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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话音刚落地,跟在周红身边的赵金宝顿时着急的喊上了:“肉!我要吃肉!我要吃肉!”胡老婆子有些狐疑。温夏倒是在许泽视线看向又喊又叫的赵金宝时,心里明白了点什么。果然。许泽漫不经心的开口:“你刚才打了我儿子,现在你把你孙子推过来也让我扇一巴掌,我就给你一碗肉,不过,我的巴掌重,你考虑好了再说。”胡老婆子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心里存了一丝吃肉希翼的赵和平和周红,也当即黑了脸。赵金宝闻着厨房里不断飘出来的肉香味已经馋的不行了,但在听到许泽的话时,也是一愣,嘴里话想也没想就出了口:“我奶奶打的是你儿子,你凭什么打我,要打也该打我爸!”赵金宝的话刚一说出口,就遭到了他爸的冷眼。他顿时不敢再说话,往胡老婆子身边缩了缩。周红也没想到儿子会说这样的话,抬手在他后背上轻拍了一巴掌,“那可是你爸,你怎么能这么说话。”“我想吃肉,”赵金宝缩着脖子,鼻子又狠狠往厨房那边嗅了嗅。说实话,院子里的人谁不想吃肉?周红在自家院子里的时候闻的还不是很真切,现在站在许泽家院子里,那厨房里的香味儿就挡不住的硬往她鼻子里钻。周红暗自咽了咽口水。至于赵和平……赵和平都想腆着脸让许泽揍他一顿,然后赏他一碗肉吃,但这么丢脸的话他说不出口,他只能梗着脖子,站在他妈身后一起恶狠狠的瞪着许泽和温夏两个人。“许泽,你当真不赔这一碗肉?”胡老婆子眼睛死死盯着许泽,明明除了那个二三十年前不知道是真是假的窝头外,她没有任何可以拿捏许泽的东西,嘴上却叫的很欢实,“那你可不要后悔!”说完这话,胡老婆子转头看了一眼赵和平,拉着赵金宝的手就要回家。赵金宝当然不想回家,他死撑着要往许泽家院子里躺,“我不走,我要吃肉,我就要吃肉!”“金宝听话,”胡老婆子扯着赵金宝的胳膊哄他,“金宝乖,再忍两天,等到秋收的时候,我就让你爸去城里给你称肉吃。”“我不,我现在就要吃,”赵金宝躺在地上死皮赖脸的开始打滚儿,“我现在就要吃,我要吃肉!”直到屁股上被赵和平踹了一脚,他才转着泪花子从地上站了起来。“走,”胡老婆子再次扭头恶狠狠的瞪了许泽一眼,气势汹汹的就要往大门外走。“等一下,”一直站在旁边看戏的温夏突然开口道:“你们打算就这么走了?”赵和平的脚步第一个停下,他转过身,心里又有了点希望。难不成温夏……后面的想法还没在脑子里过完,就见温夏胳膊环在胸前,走过去挡在了大门口处,语气冷冰冰的道:“你们莫名其妙闯进我家,把我家孩子打了,现在就打算这么走人?谁允许你们走了?”“温夏!你别给脸不要脸,你和许泽往我脸上泼水的账,我还没和你算呢,你还有脸找我算账?”胡老婆子本就长了一张刻薄相脸,听到温夏的话,脸色骤变,语气更加尖锐。“呵,”温夏嘴角噙着一抹冷笑,完全不在意她的态度。“我泼你,是因为你私闯了我家院子。我怎么不泼别人呢?你要是好好在你家院子里待着,我也泼不到你,你跑来我家让我泼,能怪谁?”温夏说完,还冲着她微微扯了扯嘴角,一副“全是你自找的”表情。胡老婆子差点被气疯。“你再说一遍!”赵和平也来了气,撸起袖子就要往温夏身边走,结果还没碰到温夏,就被许泽一把推开了。“怎么?还想连我也一起打啊?”温夏的唇线抿成一条直线,脸上的那点儿假笑也收了起来,眼神冷冰冰的盯着赵和平。“来,动手。”“今天只要你敢动手,不让你赔到倾家荡产我就不姓温,我倒要看看,整个公社,整个粟水县城是不是没人能管得了你们了。”“讨口子跑到别人家讨吃的,没讨到就打人,还真是脸都不要了!”“今天我的话放到这里,要么赔钱,要么今天晚上我连夜去城里报公安。”温夏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冷漠严肃,一双黑漆漆的眸子直直盯着胡老婆子和赵和平。胡老婆子以前总听人说温夏的性子不好惹,但她平日里和温夏的接触不算多,也不知道有多不好惹。倒是见过一次温夏被她奶奶赵老婆子指着鼻子骂,她连顶都不敢顶一句,全程像个据嘴的葫芦一样,屁都不敢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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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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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