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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这不是上次那个熊孩子吗?!难道他和他娘躲到这里来了?!夏瑜看了一眼他,那小孩儿一点没有惧意,反而恶狠狠看着她。我去,这不是个超雄吧?!经历了失去三个亲人的打击,这小孩儿还能顽强地活下来,精神头一点儿不减,看来是个硬茬!夏瑜没搭理他,示意小武和百里凡赶紧走。谁知道那个小孩儿大声喊道:「你们要是不给我喝,我就告诉大家你们有水!到时候你们的水被抢走了,谁也别想喝。」「我们只是有水囊而已,里面已经空了。」百里凡居然还好心地解释。「呸!骗小孩儿呢?我都看见你们喝了,到底给不给?」小孩儿还挺横。夏瑜偏就不惯着他:「不给!」那小孩儿钻进草丛,转眼间就不见了。溜得还挺快!「赶紧走赶紧走,离人群远远的。」夏瑜不想跟这些流民打交道。可三人刚从草丛里出来,就见迎面来了几个男人,后面跟着刚才那个小男孩儿。小男孩儿气势汹汹一指夏瑜:「他们身上有肉有粮食,还有水!」「快跑!」夏瑜带着小武和百里凡就往前跑。百里凡抓住两人,用了轻功,速度迅猛,很快就远离了那几个人。可这时候,一大群流民从四面八方朝他们蜂拥而来!我去,来真的?!行,小子,咱们这梁子算是结下了!当下夏瑜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手往背篓里一伸,抽出一把柴刀来。她在现代的时候虽然也使过拳脚功夫,打过几个流氓,可从来没动过刀啊,这猛然拿着冷兵器还不适应呢。再看百里凡,他不慌不忙,从藤箱里抽出了一根……擀面杖!大哥!你是来搞笑的吗?!你可真是人中龙凤啊!「他有擀面杖!那箱子里肯定有米面,大家冲啊!」那小孩儿又大喊了一声,所有的流民都朝着三人冲去,当然了,主要目标就是百里凡。……夏瑜真是大写的服!小武挡在最前面,手起刀落,接近百里凡的流民就被切掉了手指。那些人痛得倒地哀嚎,但是后面的人已经饿疯了,他们不管地上的人,又冲了过来。小武的刀又快又准,相比之下,夏瑜就不够专业了。她也挥舞着柴刀,但一看就是花架子,忽然有人扑向了她,她并没有真的想要杀人,心一乱,手上的动作就慢了一步。柴刀一把就被一个黑脸汉子抢走了,那人好像是个练家子,手一拿到刀,手腕一转,柴刀就挥向夏瑜。夏瑜下意识地偏向一旁,与此同时,一排银针打了过来,柴刀被推偏了一寸,最后只划到了夏瑜的胳膊外侧,划破了点皮。好险!差点挂了!百里凡本来不想动手的,但看这些人个个都没有手下留情,他也不崩着了,一包白色的药粉扔出来。那些轻质的粉末在风中一吹,忽忽悠悠就传出了几十米。下一秒,这几十米内的人都被迷晕了,包括夏瑜和小武。百里凡因为闭着气,没事。他赶紧从怀里拿出一个瓷瓶,揭开盖子,在夏瑜和小武鼻子下转了一圈,两个人很快就醒了。此时,周围那些流民都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倒下了那么多人,都远远躲着不敢过去。「好汉!手下留情!」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大喝。夏瑜抬头一看,是王通。他怎么来了?「大家都不要动手,有话好好说。」王通快步走过来。看了看倒在地上的流民,他赶紧把手放在一个人的鼻子底下,感受到鼻息之后,他才松了口气,看向百里凡的目光有些热切了。他大声对周围的流民说道:「大家不要激动,这三位是我的朋友,之前还是他们教会了大家过滤干净水,大家一定有什么误会。」他问百里凡:「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阁下用的是迷药吧?」百里凡点点头。「他们不会有事吧?」王通问。「我有药,他们自然没事,但今天这事儿不说清楚,那我就说不清楚了。」百里凡没有直接回答。王通点点头,对周围的流民说道:「这些兄弟只是中了迷药,一会儿就醒了,大家稍安勿躁,我先了解一下情况。」他问身边的狗腿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狗腿子抓了一个人问原因。那个流民已经被吓坏了,他结结巴巴说道:「那……那个叫柱子的小孩儿说他们有吃有喝还有肉,我们就……就跟过来了。」「哪个小孩儿?」王通环视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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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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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