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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异族人「就是那个……诶,刚才柱子还在呢。」那人惊讶道。斩草不除根,真不行。夏瑜此时气得想杀人!「我们之前跟那个柱子有些过节,没想到他小小年纪这么狠毒,骗了这么多人。」百里凡一脸严肃。作为「刀疤哥」,这样子还是有些震慑力的。王通点点头,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原来如此。那就……麻烦兄台把这些兄弟先弄醒,咱们都是自己人嘛,一切都好说。」谁跟你是自己人!?周围密密麻麻全是流民,想要全身而退,如今只能靠王通了。百里凡看了一眼夏瑜,最终还是妥协了,拿着小瓷瓶把那些被迷晕的人都弄醒了。这下子,周围的流民终于作罢,看在王通的面子上都散去了。「这位兄台,你是大夫啊?」王通笑眯眯地问百里凡。背着个大藤箱,里面还有若有若无的药味儿,百里凡想要说谎都难,只好尽量低调:「我是个游方大夫,幸得几个小方子而已。」「先生谦虚了,我那里正好有位要紧的朋友生病了,还请先生帮忙给看看。」王通又是一揖。夏瑜注意到王通立刻就对百里凡换了称谓,真是太会了!百里凡不愿意去,王通又加了一句:「只要你帮着过去看看,真要是看不了,也不要紧。但某定会帮你们找到那个柱子。」还真让百里凡说对了,这王通确实是精于算计啊,他很清楚他们三个在意什么。这人,沾上毛简直就是只老狐狸!夏瑜此时对百里凡的相面术还是有几分佩服的,都说中医和易经是通的,现在看来果然如此。难道之前百里凡帮自己,是看中了自己的好面相?!夏瑜忍不住脑补那画面。小武推了推正在神游的夏瑜:「百里大哥跟着去了。」夏瑜一看,果然,百里凡跟着王通走了,他们俩也只好跟上。「要是再碰到那小孩儿,你们交给我!」小武悄悄对夏瑜说。「好。」夏瑜没多说什么,小武虽然真是个瘦弱的少年,办事却很靠谱。几个人穿过流民,终于来到了清河镇的门楼下,等夏瑜抬头再一看的时候,心里猛然跳了一阵。那王通说的「要紧的朋友」居然是赵谦华!我去!怎么哪儿都有他啊?!夏瑜本能地没有往前走,她不想跟这个腹黑渣男多扯上一点关系,只要碰到他,准没好。夏瑜的心有些乱,本来说好的要远离渣男,改变命运,可兜兜转转她还是遇到了他。尽管她有了空间,囤了货,还提早走了好几天。可还是遇到了他。夏瑜没说话,也没动,看到赵谦华的母亲李氏躺在地上破旧的凉席上,紧闭双眼,脸色发白。百里凡过去帮她把脉。咚咚咚……夏瑜感觉自己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原主这身体又开始有反应了!你长点心行不行啊?再心动你就死定了!啊啊啊,恋爱脑的影响什么才能消除啊!!!夏瑜闭上眼睛,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去看了看空间。过了一会儿,她才终于回过神来,她差点忘了,自己现在换了男妆,而且还给百里凡化成了「刀疤哥」,赵谦华应该还没有认出来他们的。只要她不露出马脚,就没事。小武显然注意到了夏瑜的神情变化,担忧地看着她,悄声道:「你怎么了?」「没事。」夏瑜找了块空位坐下来,长舒了一口气。小武蹲在她身边,仔细观察着周围的动静。夏瑜记得,原书里确实写过先是李氏生病了,后来原主也生病了。后来赵谦华找到了神医余不知来帮忙,因为余不知是个怪人,只答应给一个人看病。赵谦华毫不犹豫地就让神医给李氏看病,对原主不闻不问。可那件事明明发生在州府啊。现在离州府还有好多天的路程呢。夏瑜摇摇头,看来故事的走向是不会偏太多,只是她经历的小副线细节偏了点。只要不影响主线,那都不是事儿。夏瑜现在只希望赵谦华不要再和自己有一点点的关系。周围的流民很快就有人看出来小武的深蓝色眼瞳,立刻就对他投去了异样的目光。「异族人,他是异族人!」「应该是玥国人吧?」「就是那个最弱的国家吗?」「对对,就是他们国。」「他的眼睛怎么不是那种亮亮的蓝色?」「杂种吧?」「哈哈哈……」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小武倔强地瞪他们,手攥得更紧了。「滚开!」夏瑜大声呵斥他们,可她一个小少年的模样,瘦瘦弱弱的,显然没有什么威慑力,根本就没人搭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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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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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