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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枫:“……”他啧了一声,不满地捏住郁沐的脸,用力。郁沐:“嘤。”天色渐晚,树屋里传来庆幸的叫喊。“还好,我的鱼骨还好。”一棵差点失去梦想的建木扑通跪在冷藏箱门前,对着依旧十分新鲜的鱼骨喜极而泣。丹枫倚在门口,环臂,见郁沐珍而重之地将鱼骨取出,放在清洗台上。“这么一会功夫,它是不会坏的。”他无奈道。“不不不,对高端的食材来说,烹饪的法门必须争分夺秒,因耽搁而流失的营养和肥美肉质可没法补救。”郁沐说得头头是道,一手按住鱼,十数根枝叶卷起大小各异的剃片刀,一时间,树屋里鱼汁飞溅,卷集在一起的刀光澄明雪亮,令人眼花缭乱。他娴熟地将鱼骨上的肉按部位剃好,分开放置,多管齐下,这边的枝叶负责腌制,那边的负责碾平,整个厨房陷入欢快又忙碌的气氛。丹枫被请离厨房,收拾家务去了,半个系统时后,厨房飘出鲜甜的鱼香,丹枫收起云吟,来到门口,郁沐正在舀汤试味道。“来尝尝?”郁沐招呼他。锅中氤氲的热气向上蒸腾,令对方的面容笼罩在若即若离的朦胧中,丹枫心中一动,尽管已经吃饱了,但面对如此可口的蛋糕,还是想上去舔一口奶油。他一言不发地走近,捉住郁沐执着汤勺的手,偏头在对方唇角吮了一下,评价道:“挺鲜。”郁沐:“……”“厨艺不错。”丹枫亲昵地在郁沐耳畔赞美,接过勺子,接替郁沐的位置,装模作样地在锅中慢速搅动。“出去吧,剩下的我来,一会就可以开饭了。”心底痒痒的郁沐盯着龙英俊冷厉的侧脸,清了清嗓,恋恋不舍地敲着木质桌面。“干嘛?”丹枫瞥他。郁沐的眼睛亮晶晶,明是浅褐色的人类瞳孔,却散发着金子般细碎的光彩。丹枫盯他一会,撂下勺子,像是接受到了某种隐晦的暗示,主动走过来。一步,两步。郁沐伸出手,试图搂住对方的肩膀,却见丹枫手掌一抬,越过郁沐的头顶,从柜子里取出一只碗。郁沐:“?”丹枫从容又自然地回到锅前,用汤勺撇去浮末,口吻淡淡:“出去等着吧,这里目前不提供除了烹饪鱼骨之外的其他服务。”郁沐吐了下舌头,不满地离开厨房,没头苍蝇般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才回过味来。这条龙,该不会是在报复他吧?——不愧是景元送的极品露莎卡鱼骨,炖出来的鱼汤鲜甜,汤汁甘香,肉质紧实肥美,汤色是珍珠白色泽,一舀勺子,香气浓郁。郁沐拄着下巴,见丹枫把大块鱼刺从碗里捞出来,“说起来,你以前会连鱼骨一起吃的。”“什么时候?”丹枫瞥他一眼。“做龙的时候。”丹枫:“……”“我不清楚自己龙狂时是什么样子。”“干爽冰凉的,长长的,会卷在柱子上,或者把尾巴悬起来,喜欢一口闷。”郁沐如数家珍。丹枫想象了一下那幅场景,不禁道:“一口闷?”“嗯哼。”“吃相好差。”丹枫蹙眉。郁沐顿时眼睛一弯,比起现在慢条斯理、雅致周正的丹枫来说,确实差。“但龙狂也有龙狂的好,我想要长长的抱枕。”郁沐惋惜道。丹枫瞧着他,不解道:“你现在没有?”“没有啊。”“那晚上一个劲拖我尾巴往自己被子里塞的人是?”郁沐哽咽了几秒,舀了一大碗汤,怼到丹枫面前,“喝汤。”这么一大锅汤,他就不信堵不住的丹枫的嘴。二人享用了完美的一餐,收拾完厨房,郁沐坐在床边的小桌上,枝叶点燃一簇异常明亮的青火,给他照明。丹枫正在翻阅一本他还没来得及看完的龙尊读物,郁沐的读书品味很杂,从百科全书、志怪话本、冒险奇谭、菜谱教程到晦涩诗歌,应有尽有。“你在写什么,古董廊的备案文件?”“对,已经快填好了,今天去见了景元,还有药王秘传,我的新员工们态度很好,连合同内容都没看。”郁沐咬着笔,往后靠在丹枫身上,笑道:“你说的还真对。”“古董廊卖什么?”“当然是奇珍异宝,并提供相应的鉴宝服务,收超级高昂的手续费。”郁沐轻眨单眼。以建木的寿命,或许这世间没什么他看走眼的宝物。“我之后把新员工们领出来,带他们熟悉工作环境,对了,我们过几天要搬回长乐天去,景元说家里的查封已经解除了,云骑还会帮忙翻新了一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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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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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