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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予安站在舞台中央,指尖轻触崭新的斯坦威。琴盖上映出他身后空荡荡的观众席,和正在调试灯光的祁砚。“真要弹这个?”祁砚问。少年点头,手指落在琴键上。《极光奏鸣曲》的旋律倾泻而出,却在最高潮处突然转调,融入《摇篮曲》的片段——就像他们在芬兰的比赛中那样。最后一个音符消散时,顶灯突然全部亮起。周予安眯起眼,看见最后一排不知何时多了个人影。马库斯举着手机,屏幕上是视频通话界面——白发老人坐在北欧的阳光下,缓缓鼓掌。————————————————离港的渡轮鸣笛悠长。周予安趴在栏杆上,看码头渐渐变小。祁砚站在他身后,手里捏着那张婴儿照片。“接下来去哪?”少年回头问。祁砚将照片放回他胸前的口袋:“你想飞的地方。”海风掀起衣摆,怀表在周予安口袋里轻轻晃动,秒针终于重新开始走动。渡轮划开墨绿色的海水,尾浪在阳光下泛着细碎的金光。周予安靠在甲板栏杆上,海风掀起他衬衫的衣角。怀表的链条缠在指间,金属被晒得发烫。祁砚走过来,递给他一杯冰镇柠檬水,杯壁上的水珠滚落到甲板上,瞬间被蒸发。“航线改了。”祁砚说,“先去新加坡,再转科伦坡。”少年眯起眼,看向远处海天交界线:“马库斯说科伦坡有家钢琴厂,专做热带气候调校。”一只海鸥突然俯冲下来,掠过他们头顶。周予安仰头,阳光刺得他眼前发花。恍惚间,他看见十二岁的自己站在港城码头,怀里抱着破旧的琴谱,望着远去的货轮。————————————————三等舱的床铺窄得像琴键。周予安蜷在祁砚身边,听着轮机舱传来的闷响。铁皮风扇吱呀转动,把湿热的气流搅得更浑浊。“睡不着?”祁砚问。少年摇头,手指在对方锁骨疤痕上描摹:“想起件事。”“嗯?”“你说季临……”他顿了顿,“如果知道我们现在这样,会怎么想?”舱壁上的铜质舷窗透进月光,在两人之间投下摇晃的光斑。祁砚抓住他不安分的手指:“他会说——”“别弹错音。”————————————————科伦坡的钢琴厂藏在棕榈林深处。老板是个皮肤黝黑的混血儿,见到周予安就笑了:“马库斯说你会来。”他拍了拍身旁的三角钢琴,“热带特制,防潮防虫。”琴盖掀开的瞬间,周予安闻到浓郁的柚木香。他试了几个音,共鸣比北欧的钢琴更浑厚。“喜欢?”祁砚问。少年突然弹起《船歌》,改编成带着锡兰风情的调子。老板跟着节奏拍手,脚边的孔雀跟着开屏。————————————————黄昏的海滩上,周予安赤脚踩进退潮的浪花里。“接下来呢?”他回头问,“继续往南?”祁砚站在沙滩与海水的交界处,裤脚被浪打湿:“你想停就可以停。”少年弯腰,捡起一枚被海水磨圆的玻璃碎片。阳光透过它,在他掌心投下绿色的光斑。“那就再往前走走。”远处,新下水的货轮正拉响汽笛。新加坡的暴雨来得又急又猛。周予安站在琴行遮阳棚下,雨帘在面前织成密不透风的网。祁砚去港口改签船票还没回来,他百无聊赖地用鞋尖拨弄着地面积水,水面倒映出霓虹灯破碎的色块。“要听琴吗?”遮阳棚后探出张黝黑的脸,是个扎脏辫的马来女孩。她身后的琴行玻璃上贴着“季风特调——钢琴防潮保养”的广告。琴行里摆着架老旧的立式钢琴,琴键泛黄,但音准意外地好。周予安弹了段《船歌》,女孩突然跟着哼起来,嗓音沙哑得像被海风腌过。“这调子……”她眯起眼,“像巴利岛的祭祀乐。”————————————————祁砚推门进来时,带进一股潮湿的咸腥气。“船期推迟三天。”他甩了甩伞上的水珠,目光落在钢琴上,“新朋友?”女孩已经转到柜台后煮咖啡,香气混着霉味在室内盘旋。周予安手指仍停在琴键上:“她说这曲子像巴利岛的……”“《送魂曲》。”女孩递过咖啡杯,杯底沉着未化的红糖,“我祖母的版本。”祁砚的睫毛突然颤了颤。周予安知道他想起了什么——季临终前,哼的也是类似的旋律。————————————————深夜的廉价旅馆,风扇吃力地搅动着闷热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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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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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