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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荷花气的不轻,指着陈春秀和王玉芬的背影骂了半天,温夏倒是一副听进去了的表情应了一声。不过,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就没人知道了。周围的人又说了王玉芬和陈春秀几句,才又往供销社走去。她们的东西还没买呢,这眼看着就要到下工的时间,家里上工的爷们儿汉子要是没能按时吃上饭,可是要骂人的。四周重新恢复安静后,温夏才突然想起来好像少了点什么。她三两下把眼泪擦干净,低头往身边一看,刚才还嚎的撕心裂肺的小崽子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温夏赶紧在四周找了一圈。没看到人。“许小狗!”她又喊了一声。李荷花还想问问刚才王玉芬和陈春秀到底说了什么,居然能把温夏气哭,结果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温夏偏头冲着一旁的草丛里吼了一嗓子。小狗?哪来的小狗?李荷花也赶紧扭头去看。然后就见闺女突然朝着一块地里跑过去,没几分钟,从一块半人高的苜蓿地里拎出来了一个黑瘦黑瘦的孩子。李荷花:“……”许小狗吓坏了,抬头看到李荷花的时候还想往草堆里扎,但被温夏抓着胳膊,他无处可躲,只能往温夏身后藏。“没事了,没事了。”温夏口中轻声安慰,接着半蹲下身,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手绢将小孩脸上的泪痕擦干净,“我在这儿呢,坏人已经被打跑了,不用怕。”许小狗还有些哆嗦,但被温夏捧着脸,还是强忍着没动,半晌,他又用小脸蛋儿蹭了蹭温夏的掌心。温夏顿时心软了不少,在他头上摸了摸,才站起身。李荷花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这还是她那个嚣张跋扈,看到村里的孩子不上去惹哭就不算完的闺女吗?“夏夏,这是?”李荷花看看半抱着温夏腿的孩子,又看看温夏。“许泽捡的那个孩子,”温夏说,说完,她又快速将孩子的情况介绍了一遍。李荷花在听到她说许泽不仅把孩子当狗在养,还给孩子取名叫小狗的时候,也没忍住骂了许泽半天。造孽啊。哪有人把孩子当狗养的。“他特别怕生,”温夏一手领着孩子,一手挽着李荷花的胳膊,三个人找了个树荫底下站着,等供销社的那一拨人走了,才抬步朝前走过去,“今天跟我出门就耗了小半天,平时一个人往黑漆漆的空屋子里一钻就是一整天。”李荷花闻言又朝着小孩的方向看了一眼。站在当妈的角度来看,她肯定是不乐意自己费心养大的漂亮闺女年纪轻轻的给人当后妈,但听到温夏说的那些话,她又有点心疼这个孩子。孩子能有什么错呢。他既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也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甚至在这个缺吃少穿的年代,他连能不能好好活下去都全靠运气。运气好了遇上个负责任的爹妈,即便不能锦衣玉食,但也能无忧无虑的长大成人。运气不好,就像许小狗这样,小小年纪被亲生父母抛弃,在冻死之际被人捡回家当小狗一样养着,有吃的了给口吃的,没吃的就饿着,说不定哪天没了,除了许泽之外也没人知道。李荷花又叹了口气。在供销社买完调料之后,她一口气给许小狗买了两盒核桃酥,两盒大白兔奶糖以及四五个苹果。许小狗这辈子还是许小狗呆呆的瞪着面前冲他笑的女人没动。“拿着吃,孩子,”李荷花又将吃的往许小狗面前递了递,她倒是想叫名字,但那个名字她属实叫不出口。“奶奶给你,你就拿着,”温夏将买好的东西直接放进李荷花的篮子里,见小崽子一个劲的往后躲,笑着在他头上又摸了摸。奈何许小狗实在太怕生,最后也没伸手去接李荷花手里的东西。供销社的售货员看的稀奇,她虽然不是向阳生产大队的人,但自从她前两年嫁给了公社一个领导的儿子后,没多长时间就开始在供销社上班,听人唠嗑听了不少,所以对向阳生产大队的事情知道的也不少。现在见到温夏和李荷花这么哄一个小孩儿,没忍住多看了几眼。本来还想八卦一下,问问这孩子是哪儿来的,但没等她开口,李荷花和温夏就直接带着孩子走了。售货员抓耳挠腮了半天,最后决定等到中午回去吃饭的时候,问问她婆婆,她婆婆别的不行,绝对是凑热闹的一把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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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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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