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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农民税率:50。留25做为口粮,25做种子。(不代表所有时期)其他:中世纪欧洲领主制地区领民(领地上的自耕农)税率:30。农奴:所有收成都归领主,领主酌情给每人一份口粮。商税比较复杂,乱七八糟的杂税很多。文中税率为作者凭空捏造,有个很高的印象就好……寒冬(2)燕琦不太懂税务方面的知识,但百分之四十光是听,就能感觉到是真的很高了。他给房东先生出主意:“弗兰克叔叔,你可以向税务官反应。”燕琦依稀有印象:在维尔加王国,如果民众对某样税率不满,是可以向上投诉,然后由税务官来进行调整的。1弗兰克听了,却摇摇头:“税务官?”“金石小镇的税务官……我可真要想想,到底有没有这个人。就算有,他怎么可能会听取我们这种小人物的意见?哈哈,不过,不得不说,小客人,你懂得真多……”弗兰克给燕琦倒了一杯热茶,加了奶块和糖,他自己都很少舍得喝,一般是拿来招待上门谈订单的贵客的。燕琦当然也能算是他的贵客。他笑呵呵道:“好了,孩子,我该去工作了,如果你们有其他的需要,可以再来喊我,好吗?”燕琦眨巴眼睛:“好的。”弗兰克转身,拿过工具和处理到一半的木料,走到了角落的工作台边。虽然冬天木材店主要以售卖木材为主,但家具还是一样要做的。燕琦就这样捧着茶杯,坐在靠近店门口、靠墙招待客人的座位上,听着弗兰克咔咔咔切割木材的声音。一直到菲利克斯出来。他没有换衣服,只是把弄脏的地方洗了洗,与人类骑士服相似的长袍衬得他身姿修长,挺拔如松。不过在场的没人会关注这一点,弗兰克从忙碌中抬起头:“菲利克斯先生,你们现在是要回去了吗?”“是的,怎么了?”“哦,没事,没事。”弗兰克摆了摆手,笑呵呵道:“我怕你们是要到港口那边去,所以多嘴问了一句。”燕琦与菲利克斯对视一眼:“弗兰克叔叔,港口发生了什么事吗?”“嗯?没有没有。”弗兰克连忙摇头,委婉道:“只是小事,死了一些人,嗯……昨天晚上,有一支迟归的船队遭受了风暴的洗礼。”“你们能想象到的,现在那里都是被冲碎的破烂,还有尸体,场面实在不太好看,尤其是,不太适合小孩子过去……”说着,弗兰克叹了口气:“我就是刚从港口那边回来的,本来,是打算去看我的两个孩子,他们接下了在近海捕捞残留货物的工作。”“结果呢?我去了之后,不仅没看到他们,早饭还差点吐出来。”“我可怜的孩子,希望他们安全的回来,这两个孩子总是这么勤劳,就像他们的父亲一样……”弗兰克眼神放空,述说变成了喃喃自语,无意识开启了自夸模式。死了很多人……兰斯·莱顿早上匆匆忙忙回来,叫上他的哥哥一起时,可是提都没有提这件事。但想想也很正常,毕竟,燕琦可是亲眼见证过风暴的威力,而据兰斯说,昨夜的风暴,远比他那头所看到的规模更大、破坏力更强。燕琦攥紧手心,这次算是彻底放弃了寻找船队、冬天出海的欲望。他拉了拉身前银发精灵的衣角,小声叫道:“菲利克斯。”“我们就留在金石小镇过冬吧。”“好。”菲利克斯垂眼,轻轻揉了揉他的发顶,摸到了一些细碎的断发。理发之后,燕琦没有洗头……被那名店员吓跑了。菲利克斯不动声色地拍干净手,安慰他:“冬天会很快过去的。”既然决定了要留在金石小镇,菲利克斯就和弗兰克又谈起了续租的事。弗兰克也没想到,自己随口提了一嘴港口的情况,就有这么大的收获,喜气洋洋地将手里的工作放了下来,认认真真和银发骑士谈话——这是尊重。另外,作为对菲利克斯所给出的慷慨租金的尊重,弗兰克又提出,可以把房子里封闭的另一半区域,开放给他们使用。“当初修建房子时,我的祖父还在世,在他的坚持下,我们按照两个家庭的标准,建造了现在所居住的那栋房屋。”说这话时,弗兰克自豪地竖起两根手指。“虽然在那之后不久,我的叔叔就离开了,只剩下我的父亲守在这里,相邻的另一套客厅、厨房、盥洗室几乎荒废,但我想,祖父的决定是正确的。”“它们只是在等待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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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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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