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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夏没回自己那个破房子,直接跟着李荷花回了家。在听到李荷花说要给自己和许泽炖鸡吃的时候,再次感慨李荷花对原主是真的好。这个年代什么都有限制,每家每户养家禽都是有数量的,一般不能超过两只。很多人家在开春的时候抓两只小母鸡养着,等到母鸡下了蛋,就将蛋攒着,到秋收的时候给家里主要干苦力的汉子煮一个补补身子,或者家里有人怀孕了需要补充营养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吃。过得更精细一些的人家,鸡蛋一个都舍不得吃,等攒上一篮子,就在赶大集的时候拿到集市上换一些粮票、布票之类的。像李荷花这样为了闺女回门,就将还在下蛋的母鸡直接宰了吃的,当真是整个向阳生产大队的独一份儿。就连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几户人家,在闻到温家院子里传来的一阵阵鸡肉味时,也忍不住咋舌。李荷花却一点都不心疼。“早晚要宰,也就是借着你们的由头,这没几天就秋收了,今天正好大家都补补,到时候干活儿也有劲儿。”温夏自然没有意见。不过在拿过李荷花手里准备直接下锅的鸡肉时,还是想了想以后的日子。她得尽快想个能赚钱的路子了,真这么坐吃山空下去可不行。“夏夏,别捣乱,”李荷花见温夏将她手里的鸡肉盆拿走,在她胳膊上轻拍了一下。“妈,这个鸡肉得先用水泡一会儿,去掉血水才更好吃,没腥味儿,”温夏回神,她边说,边将装肉的盆放在桌子上,去水缸里舀了些水倒进盆里。“嘿,”李荷花不太信,但也没阻止温夏的动作,“你怎么知道?”“当然是因为我……”以前做过。后面的那几个字出口之前,温夏猛地停住了话头,差一点就说漏嘴了,她轻咳了一声,然后扭头冲着李荷花讪讪一笑:“我上次和潘倩倩一起去城里国营饭店看到的。”李荷花气笑了。她是真的想不明白,整个生产大队那么多同龄的孩子,为什么温夏单单就对这个潘倩倩言听计从的,还经常从她这里讨钱带潘倩倩去下馆子。不过看在潘倩倩对闺女也不错的份上,李荷花也就没怎么管过她们。因此在听到温夏的解释,李荷花也没多说什么,去装土豆的袋子里拿出几个土豆后,又仔细的用绳子将带子口扎好:“行,那鸡肉就交给你洗,我洗土豆总行了吧。”“妈,土豆别切片,要切块,”温夏说。李荷花:“……”温夏等到盆里的鸡肉块泡出血水之后,将盆里的水倒掉,又重新舀了水倒进盆里,来来回回洗了好几次,直到鸡肉块上面没有一丝血水之后,才放在一旁的大漏勺里面挤压控干水分。李荷花也已经将土豆洗好切成块,见温夏把肉洗干净了,她就直接擦干手,坐在灶膛前面开始放柴烧火。许小狗对温夏家不熟悉,哪里也不敢去,缩在一个屋子门边,撅着屁股看蚂蚁忙忙碌碌的往洞里搬东西。另一边的许泽本来还想着先回趟家,等洗漱一下,换身衣服再过来,没想到直接就被温之福拉进了院子。许泽:“……”行吧,正好家里也穷的叮当响,没什么能带着回门的礼物。不过在他不尴不尬的跟着温之福进了院子之后,他就听到了厨房里温夏的声音,还看到了趴在门边上的小狗儿子。许泽的情绪稍微好了一点。心里却盘算着等到下午回家之后,将那两只兔子收拾出来,给丈人家也送一只。温夏先将香料在热油里过了一遍,才将控干水分的鸡肉倒进大锅,顿时,一阵喷香的肉味瞬间飘满整个厨房,连同院子里的人都没忍住咽了口口水。温夏拿着锅铲翻搅着鸡肉,等鸡肉被热油炒到金黄的时候,往锅里倒了适量的水。凉水碰到热油,滋啦一声。香味更加浓郁。等到鸡肉差不多快熟了,温夏又将李荷花切好的土豆倒进锅里,一扭头就看到全家人正眼巴巴的往她身后的大锅里看。“夏夏,今天的饭是你做的?”温之福最先回过神来,他刚才和许泽已经在院子里洗过手脸,此时见温夏拿着勺子,脸上还带着些讶异。“啊,就是那什么,我给妈帮帮忙。”虽然温夏也知道,温之福肯定清楚原主经常拿着钱请别人下馆子,但她没再重复,含混不清的一带而过道:“爸,我去供销社给你买了几盒烟,放堂屋桌子上了,你去看看。”温之福一愣。虽然温夏这两天看着确实比以前懂事多了,但他和李荷花却没想着她能想到给他们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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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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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