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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落在琴键上的瞬间,少年突然改变了指法。他抬起手腕,让每个音符都像从高处坠落的雨滴,清脆而自由。演奏结束,老人是唯一没有鼓掌的评委。但散场时,侍者递给周予安一张泛黄的便签:“他教过你手腕要像握鸡蛋?”背面是季凌狂草的字迹:“骗你的,其实要像抓住一只鸟。”马库斯在琴房门口堵住了周予安。金发青年脸色苍白,右手缠着新的绷带,隐约透出血迹。他递来一个牛皮纸袋,封口火漆印着家徽——展翅的雪鸮衔着橄榄枝。“祖父给你的。”周予安没接,目光落在对方渗血的绷带上:“手怎么了?”“不重要。”马库斯把纸袋塞进他怀里,转身时大衣下摆扫过门框,带起一阵松针气息的风,“他说…季临的事,他很抱歉。”纸袋里是一沓发黄的信件,最上面那封的邮戳显示二十年前,赫尔辛基寄往港城。收件人栏写着“季临”,字迹工整得近乎刻板。————————————————公寓的壁炉噼啪作响。周予安盘腿坐在地毯上,将信件按时间顺序排列。祁砚端着热可可过来,杯沿的奶油泡沫微微颤动。“马库斯的祖父是季临的第一个老师?”“嗯。”祁砚拿起一封未拆的信,“后来因为理念不合分道扬镳。”信封在火光映照下透出内页阴影,能辨认出是份乐谱。周予安小心拆开,褪色的五线谱上,《极光奏鸣曲》的雏形跃然纸上——与马库斯送他的黑胶版本截然不同,这里的音符更狂放,像暴风雪中的海燕。谱纸背面有行小字:“真正的音乐不该是握鸡蛋,而是让音符飞。”落款日期是季临跳海前三个月。————————————————音乐学院的后花园覆着厚雪。马库斯祖父坐在长椅上,膝头摊着本《浮士德》。老人灰白的鬓角结着冰晶,像落了霜的松针。“他偷改了我的谱子。”老人突然开口,声音沙哑如风吹枯枝,“《极光》原本是首安魂曲。”周予安攥紧口袋里的信纸:“您恨他吗?”“我恨所有折断翅膀的鸟。”老人合上书,冰蓝眼睛直视少年,“包括我孙子。”远处传来钢琴声,是马库斯在琴房加练。音符精准得可怕,每个休止符都像精心丈量过的坟墓。————————————————周予安把《极光》原谱复印本放在马库斯琴盖上。金发青年盯着谱面,绷带下的手指微微发抖:“你让我背叛祖父?”“我让你听听自己的心跳。”周予安按下录音机键——是马库斯自己演奏的《极光》,机械般完美的版本。然后他翻开原谱,弹了第一个和弦。琴声像破冰的船首,撞碎满室寂静。马库斯猛地按住琴键,余音在胸腔共振。“感觉到了吗?”周予安轻声问,“那些被你祖父修剪掉的羽毛。”金发青年低头,一滴血从绷带渗出,砸在中央c键上,像枚鲜红的音符。血珠在琴键上缓缓晕开,像一枚小小的休止符。马库斯盯着那抹刺目的红,突然抓起乐谱冲出门去。周予安追到走廊时,只听见楼梯间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和纸张撕裂的声音。他弯腰捡起一片飘落的碎纸——是《极光》原谱的一角,上面季临修改过的音符像被暴风雪刮过的树枝,张牙舞爪地伸展着。————————————————教授办公室的门虚掩着。周予安刚要敲门,听见里面传来瓷器碎裂的声响。马库斯祖父的声音像砂纸摩擦:"二十年了你还是弹不出一个象样的颤音!"透过门缝,他看见老人将茶杯砸在地上,飞溅的瓷片擦过马库斯的脸颊,留下一道细小的血痕。金发青年站得笔直,手里紧攥着残缺的乐谱,指节发白。"我受够了。"马库斯的声音很轻,却像冰层裂开的脆响,"从今天起,我只弹自己想弹的曲子。"他转身时撞见周予安,蓝眼睛里闪过一丝狼狈,随即挺直脊背大步离去。雪从窗外飘进来,落在满地的碎瓷片上,像撒了一把盐。————————————————琴房的暖气坏了。周予安裹着羊毛毯,看马库斯用缠着绷带的手弹奏《极光》原谱。错音不断,但那些狂野的装饰音终于像解冻的溪流般奔涌而出。"你祖父在礼堂。"周予安递过一杯热茶,"听完上半场就走了。"马库斯接过茶杯,蒸汽模糊了他脸上的伤口:"他这辈子第一次提前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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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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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