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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透过结霜的玻璃,在钢琴上投下模糊的光斑。金发青年突然问:"季临他害怕过吗?"周予安望向窗外的雪松,树梢上挂着的冰凌正一滴一滴落下:"他害怕忘记怎么飞。"————————————————学期末的汇报演出,马库斯换了一身全黑礼服。他走到舞台中央,没有看评委席,径直坐在钢琴前。当卑尔根的雨季来得突然。周予安站在码头旧书店的屋檐下,雨水顺着他的伞骨滴落在马库斯寄来的明信片上。背面是潦草的字迹:「找到她了,在渔港教孩子们弹琴。」明信片上的邮戳模糊不清,隐约能辨认出挪威西海岸的小镇名字。祁砚接过那张湿漉漉的卡片,水珠在「她」字上晕开,像一滴陈年的泪。「要去看看吗?」周予安摇头,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封信——马库斯祖父的亲笔,邀请他参加赫尔辛基春季音乐节。「先解决这个。」————————————————音乐节筹备室堆满了乐谱。白发老人坐在轮椅上,膝头摊着《极光》原稿。他枯瘦的手指划过那些被季临修改的音符,突然抬头:「知道我为什么选你吗?」窗外,早春的樱花被风吹落,粘在窗玻璃上像苍白的蝴蝶标本。「因为我和季临一样不守规矩?」周予安问。老人摇头,轮椅碾过地上的花瓣:「因为你让他孙子学会了反抗。」他递来一份节目单,压轴曲目赫然写着:《极光奏鸣曲》修订版,演奏者马库斯·科林。————————————————音乐节当天,海上吹来的风带着咸腥。周予安在后台撞见马库斯,金发青年正在给右手系绷带——不是受伤的那种,而是为了纪念那道早已愈合的伤痕。「她来了吗?」马库斯问,眼睛亮得惊人。观众席第三排,坐着位戴渔夫帽的女人,鬓角已有白发,但坐姿笔直如琴弦。当马库斯弹到《极光》最狂放的段落时,女人突然站起身,跟着旋律打起了节拍。那是完全不同于学院派的节奏,像海浪拍打礁石般自由。老人坐在轮椅上,第一次没有皱眉。————————————————演出结束后的庆功宴,周予安在露台找到了马库斯。金发青年望着海的方向,手里攥着张泛黄的照片——年幼的他坐在钢琴前,身后是年轻时的母亲和祖父。「知道吗?」他突然说,「祖父第一次夸我,是说我有个音弹得像母亲。」咸湿的海风掀起乐谱,周予安看见照片背面写着日期:正是季临离开赫尔辛基的那年。港城的梅雨季闷热潮湿。周予安推开古董店的门,铜铃早已锈哑,只发出干涩的摩擦声。积水从天花板滴落,在木地板上砸出深浅不一的小坑。祁砚跟在他身后,手里拎着从芬兰带回的大提琴箱,琴盒上凝结着水珠。“比我想的还糟。”周予安踢开地上发霉的乐谱,霉菌斑驳的纸页上,《安魂曲》的标题依稀可辨。祁砚放下琴箱,从柜台底下摸出一把钥匙:“地下室应该没进水。”————————————————地下室的灯泡忽明忽暗。周予安擦拭着季临留下的老唱片机,突然在转盘夹层摸到张照片——二十岁的季临站在码头,身旁是抱着婴儿的沈素心。照片背面用铅笔写着:“阿临周岁,素心说这孩子将来会飞。”唱片机突然转动,播放起一段模糊的录音。先是钢琴前奏,接着是婴儿咯咯的笑声,最后是沈素心温柔的哼唱。祁砚站在楼梯口,手里拿着刚找到的保险箱。两人隔着昏暗的光线对视,唱针卡在唱片末尾,发出规律的咔嗒声。————————————————港城音乐厅的翻新工程刚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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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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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