……兰斯,怎么样,今天你带客人们去海港,他们找到能够出海的船队了吗?”“没有,妈妈。”兰斯老实回答:“我们还亲眼见证了一场小小的风暴,我想,他们不会再试图在冬天离开金石小镇了。”弗兰克满意点头:“很好。”他的妻子也笑了起来:“看来,几位客人会一直租住我们的房间,最少也是一个冬天。布鲁诺,我想你和霍莉的婚事可以开始准备了,等到明年春天……”餐桌上摆着丰盛的晚餐,在夜色中,莱顿家的小院散发着温馨幸福的暖黄灯光。而与此同时,燕琦再一次踏入了山林中。“辛西娅——!”“辛西娅!你在哪儿——!”林中的鸟被他们的叫声惊走,燕琦侧耳聆听,除了这些胆小的鸟儿扑棱翅膀的声音,没有其他。燕琦踢掉黏在鞋底的土块,继续往里走,两只手凑在嘴边做喇叭状:“辛西娅——!”哈洛洛和菲利克斯也在离他不远,足以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赶过来的距离内,四处寻找。燕琦抿着嘴唇,表情沉凝。他知道灰狼不属于人类世界。他也记得当初,自己询问灰狼是不是也会离开时,它回答说“也许吧”。他在灰狼不再让他每晚抱着入睡,反而让菲利克斯更多地来照顾他时,也感知到了灰狼的意图。但是……他依然舍不得辛西娅。燕琦深吸一口气,站在几簇灌木后。浅青色的微光在他手心亮起,风带着他的心绪,他的不舍,吹往山林间的每一个角落。辛西娅,不要走——“辛西娅,不要走。”山林深处,几只灰雀在地面上跳来跳去。不远处,一头身形巨大,毛色为浅灰色向白色过渡,毛发蓬松美丽的灰狼趴在树干下假寐。灰雀像是没看见它。但当灰狼陡然睁眼时,即使背对着它,灰雀们依然感应到某种危险般被惊动,张开翅膀逃走。“辛西娅,不要走……”属于小王子的,熟悉的声音。灰狼站立起身,但停在原地没有动,只是用苍绿的眼眸看着山脚下的某个方向。为什么没有直接离开?灰狼不知道。他只知道,当听见这一声声呼唤时,它的身体下意识想要飞奔到山脚下去,用额头轻轻蹭一蹭小王子的脸。然而,脑海中有另一道声音,阻止了它的动作——“人类害怕我们,同样害怕与我们接近的人……”“……如果没有我们,他会得到这个村庄人类的崇敬。”“辛西娅,你不该回来见他。”这些话来自卢埃林,但辛西娅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它想,也许是因为它已经快要忘记卢埃林的声音,忘记在玛诺洛克大草原上的生活了。但小王子从来不会忘记他的家。即使,即使它现在走下山去,即使它真的跟着小王子回到了他的家……然后呢?她的父母会恐惧,会排斥,一个种族的王,怎么能接受自己的子嗣随时处在危险当中?“辛西娅,不要走……”灰狼静静听着着来自人类幼崽的呼唤,朝着山林深处,朝着玛诺洛克大草原的方向转过身。它该走了。山脚下。燕琦叫了一声又一声,依旧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这时,哈洛洛走了过来,定定看他几眼,突然伸出手来,用力在他脸上揪了一把。燕琦:???“你干嘛!”他吃痛地捂住脸,不可思议地瞪向哈洛洛,发现它居然还在笑!他都这么伤心了,哈洛洛居然跑过来欺负他,还笑得这么开心!委屈、伤心、愤怒等种种情绪掺杂在一起,好久没有放声大哭过的小王子,再也忍不住眼泪,“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风暴(5)风带着这极其悲伤,极其委屈的稚童哭声,往山林内飘去。它仿佛附带有某种魔力,将灰狼的脚步钉在了原地,让它无法再前进一步,甚至想转过身去,跑下山去,去问一问小王子为什么哭?为什么哭?“呜呜呜呜呜呜!!”持续不断的哭声没有给它答案,灰狼想:他听起来伤心极了。平日里哭泣时,这娇气聪明的幼崽大多是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只是掉眼泪,然后眨巴着漂亮的蓝眼睛可怜兮兮望着谁,伴随着小声的碎碎念,像是在撒娇,而不是像这样嚎啕大哭。谁惹他不开心了?……是它?还是菲利克斯和哈洛洛?亦或者,是那个屋子里的人,好像叫莱顿,那些人眼里的贪婪光芒瞒不住任何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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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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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